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就芦检"甲事是乙事刑事原因"的满足条件说几句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就芦检"甲事是乙事刑事原因"的满足条件说几句
所跟贴
你还是读读我给出的证据规定吧。
--
非文人
- (134 Byte) 2003-4-03 周四, 上午9:11
(145 reads)
随便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4019
经验值: 64
标题:
你应该删去你举的老头读芦例子,太不像话了
(162 reads)
时间:
2003-4-03 周四, 上午9:19
芦写书不是违法行为,占领广场是违法行为,根本焊不上。
违法造成的后果必须负责任,合法行为不负法律责任,你分不清啊?
柴就是鼓动别人违法,造成直接后果。
返回顶端
说你不懂法,你还一个劲往法盲堆里钻。
--
非文人
- (192 Byte) 2003-4-03 周四, 上午9:32
(164 reads)
这个案例应该首先看劈柴人有无过失,如果有的话应判个过失伤人致死吧
--
xbox
- (0 Byte) 2003-4-03 周四, 上午11:26
(112 reads)
既然如此,您批老芦什么呢?
--
随便
- (440 Byte) 2003-4-03 周四, 上午9:43
(163 reads)
谢谢指出写的不清之处,现改写的清楚些。
--
非文人
- (388 Byte) 2003-4-03 周四, 上午9:55
(159 reads)
一般而言,法庭辩论不能举跟本案无关的例子,小O的那些例子,都是无效的。你还不闻不问
--
随便
- (0 Byte) 2003-4-03 周四, 上午9:25
(115 reads)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051004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