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潘维::民主迷信与政体改革的方向(上)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潘维::民主迷信与政体改革的方向(上)
所跟贴
潘维:民主迷信与政体改革的方向(中)
--
和合
- (17470 Byte) 2003-3-22 周六, 上午2:58
(137 reads)
和合
[
个人文集
]
现已禁止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4912
经验值: 31018
标题:
潘维:民主迷信与政体改革的方向(下)
(140 reads)
时间:
2003-3-22 周六, 上午3:00
作者:
和合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民主迷信与政体改革的方向(下)
送交者:潘维
三.咨询型法治
孟子比孔子中庸一些,尝言"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即为政只讲仁义道德不
行,只讲法度也不行,因为法不能不靠人而自动施行。25法能否"自行呢?我们怎么可以相
信立法的人能保持中立,执法的人能保持对法的忠诚?受香港制度的启示,这里提出一个
由五大支柱构成的制度安排,称为"咨询型法治",目的不仅是中立的立法,而且主要是机
械、严格、高效、和廉洁的执法。26 1.咨询型法治的五大支柱 与以议会为核心的民主制不
同,法治政体的核心既非"人 "亦非"党",而是机械的文官系统。习惯上的立法机构,无论是
选举还是推举产生的,功能上都主要是文官系统的咨议机构。
(1)中立的文官系统。这个系统有两大功能:第一,严格执法,依法行政,违法必究;第
二,拥有立法建议权。较之民主政体里的议会,文官系统要中立得多,公务员以严格和中
立地执行法律为本职,不代表任何一个社会集团或地域的特殊利益。因其中立,文官系统
也应独享立法建议权。文官系统的中立性是由制度来保障的。这种制度保障体现在考试、
绩效、资历、和终身雇佣四个方面:第一,公开的录用考试和严格的升等考试;第二,定
期、频繁、和公开的综合绩效评估;第三,从政年资是升等的基本条件;第四,公务员系
统采用终身雇佣制。 进入文官系统的方式是公开和公平的考试,一方面体现政治权利平等
的原则,另一方面又体现唯才是举的原则。体制堵塞担任政府高官的捷径,不能凭社会鼓
动能力或者与高层领导的关系而一步登天。系统内的升贬奖惩和调离退休受一整套精密的
法规来规范,其表现由专门机构依执法政绩、从政年资、升等考试成绩、以及公众评估四
大要素来综合评鉴,党派因素和意识形态之类的"软性标准"均被排除。违法行政以及超越
职权的行政,无论效果如何,都将被视为执法犯法而受到惩罚。这套文官系统的设计当然
是复杂的,但并不超出中西现有的政治文明知识。更重要的是,中国的政治文化把考试视
作比选举更公平的制度。我国由考试产生的传统文官制持续了一千七百年,其形式上的废
除迄今还不到一百年,遑论高考和近年来实行的公务员考试在实质上延续了科举制度。公
务员食人间烟火就不可能 "绝对"中立,但比选举出的利益集团或"公民社会"的代表要中立得
多。
(2)自主的司法系统。文官系统的权力必须受制约,司法系统是制约文官系统的首要机
构。司法系统也有两大功能:第一,无论在人民与政府之间,人民与人民之间,或政府各
机构之间,一旦出现与法律相关的争议,司法系统拥有唯一和最后的裁判权;第二,在文
官系统提出的法案获得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最高法院还拥有法律审议权,可以判决已生
效的法律无效。不受行政、党派、及媒体左右是公正司法的唯一保障,也是司法机构尊严
的源泉。法治政体着重从制度和法律上保护司法系统的自主性,如司法辖区与行政辖区不
得重合,法官为终身职,以及不受党派和文官系统干扰的、精密的内部升调奖惩和录用退
休制度。
