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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封随案的想法和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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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竹02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40
经验值: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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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斑竹02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封了随便后,在网友中反响很大,本来想在法庭上说的,但现在法庭闭庭,再开庭审理还是在未知数,那就在这里说几句。
其实我的想法,早在和人之处的对答中说清楚了,封随的关键是窃密(或自称暗示掌握网站机密)对网站的危害。众所周知,本网站为政治论坛,各种政治观点交锋,激烈程度有时令人有性命相博之感,网友对自己的登陆信息非常敏感,如被观点对立者掌握,对网友本身安全是很大的威胁,对网站的声誉和发展,也是很大的打击和损害。本站以前据说就有严重政治倾向的斑竹把网友上贴纪录透露给观点对立的一方以打击另一方的丑闻。
本人上任斑竹以来,又兼任论坛技术斑竹,对网站的运行和安全负有重大责任,说句直接了当的话,作为斑竹,我容忍任何政治观点,不管多么荒谬反动,但作为技术斑竹,对任何恶意破坏网站运行的行为,我决不姑息。所以在随便明示他有内线,掌握网友上贴纪录(注意这里已不是内坛的机密),我就提请他做出澄清,以减少对网站的损害。当然,我请他澄清的贴子中,用语有对随便讥讽调侃的口气,为此我愿对他做出道歉,随网接下来王顾左右而言他的答贴,让我觉得有暂时封闭他笔名以防那种不确言论危害论坛的必要。
这里,我想指出随便的言论(之后经查并无潜入服务器的纪录),本身和窃密危害网站有同样的效果,在给他机会澄清而不果的情况下,暂时封名是恰当的,用封名第5条,是根据他的言行而量刑最接近的封名条款,暂时封名并不意味他真的潜入服务器(如果确实潜入就是永远驱除包括封IP)。随便以杀人必须有血证举例并不恰当,他也不是被判以杀人犯等同的刑罚。随便的案子,更接近在电影院里高呼有炸弹而导致全场混乱数人踏伤器具损害,虽然事后证明他并没有手持炸弹,但扰乱秩序锒铛入狱是免不了的。虽然罕见没有扰乱秩序罪,但用窃密来个重罪轻罚,也无不当。
当然,我上面也说了,我在让他澄清时语气不恰,造成随便网友反弹,我也有部分责任,为此,我愿缩短他的刑罚,就以安网建议的3天为限吧。明天取消随网的封名。
作者:斑竹02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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