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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郑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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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EQ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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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 我一定会公布马悲鸣的信件. 因为. 这里根本不存在什么"隐私"的问题.因为你的"互剥" 之术, 实际上已经侵害到了刊物的利益及读者的利益. 如果你亏损了别人的利益, 你还指望什么"隐私", 岂不是笑话.
2. 我要问马悲鸣, 如果你觉得你做的事情是对的话, 你为什么不敢对编辑部, 对广大的读者申明一下, 这篇"贺文" , 是别人的观点, 但是却是你操的刀. 俗话说, 不做亏心事, 不怕鬼叫门. 你对编辑部, 对读者如果都没有心虚理亏的话, 你干吗不敢事先申明? 你没有这个胆量, 可见你在隐瞒真相.
3. 编辑部有编辑部的"游戏规则", 你有你的道理, 可在这编辑部里, 你必须服从的是谁? 是你服从编辑部呢, 还是编辑部服从你, 听你的? 这象你到如何一个美国的公司上班一样, 是你听老板的, 还是让老板听你的? 明白吧? 这关系你别搞混了. 我们的编辑部也是有"法制"的, 那就是不许如何的作者以什么 狗P"互搏"之术欺世盗名. 你不是嚷嚷要"法治"吗, 很好, 如果你破坏了我们编辑部的这个"法制", 那对不起,那是你的不幸. 我们有反击的权力.
4. 我会发一个告示, 昭告天下, 我们的这个编辑部不欢迎任何这样的缺乏起码的诚信的作者. 我不管你有多少的逻辑和道理, 你不诚实, 没有诚信, 对不起, 起你离开.
5. 你要继续纠缠, 我会找一个律师给你回信. 你损害编辑部的利益, 八年前没有吃官司, 已然是你的运气. 你如果真的不怕官司, 那请便.
6. 你赢的机会是Z, 如果你有真的有理 ,八年前你就会动手的. 不会等到现在.知道吗.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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