(3)独立的反贪机构。全体公务员必须受独立反贪机构的严格制约。文官系统最大的危险
不是缺少中立性,而是以公权谋私利。在以文官系统为核心的法治政体里,独立反贪机构
的地位非常突出,直属最高行政首长,以一支精干的队伍专司揭露公务员和司法队伍中以
公权谋私利的行为。在反贪机构里,职位的晋升完全依赖反贪政绩。因为机构功能简单,
其内部的腐败问题一般不会成为全国性的政治问题。而且因为这个机构队伍精干,控制系
统内的腐败就相对容易。系统设内部纪律委员会,专职侦察反贪机构内部的腐败分子。 这
个机构并非源自明朝能左右吏治、肆意干政的"东厂、西厂",反贪机构功能单一、彻底独
立,是新加坡在六十年代后期的重要发明。因其成效昭彰,香港在七十年代前期引进了这
个新加坡经验,成立了世界闻名的"廉政公署"(ICAC)。在这个独立机构建立后,港新两地
文官系统的狂贪之风立即被控制住了。八十年代末,因为文官系统已经相当廉洁,香港廉
政公署无腐败可抓,把自己的功能扩大为包括侦察"私营企业的腐败行为"。反贪机构成功
的关键在于其独立性,不仅独立于文官系统和党派政治,而且在治恶吏的手段上相对独立
于司法系统。如同英国的文官,日本文官有廉洁的传统,无需独立的反贪机构来制约。然
而,因为有独立的反贪机构,香港和新加坡的文官比日本的文官更廉洁。
(4)以全国和省人民代表大会为核心的广泛的社会咨询系统。文官系统还必须依法接受社
会咨询系统的制约。全国和省人大是社会咨询系统的核心机构,有两项主要功能。第一,
批准、否决、或搁置公务员系统提出的法案。文官系统掌握立法建议权,人大掌握立法批
准权,最高法院拥有法律审议权,这导致立法比民主政体更艰难,更慎重,而且中立得
多。第二,向公务员系统提出行政建议,依法行使行政调查权(如调阅行政档案),依法
定期举行听证会,质询行政政策。同时,各部门、各层级的公务员机构也必须依法建立自
己部门或层级的"社会咨询委员会",委员由退休公务员,有关专家学者,有关企业的代
表,和有关居民的代表共同组成,但无薪给。有关的公务员首长依法有责任向咨委会委员
提供行政调查的方便,依法定期向他们汇报行政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在法定的
限期内,公务员首长必须对人大及咨委会的行政建议公开和明确地做出拒绝、接受、或部
分接受的决定。人大及咨委会的建议、公务员的决定、以及实际的行政效果须向公务员评
估机构备案,并通过大众媒体公之于众,使行政透明,政绩考核有据。拒绝或阻碍人大及
咨委会的调查和听证权将导致该公务员首长受严厉惩罚。因为咨询系统迫使文官对公众的
意愿保持敏感,法治政体便成了"咨询型法治"政体。 民主制度安排议会拥有立法权并代表"
国家最高权力",即按照议会席位的党派分配比例决定行政权的党派归属(美国安排另选总
统,分裂制衡"人民的权力" 是个例外)。在我国,类似的安排其实是个虚名,因为宪法还
规定中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家,全国人大代表的产生与自由的党派竞争无关,立法权
实际上也并不在人大手里,人大仅有立法批准权。近来知识界颇有些人呼吁使人大的名义
权力实质化,自以为是民主化的步骤,这却是民主迷信的又一恶例。把我国变成没有自由
选举的"民主制",结果将使政治流氓当道。与我国情况类似,香港和新加坡的议会其实也
是社会咨询系统,功能也仅有立法批准和行政建议两种,但却有效地迫使行政透明,迫使
文官系统倾听大众呼声。在 1993年以前,日本的议会大约连咨询的功能都有限,立法更是
由文官系统一手操办,但日本在九十年代以前的成功是举世公认的。法治政体的关键是:
公务员系统拒绝向大型利益集团的压力投降。他们倾听大众的呼声,但行政必须严格保持
中立,为法律所规定的社会普遍正义提供保障。为了建立法治政体,我们应当明确法的权
力高于人民的权力,取消社会咨询体系的名义功能,强化其实质功能,并定立明确而清晰
的法律保护这种加强了的实质功能,使之切实成为制约文官系统的有效机构。
(5)受法律充分保护的言论、出版、集会、和结社的自由。文官系统还必须接受人民四大
