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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古迷 “难道阁下连这点最浅显的待人接物的道理都不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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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魂曲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2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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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魂曲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作者: 古迷 看来是有点判断失误。不过也好理解,最后定稿的人是精通中文的顶尖汉学家, 2004-7-14 02:41 [Click:28]
受中文的影响太大。顶尖的英译中,一般也是带外国味的中文,老古怎么就忘了这个茬?实在不该。不过,一般的专业经验是,最后的定稿最好也给不懂中文的英语高手看看,润色一下更好。当然,签名信也不是专业论文,的确不必那么认真。
不过既然两个文本不一样,其实还不如不翻译,让那位顶尖大学的教授直接用英语写。即使从时间效率上讲,直接写也比翻译容易得多,地道得多。连老古写英文信也早就是直接写,如果先用中文写,哪怕意思完全一样,自己翻译成英文,也别扭得多。老古当编辑的经验也是这样,有些人的母语文章写得特别漂亮,但翻译的东西却有很多不通的地方,有时简直令人惨不忍睹。经验之谈,供阁下以后参考。
老古也顶阁下的签名,也说过已用真名签了,不过顺便提点意见而已,并不存在不尊重阁下个人的选择的问题,阁下实在不必强调。如果硬要搞得那么认真,阁下的个人选择恐怕也应以尊重更多希望签名的人的意见为好,否则搞得象目前这种在本坛这样没有多少人响应的局面,恐怕与阁下希望争取更多签名的愿望南辕北辙。
再如,阁下“有朋友欲另搞相似的签名,尽管本人认为这是对‘多元化’的曲解或滥用,但也乐观其成”一类的话,其中“尽管本人认为这是对‘多元化’的曲解或滥用”就多余了,至少与阁下的实际做法是自相矛盾的。本坛讨论签名时,不但小左的建议和文本都早于阁下得多,而且国内也有人搞起了签名,阁下当时“另搞相似的签名”,怎么就没想到这“曲解或滥用”的问题?阁下的逻辑一向令老古佩服,但这种双重标准则令人遗憾。
老古有时确有余暇,但象阁下这样对别人的意见一丝都听不进去,如何可能“大家一起来做点什么”?难道阁下连这点最浅显的待人接物的道理都不懂。
作者: 古迷 有请小左和老高 2004-7-14 01:08 [Click:42]
老古觉得签名信的英文本改得不错,虽然还有点中国英语的味道,不如汉学家那个文本的英语地道。遗憾的是,怎么定稿前也不找个英美人改得更好点?唯一的问题是最后一句:
Please release Dr. Jiang and help to restore China’s honor.
(请释放蒋大夫并恢复中国的荣誉)
这两个要求,一个具体,一个抽象,放在一起显得有点怪怪的,尤其两者间并没有什么必然的因果关系。而且,“恢复中国的荣誉”是一个很大的很难满足的抽象愿望,放在这种本来很小很易做到的放人呼吁书中,也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另外,还有个签名方式问题应该考虑。老古到连接的签名网站去看了看,发现中英两种文本的签名放在一起,觉得恐怕有点不妥。既然中英两个文本已有很大不同,中文本是抗议书的形式,英文本改为请愿书的形式,而且英文本有意做这种改动,尤其是去掉了有关要求中国当局政改的内容,显然是担心照中文本直译全译会少很多签名。现在这样合并签名,如果让一些不懂中文的英语签名者知道了,恐怕会有一些麻烦,即使不一定有人会从法律上追究,在信用上的损失是少不了的。因此,请听古大律师一句忠告,最好还是尽早把两种签名分开。
作者:安魂曲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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