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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柴玲涉嫌犯了过失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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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柴玲涉嫌犯了过失杀人罪   
所跟贴 89年的有效刑法是1979版刑法,按先法管后事原则,应以1979刑法为准。 -- 非文人 - (46 Byte) 2003-4-02 周三, 上午6:58 (122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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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执法援引法律,“就正不就误”、“就宽不就严”、“就轻不就重”的原则高于“先法管后事”原则 (131 reads)      时间: 2003-4-02 周三, 上午7:33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如果现法只是改正前法的错误(或过时)名称或定义,罪否与量刑不变,则按新法。如王炳章的被控罪行基本都在新版刑法之前,根据阁下的理解应依79年版,那他就该判“反革命罪”了。



2。如果现法对某项行为从宽从轻,则依现法。最典型的例子是,有些罪依前法有死刑,现法废去死刑,即使被审罪犯的犯罪在新法前,最高刑也不能依前法有死刑。如王炳章,若按79年刑法定罪判刑,他多半是死刑,至少也是死缓。



3。如果现法对某项行为从严从重,才是“不究既往”,旧行当用旧法。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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