自由权利的制约。法治政体通过法律手段认真保护人民的四大自由权利,但也通过法律限
制不负社会责任,不知自律的出版媒体和社会组织。在现代社会,言论、出版、集会、和
结社的自由是必不可少的,是现代社会进步的基本动力之一。在法治政体里,四大自由更
是特别的重要,既是公众监督文官系统的主要方式,又是公众向文官系统表达自己意愿的
主渠道。 四大自由明显是现代社会进步的一个基本条件,为什么众多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却
拼命限制四大自由?第一,出版媒体和社会组织普遍缺少自律。媒体和组织缺少自律与缺
少强大的中产阶级有关,有强大中产阶级的社会必然出现主流媒体和主流的社会组织,不
露声色地把缺少自律的媒体和组织边缘化,使民主政体不受激进分子的挑战。第二,更重
要的原因是,缺少法治的民主制把媒体和社会组织变成了争夺政府权力的政治工具,甚至
是主要的政治工具。既然这些媒体和组织不过是小集团争权夺利的政治工具,公众对其被
限制甚或取缔也漠不关心。如此恶性循环,保护四大自由的法律自然成了一纸空文。在法
治政体下,通过政党政治来争夺政治权力之门被关闭了,权力的核心是文官系统,没有一
步登天的捷径。这样,利用媒体和社会组织来争夺政治权力的倾向便大为降低,政府也就
不用惧怕自由的言论和结社。香港是这方面最典型的例证。在法治环境下,限制不负责任
和不知自律的媒体和组织并不具有政治意义,只是依法维护公众利益。对于以严格执法为
本职的文官系统而言,认真维护法律规定的四大自由是其工作绩效的一部分,执法不严影
响升等,执法犯法将遭受严厉的惩治。因此,在真正的法治环境里,言论、出版、集会、
和结社的自由比起民主环境里的四大自由更加自由,更加健康。
2. "咨询型法治政体"的主要特点 较之人治导向的民主政体,法治导向的、由五大支柱构成
的"咨询型法治"有五大特点。
(1)强调"法律"作主(rule of law),拒绝"人民"作主(rule o f the people),也不承认强大的"公民
社会"进行政权分赃的权利。选举和考试是政治参与的两种主要途径。在现实世界里,两种
方式从来就是共存的,但却从来不是同等重要的,也不可能是同等重要的。法治的核心是
通过考试产生的文官执法系统,民主制的核心是由选举产生的议会立法系统。法治文官系
统的主要职责是执行法律,不需要"人民领袖";而民主议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法律,要靠"
人民"组成政治集团,推举自己的领袖加入政府,制定有利于本集团利益的法律。因此,在
香港、新加坡、以及直到19 93年的日本,法治的程度与领袖的作用成反比。
(2)强调法的正义性,因而特别重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民主政体强调党派政治的正义
性,要求按照利益集团的实力来分配政府的权力。"人民的"权力并不是法律权威的来源,
也不应当是法律权威的来源。若法来源于"人民"的权力,"人民"就可以任意修改法律,也就
没有什么能限制"人民"的权力了,社会哪还有正义和秩序可言呢?中国的"周礼"和儒家道德
原则不是来源于人民的权力,西方的基本法也不是来源于人民的权力,基本法源于当时社
会大众能普遍接受的行为道德准则。27中国缺少法治传统,但德治与法治有密切的关联。
基本法源于道德准则,具体的法律来源于基本法。
(3)强调严格执法的重要性,刻意增加立法难度。民主国家关心制定有利于谁的法以及由
谁来执法;而法治国家关心法律能否得到严格、中立、和有效率的执行。在发展中国家,
法律本身一般不是问题,问题在于写在纸上的法律多半也永远停留在纸上。严格、中立、
和有效地执行法律要求有制度上的保障,这是法治政体设计的实际出发点。
(4)强调限制政府的职能和规模,造就有限政府,保障社会经济生活的自由,从而鼓励民
族的创造力。以议会为核心的民主制授予"人民"代表立法权,政府依" 人民"代表的意志干预
社会。定期普选领导人与社会的创造性无关;创造性主要存在于自由和公平的竞争,存在
