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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玲涉嫌犯了过失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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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柴玲涉嫌犯了过失杀人罪
所跟贴
89年的有效刑法是1979版刑法,按先法管后事原则,应以1979刑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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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文人
- (46 Byte) 2003-4-02 周三, 上午6:58
(122 reads)
古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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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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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执法援引法律,“就正不就误”、“就宽不就严”、“就轻不就重”的原则高于“先法管后事”原则
(131 reads)
时间:
2003-4-02 周三, 上午7:33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如果现法只是改正前法的错误(或过时)名称或定义,罪否与量刑不变,则按新法。如王炳章的被控罪行基本都在新版刑法之前,根据阁下的理解应依79年版,那他就该判“反革命罪”了。
2。如果现法对某项行为从宽从轻,则依现法。最典型的例子是,有些罪依前法有死刑,现法废去死刑,即使被审罪犯的犯罪在新法前,最高刑也不能依前法有死刑。如王炳章,若按79年刑法定罪判刑,他多半是死刑,至少也是死缓。
3。如果现法对某项行为从严从重,才是“不究既往”,旧行当用旧法。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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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法追逆问题,中国并没有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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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文人
- (142 Byte) 2003-4-02 周三, 上午7:55
(143 reads)
但老古提到的三条是司法常规。王炳章的案子就是典型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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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迷
- (274 Byte) 2003-4-02 周三, 上午8:21
(145 reads)
按1997刑法的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判刑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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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文人
- (1004 Byte) 2003-4-02 周三, 上午8:52
(158 reads)
但那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
古迷
- (92 Byte) 2003-4-02 周三, 上午9:18
(144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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