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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文人的根本错误在于,对无辜居民概念的使用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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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 [个人文集] 现已禁止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4912
经验值: 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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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和合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所谓无辜居民,不是指那些拼命去抵抗军队前进的人。
对于那些拼命抵抗军队前进的人,是不能够被定义成无辜居民的。
这里,无论你是用火箭炮,或者冲锋枪,或者菜刀、赶面杖,
还是赤手空拳高呼刀枪不入,其性质都是一样。按照布什先生
的说法,就是"非法作战人员"。
非文人的思维和中国农民有点象。他认为,凡是压死人的司机,
都是压死的"无辜行人"。然而,在法制里面,却必须强调,在高速公路
上,根本就不应该有行人穿行。
前不久,美国刚刚判了一个交通事故。就是某汽车压死了一个儿童,
和他的母亲。法庭判定司机无罪。因为,在那个路段,根本就不应该
有儿童突然横穿马路。
对于六四的情况,概念是相同的。
那就是说,根本就不应该有"无辜的人"去阻挡军队的前进。
这个过程中,应该为死伤负责的,是那些让"普通居民"去阻挡军队的人。
就象伊拉克战争中,应该为平民死亡负责的,是那些让普通居民,去
参加战斗,去阻挡美国军队的人。而不是美国军队。
在六四过程中,应该负责的,是那些让普通居民去阻挡军队的人。
因为,在军事行动中,根本就不应该有普通居民去抵抗军队的前进。
作者:和合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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