于职能有限的政府。在法治政体下,人民可以做一切法律未明文禁止的事,而政府只能做
法律规定它做的事,主要是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公平竞争的秩序。如此法治政体
将严禁政府在经济、教育、科学、和文化领域采取肆意干预,破坏公平竞争的政策。
(5)强调追求符合中华传统的秩序与自由。与任何一种民主政体不同,法治政体的秩序更
加稳固,因为新政体堵塞了通过集团政治来争夺政府的大门,要求文官系统不屈从社会压
力集团,坚定维护法律所代表的社会普遍正义。自由成为社会的主旋律,因为法律规定政
府的职能仅在维持竞争秩序的公正,因为体制动员其他四大支柱制衡文官系统,因为法律
迫使决策程序透明,决策者聆听社会的呼声,还因为言论、出版、集会、和结社的自由受
法律严格保障。
3.咨询型法治的可行性 对执政党来说,选择咨询型法治较之选择民主制的可行性要高得
多。 (1)以法治为导向的政治改革不会引发政治动荡,反而会使社会更稳定,因为法律
与秩序的因果关系已久经历史考验。 (2)咨询型法治政体与现行政体在结构上相差不
远,现行政体为法治政体的建立提供了良好基础,无需发动社会革命,另起炉灶。(3)香
港和新加坡的政体提供了在华人社会里建立咨询型法治的丰富经验,而且这两个政体已经
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功。 (4)以法治为导向的政治改革是解决腐败问题最直接、最有效
的办法。而解决腐败问题,维护竞争的公平,乃是执政党在人民中续享声望的关键。
(5)建设法治政体是中国现代化事业的天然组成部分和最后的任务,而推动中国的"现代
化"是人民拥护执政党的历史原因。无论工业多么发达,人均产值多高,领导人的选举多么
自由,缺少法治的国家都不是现代化了的国家。西方国家,以及日本、香港、新加坡,举
凡拥有了法治,就没有了"现代化"问题。如同世界上所有建立现代国家的过程,中国从一
个"文化范畴"变成现代化国家也要完成三大任务。第一,确定领土疆界,完成政治统一,
实现全国人民在政治意义上的团结。第二,用统一的市场体系取代分割的市场,变机械的
政治团结为有机的社会团结。第三,用法的权威代替人的权威,使人民享有持久的社会公
平。28在毛泽东的旗帜下,共产党领导人民完成了第一个任务,在邓小平的旗帜下,共产
党领导人民完成了第二个任务。人们有理由期盼,共产党继续领导人民完成最后一个任
务。法的权威无法靠投票来建立,也从未靠投票建立过。以法治为导向的政治改革要依赖
共产党的领导,特别依赖共产党高层领袖推行法治的决心邓小平明确反对把民主制引入中
国,数番表达了对香港政体的支持,并且在行动上坚决抵制了彭定康使香港政体民主化的
企图。他提出,"我们在内地还要再造几个香港。"他说,"我讲过很多次",(香港体制)"前
五十年是不能变,五十年以后是不需要变。这不是信口开河。"这位杰出的政治家就这样婉
转地表达了他对" 五十年以后"内地体制的期望。29倍受高层领导欣赏的江苏张家港市,其
政府的口号是 "白天的新加坡,夜晚的香港"。新宪法把"法治国家"概念收入中国政体的定义
也反映了我国领导人的政治取向。他们的取向并非偶然,法治政体是中国现代化历史进程
的要求,也是任何一种"成熟的市场经济"的基础。 实施以法治为导向,以吏治为核心任务
的政治改革可以从两方面入手。(1)宣布执政党的"中心工作"由经济建设转变为法治建
设。既然由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的转变已基本完成,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就不能是"搞"经
济,要让经济自己来"搞 "自己。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宣传活动需要转移到法治建设上,
为市场竞争的公平秩序提供保证。一旦宣布党的工作中心转变为建设法治,我国官吏的动
