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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ZT: <<落日>> ----- 老杜与老右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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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T: <<落日>> ----- 老杜与老右的故事   
人之初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4326

经验值: 160


文章标题: ZT: <<落日>> ----- 老杜与老右的故事 (525 reads)      时间: 2004-7-02 周五, 上午8:19

作者:人之初寒山小径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老杜拿出一把水果刀, 噗的一声, 向老右割了下去............

第一章
第一次遇见他,是在一座破败的城门边。所谓城门,只剩下断壁残垣了。斑斑驳驳的石灰松松的附着在残破的砖块上,摇摇欲坠。我不关心这里是叫市还是叫镇。据我看,这里只是一段废墟、一段旧城门的尸体。
不过废墟也有废墟的价值。任何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都可以沿着倾斜的断坡轻轻松松地走上去,站在上面眺望远方。假如它是一座完好的城门,没有相当的武力和装备是无法站在它的顶端的。

我正是醉心于这样的废墟。刚才一通狂扫,我自已都记不清PK掉了多少人。跟每天一样,今天的计划肯定已经超额完成了。我随便瞟了一眼已经看不出是多少位的钱数,又飞快地算了算收获的武器护具大概能卖多少钱,然后信步走到城门边。
每次我大规模地PK以后都会找一处空旷无人的地方独自静静地呆一会儿,看一眼落日再下线。
落日,是这个游戏的名字。



天气:阴。背景的天空显一片暗红色的灰调,给人一种郁结不开的感觉。每次我等待落日的时候,天空都是这种灰蒙蒙的颜色,太阳像个青白的吊死鬼一样挂在那里,衬得天地一片愁云惨淡。



我决不相信在我手下冤死或不冤死的亡魂会聚集成强大的怨念阴魂不散地跟着我。他们现在都应该在各个复活点挣扎着复活。当然其中的一些也许会选择离开。这是他们的自由。游戏就是游戏,输不起的话尽管不来好了。我见多了,每天都有大批人黯然离去,每天也有大批人蜂拥着进来。



在这里我的名字叫菲菲鲁。很可爱很卡通的小姑娘的名字。可现在这样美丽的三个字却被染成一片血红,触目惊心地悬在那个一脸天真无邪的小女孩的头顶上。在游戏中,我是人见人怕的职业PKer。



当我百无聊赖悻悻地走下城墙时遇见了他。他的名字叫灯火阑珊,从衣着上看不出他的身份。也就是说,他的级别相当低。我只能辨认出一些高级别的角色,因为那才是我下手的目标。



城门边两个勉强够得上当我目标的剑客正在捉对厮杀――应该叫捉对PK。我不知道事情的起因,也不关心。在这个以男性玩家为主的游戏中,PK不需要理由。



两位剑客显然都已杀红了眼,否则,有经验的Pker是不会在有低级玩家在场的情况下还继续同级PK。原因很简单,有一些新手就像食腐动物,专等高手PK得两败俱伤之后捡尸体上的东西。



我静静地站在一边,注视着同样站在一边观战的灯火阑珊。作为我的目标他还远远不够格,可是待会儿只要他胆敢翻捡尸体,那他就破格升级了。我恨那些全身散发着腐味的家伙。



同每次一样,一位剑客倒地宣告了这次PK的结束。活下来的那个先是狂补了一通血,又急忙跑上去在尸体上搜刮一阵。等他忙完,站起来向着观战的我和灯火阑珊摇头晃脑地炫耀了一番。看得出他的精神因PK胜利而极度亢奋,就像一只刚刚吸过血的吸血鬼。



我心中冷笑着,正想离开,那吸血鬼突然对我叫了句:“hi,美女!小妞!……”后面的话里中和着轻慢和猥亵。这只猪!我一言不发地走过去,扬起手中的雨切。刷刷几声之后,脚边伏下了一具尸体。我弯下腰,从容地在他身上翻捡着,收获还算可以。只是我的心情极其不快,不是因为刚才那句脏话,在此地混久了再脏的话也不能扰乱我的心情。对付它们只要拿刀当扫帚一样扫开就行。我在意的是旁边的目光。灯火阑珊的目光。



我烦燥起来。我只是在清扫垃圾,顺便拿我应得的报酬。可是旁边那两道目光却搅得我平添出一种罪恶感。就像要急于甩开那两道目光一样,我迅速做完手中的事,头也不回地快步走开。不想频道中却跳出这样一句话――



[灯火阑珊]一言不合就PK有意思吗?



