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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看了几篇法官大人的文字, 感到法官大人对法庭的认识有一个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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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蹦儿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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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好像法庭是用来审判坏人的, 也就是为所谓"网氓"准备的, 其出发点其实是基于斑竹和坛方是正义的和正确的. 法官可能没有意识到好人也打官司, 法庭除了有审判惩罚罪犯的功能, 也有为好人伸冤, 伸张正义的功能.
如果法官不能走出这个误区, 恐怕不能公正断案. 法官一再强调网上虚拟社区的特殊性, 俺感觉就是因为这个误区引起的. 特殊性当然有, 但是基本共性还是一样的, 要不然的话就不该叫法庭了.
由于法官文字较多, 思路好像也比较零散, 不太好 follow, 所以俺还没能总结出具体的证据来. 不过俺会花点儿时间好好研究研究的.
作者: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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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钢网。 -- 邋遢道士 - (17 Byte) 2005-4-02 周六, 下午9:20 (68 reads)
- 立场是你解读邋遢文字的重大关键 -- RE - (577 Byte) 2005-4-02 周六, 下午12:44 (73 reads)
- 失之毫厘, -- 邋遢道士 - (25 Byte) 2005-4-02 周六, 下午9:17 (81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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