力将发生方向性变化。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抓阶级斗争是提升干部的标准;在"以
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年代,抓经济指标是提升干部的标准;在以法治建设为中心的时代,本
地方、本行业遵纪守法的新气象是提升干部的标准。(2)宣布分三个阶段进行以法治为导
向的二十年政治体制改革。在第一个五年,主要任务是实行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党政分
开"原则,取消目前的"双行政"体制。党通过在政府中的党员来体现其领导,而政府则依文
官制度加以彻底改造,使公务员的升调奖惩,录用退休都严格按照精密的公务员法规进
行,目的是实现共产党的"依法治国"(rule by law)。在第二个五年,主要任务是大幅度减少属
非公务员系统的政务官,建立和完善制衡制度。让司法系统真正自主,反贪机构真正独
立,社会咨询系统的功能真正实现,目的是建立初级的"法律作主 "(rule of law)体制。在最后
十年,主要任务是开放言论、出版、集会和结社的自由,在实践中调整五大支柱的相互关
系,提高咨询型法治政体的稳定性,使之成为一种成熟的现代政体。 完成了以法治为导
向,吏治为核心的政体改革任务,法律在我国将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我国人民将生活在
稳定和公平的社会环境里,中华将再次以独特和长治久安的政体享誉世界。
结论 中华文明覆盖世界五分之一的人口,底蕴深厚,曾领世界政治文明两千年的风骚。强
大的世俗传统能让中国大众冷对所谓"神意安排的社会命运",更不会象西人那样狂恋民主"
不可避免地扩散到整个世界"的预言。古希腊的文明并不仅是雅典的文明,雅典之后两千多
年的欧洲创造了辉煌的文化,却不是民主的世界。近代以来最伟大的科学家和科学理论也
并非产生于民主国家。"全球化"会同化世界的政体?君不见全球化促进"趋同"也刺激"逐异
",正是差异使世界各地的文明丰富多彩,取长补短,相互学习,激烈竞争,共同进步。 民
主化的确是近二十年来的"世界潮流",但伟大的民族从不随波逐流。百年来,中华民族冷
落民主化,追求现代化,取得了震惊世界的成功,给全球五分之一的人口带来进步与光
荣。从战术上说,建设法治政体直接解决我国人民最关心的腐败和不公平竞争问题。从战
略上说,建设法治政体是我国现代化进程的最后任务。从历史的角度看,现代法治政体继
承和复兴了我国独特的政治文明传统,体现了中华民族再铸辉煌的文化自信。 笔者尊敬西
方的民主实践,但蔑视民主迷信,厌恶思想专制。科学要求结论服从对现实的求证,理性
要求意愿对代价的敏感,历史指出差异的具体原因。把认同强权政治的西洋民主思想说成
是"普世价值"、"绝对真理",用一句"封建专制&quo t;就粗鄙地否定我国持续了两千多年的政
治文明,将二十年来散布饥饿和内战的民主潮流吹嘘成人类的伟大进步,对自己国家逆流
而行的成就却视而不见,懒得深究人民面临的具体问题,还用无病呻吟的"价值"空谈去"启
蒙"冷淡民主的大众,这难道不是民主迷信?除了"与西洋制度保持一致",实行民主制到底
解决中国的什么问题?凭什么说选举比考试加考核更公平?中国人的价值观怎么就不如西
洋人的价值观"先进"?为什么香港、新加坡、乃至日本,没有实行民主制却能获得巨大成
功? 效颦的丑东施变不成美西施;自信地挺起胸脯,东施比西施多一分健康的美。
附录 回答几个疑问 咨询型法治曾经存在于欧洲的普鲁士以及明治维新到1993年以前的日
本。现仅存于香港和新加坡。香港和新加坡都取得了闻名世界的的成功,属世界上最廉
洁、最有秩序、和最有效率的社会之列,更是世界上经济最自由的两个地区。以华人为主
体的社区能取得如此高度的自由与秩序的平衡同两地实行的"咨询型法治政体"密切相关。
然而,中国内地是否有能力移植仅实行于两个城市的体制呢? (1)香港和新加坡的法治
精神和法律体系均来自英国。没有经历英国的殖民统治,中国人自己怎么可能建立法治?
香港和新加坡的法律体系和法治精神的确来自英国,是中西交流的一个巨大成果。然而英
国的殖民地遍布全世界,怎么仅有香港和新加坡建成了缺民主的法治政体?理由很清楚:
这种政体非常适合华人城市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且华人社会有能力汲取西方的法治精神。
除此之外还能怎么解释?香港和新加坡的法律源于英国,但香港和新加坡的咨询型法治却
不仅是英国的发明,英国自身并没有这种制度,全世界的其他任何地方也没有这种制度。
虽然这个制度是英国人和华人共同创造的,却是在华人社会里建成,在华人社会里成长,
是英国退出新加坡之后、以及逐渐淡出香港时才确立的。为什么英国在交还香港的前夜才
推行民主化?世界上民主传统最悠久的英国却毫无民主迷信,在香港统治了一百五十年不
肯搞民主;在英国治下的香港人一个半世纪也没要求民主,邓小平更坚决抵制了末代港督
的民主化企图。理由很明显:民主制不利于管理香港的华人社会,咨询型法治有利于香港
的繁荣。如果说上述各方都比民主派"愚蠢",那么恰恰是这些"愚蠢"造就了香港持续的自由
和辉煌。香港和新加坡的华人有能力直接汲取法治精神。假以时日,在内地的中国人也有
能力学习这种精神。虽然中国人在传统社会里生活了两千年,却以学习苏联共产主义制度
的能力震惊了世界,因为我们需要那个出色的制度使自己"站起来"。为了完成现代化事
业,中国人有能力学习任何一种适合我们需要的制度,也有能力拒绝任何一种我们不需要
的制度,这就是我国伟大文明的深厚底蕴。 (2)香港的法治是由英国的民主制来建立和
保障的。没有民主,中国怎么能建立和保障法治制度? 第一,法治不是靠民主建立的。虽
说权威并不必然导致法治,法治的最初确立却依靠权威,依靠对神权的敬畏和对执法权的
恐惧。第二,法治也不是由民主来维持的。法治可以通过限制民主的程度而支撑民主,但
民主却不能用以支撑法治。民主会让利益集团的压力扭曲和削弱法治。法治由法治政体本
身来维持,主要由执法机构来维持。 斯巴达城邦的法治源于贵族寡头制。雅典城邦不稳定
的法治最初来自德拉科专制,在梭伦大权独揽和庇西特拉图父子专制的时代成型。美国的
法治精神来自殖民者抛弃的那个专制的旧大陆。美国第一个殖民地在弗州境内,是依《英
王制诰》(patent and charter)建立的。第二个殖民地在麻州境内,起因是驶往弗州的"五月花
号"误航至北方波士顿附近海域。缺少针对新区的《英王制诰》,"五月花号"的专制船长要
求清教徒们先签署一个"公约"(Compact)才能登岸,即后来成为美国宪法基础的《五月花号
公约》。后来的《美国宪法》也不是民主的结果,而是一小撮大庄园主权势和智慧的结
晶。日本的天皇专制推动明治维新,从普鲁士引进了法治政体。香港和新加坡的法治不是
由民主建立的,也并未由任何国家的民主来保障。直至回归前夜还有效的香港宪法《英王
制诰》是英国用炮舰强加给香港人的,《制》和《诰》两个文件赋予了港督在香港象国王
一般的权力。英国的确有民主制,但香港人民对法律的尊重却不是英国民主制的结果,而
在港英当局执法的权威。尽管中高级以上官员来自英国和澳洲,香港直到七十年代早期依
然极其腐败。在官员本土化及引进了新加坡的独立反贪机构以后香港才有了廉洁政府。如
果邓小平没有阻止末代港督使香港民主化的企图,香港的法治恐怕已经被"人民的权力"淹
没了。新加坡早在1960年就脱离了英国的统治,英国只给新加坡留下了一个混乱的民主
制。新加坡的法治是李光耀率领人民行动党建立的。人民尊重法律是违法必"罚"的结果。
显然,新加坡的法治不是靠选举来维持的,而是靠新加坡的执法机构来维持的,是靠其法
治政体维持的。台湾社会的法治基础虽薄弱,却也是日据和蒋家父子时代建立的,但被民
主化所削弱。把民主说成法治的条件是后冷战时期的新"发明",反映了民主迷信的风行。
(3)台湾已经成功地建立了民主制。有什么理由相信中国大陆不能象台湾那样建立民主制
度? 第一,香港的社会和政体比台湾的社会和政体要先进得多,因此吸引力也大得多。
第二,台湾的分离主义和甘心依附美国,当制约中国的工具,也降低了台湾模式在中国内
地的魅力。另几个理由则导致台湾民主制不可能扩散到大陆。第一,国民党让少数大陆人
长期垄断台湾治权,"台湾人的出头天"由此成了政争的根本诉求。换言之,"天然的 "省籍分
际是台湾民主的两大基础之一。而在大陆玩弄省籍、民族等天然的裂痕,带来的将不是民
主和文明的复兴,而是内战和分裂的危险、是中华文明衰败的危险。西人要遏制中国的崛
起,以威逼利诱向中国推销民主乃是明显的上策。愚如李登辉辈都看到了中国民主分裂成
七块的前景,苏联民主分裂的下场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如果民主迷信可悲地风靡大陆,
结果也不会是民主,而是民主的迅速崩溃和专制的快速复辟。第二,台湾民主的另一大基
础是靠美国安全保护撑腰的台湾独立运动。没有这种"支持民主台湾"的国际政治基础,台
湾也会接受一国两制的安排,依照日据时代的法治传统,依托蒋家父子建立的法治基础,
逐渐消弥省籍鸿沟,走向类似于香港的法治社会。如果说台湾民主的一大支柱是美国的安
全保护,中国大陆的民主却为美国削弱和分裂中国提供良机,这是任何讲求实际的中国决
策者所不能容忍的前景。第三,台湾的民主过程充斥黑金因素以及政党和社会的反复分
裂。同样的过程引入中国内地,黑社会、金钱政治,以及社会分裂的程度将远较台湾为
烈,绝不低于俄国以往十年的情况,因为中国大陆的法治传统比俄国要弱得多,亦不及台
湾。那时,我国的"叶公"们不会去作民主的后盾,会调过头来骂"假民主",骂"政客无耻",
虽然未必承认那是制度所致。 (4)香港和新加坡只是两个城市。这两个小地方的经验能
适合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 民主作为一种政体制度源于雅典。雅典在鼎盛时期的全部居
民,包括妇女、儿童、奴隶、和外邦人,也不过才二十五万左右,绝对是个"城市",而且
是"小城市"。然而,大如印度和美国不也采取了民主制度?国家的规模仅与政体的程度相
关。美国的民主程度远不及雅典;中国如实行法治,其程度也会不及香港、新加坡、日
本。但是,美国的民主制经受了一个大国长期和复杂经历的考验,已经调整得远较雅典民
主制完备和成熟,也比世界上多数其他地区的民主制稳固。香港的法治在中国内地也将经
历复杂的考验和调整,成为一种新的、更完备的咨询型法治。所有的政体都始于小规模的
实验,关键不在规模,而在一种政体是否适合社会进步的需要和条件,适合自身的社会和
文化历史条件。在"纯粹"的法治环境里,香港和新加坡的华人社会呈现了开放、自由、公
平、有序、和现代化的风貌,是未来城市化中国应有的形象。先进的政体是文明最集中的
体现。中国的传统政体持续长达两千年,融百千民族为一家,合千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为一
国,理亿万人口国度于一个极小的政府。如此,中华文明得以成为世界上的伟大文明。在
今天,建立一个现代化的、独特的、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咨询型法治,是我国再获长治
久安的希望,凝聚了中华文明浴火重生,再铸辉煌的希望。 (5)执政党今天握有行政、
立法、和司法的实际最高权力,并能据以左右新闻出版、经济生活、高等教育、和社会组
织。凭什么预言执政党愿意变党治为法治? 作者并不相信历史决定论,更无意做决定论式
的"预言"。如果执政党决定进行政治改革,本文指出了一种适合中国国情的政体选择。若
执政党决定不进行政体改革,当然也就无所谓选择。但笔者指出,执政党无所不及的权力
虽是法治改革的对象,却并非是选择法治的障碍。虽然权威并不必然导致创制,创制却必
须要有权威,没有权威就不可能创立新制度。换言之,如果中国要完成现代化的历史进
程,建立法治政体,共产党式的权威是必要条件。笔者认为,执政党的领袖们有可能痛下
决心,进行以法治为导向、吏治为中心任务的政治改革。第一,中国共产党以推动中国的
现代化事业为己任,已经完成了前两个任务,不应半途而废。第二,中国迫切需要以法治
为导向的政治改革,控制腐败的蔓延,促进市场体系的成熟,并应付外部势力对我国社会
团结的挑战。第三,法治适合我国的具体条件,现有的政体与法治政体形式上相距不远,
无需用革命的手段打碎旧制,重起炉灶。第四,同样的政体在二十年前给了党的领袖们自
上而下发动经济体制变革的机会,而现有的政体给了党的领袖发动和领导政治改革的同样
机会。总之,他们并不必然作出政改的选择;但如果选择,空间是有限的。让人民定期和
自由地普选领导人明显是一种自杀式的选择,不仅会毁掉执政党,而且会摧毁中华文明复
兴的希望。
作者:
和合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243779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