停下脚步,他正朝着我追过来。我沉着脸回了一句――
[菲菲鲁]再说一遍给我听听。



片刻,他回答了――
[灯火阑珊]一言不合就PK有意思吗?你们这样是在玩游戏还是在被游戏玩?



有种!我登时血往上涌,举起雨切就朝他头上劈下去。他连哼一声的时间都没有,就那样直倒下去,耳机里传来“扑”的一声闷响。我的气还没消,恨不得在他的尸体上再挥上两刀,王八蛋,吃撑了。呆了一呆,趁着他的尸体还没有消失,我飞快地敲出一行字――
[菲菲鲁]送你两个字:离开。这是为你好。



***



直到下线,我一直在心中不住地暗骂。TNND,居然碰上这号鸟人。这里是什么地方,是落日,是游戏!我们上这儿干吗来了?还不就是享受幻觉、满足欲望!在这里,你可以做江洋大盗,猖狂大笑;也可以做一代大侠,秋风扫落叶一般杀得坏人屁滚尿流;在这里,唯一不变的真理就是力量。在这里你可以肆无忌惮地放纵自己,可以阴险狡诈狭隘无情;可只有一件事不能做,你不可以世人皆醉我独醒。游戏里的每个人都是在追寻幻觉;或者说,是在集体嗑迷幻药,你他妈边嗑药边疾呼你他妈神经病!有什么可清高的?现实中清高的人不都过着寡淡如水的日子,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去了吗?你清高你上这儿干吗来了?



推开转椅站起身伸个懒腰晃晃脖子,踱到柜台边要了杯水。老板急忙抓住我耳语了几句,又小心地向着深处的角落指了指。我不耐烦地啧了一声,看看老板的脸,请求的面具后面是一派不容拒绝的威严。



那人还在。大约一个月前,他来我们网吧买了张包月上网卡,然后就在这儿住下了,一个月里没出过网吧的门。饿了就叫网管――也就是我了――给他泡碗方便面,渴了要支矿泉水,开始一段时间几天几夜没下过机,我几乎以为他的屁股焊在椅子上了。后来困得实在撑不住了,就在旁边的长凳上打个盹,起来一揉眼睛接着再玩。一个月,没洗过澡没刷过牙没梳过头没换过衣裳。在这样酷热的暑假里,网吧中再强劲的空调也不能保证每个人不出汗。现在他还坐在屏幕前面,头发被油垢糊在一起乱七八糟地支楞着,身上散发着一阵阵刺鼻的汗馊味儿,死鱼一样半张着的嘴里像喷射毒液一样不断吐着臭气。经过他身边的时候,人人屏息侧目,他却浑然不觉,就像佛教所称的那样,坐在那里的不过是一堆臭肉,他的精神早就鸿飞冥冥了。



我曾受老板指使,委婉地提醒他回家休息休息,他一边喷着毒气一边说,又不少你网费。我只得掩鼻离开。最近一两天,那股臭气实在太过浓烈,以至于他身边总留出五六张空位。这下老板扛不住了,逼我把他给请出去。



我深吸一口气,然后屏住呼吸走了过去。右手下意识地向上提了提,仿佛在摸一把看不见的刀。
“朋友,你不累啊?回家歇一天吧。”我说着警惕地盯着他的嘴。
谢天谢地他没理我。
我小心地用一个手指头捅捅他:“我说,麻烦你回家洗洗再来好不好?”
“干什么?又不少你网费!”
“你是不少了,可就因为你在,别人都不敢来了!”
他一怒之下站了起来,可是没站稳,摇摇晃晃的。几天没下机他站不稳。
老板眼看要出事忙赶了过来,好言劝道:“也回去看看吧,免得家里人担心。下回来我给你多加五天的网时总可以了吧?”我趁机拽住他的衣袖往门外拖。
他一脸怒气地瞪着我,眼角边挂着两粒硕大的眼屎。我也寸步不让地和他对视。过了一会,他疲惫地眨了眨眼睛,在我的推拉之下,就像吸过毒一样,一脸朦胧,步履不稳地走了出去。



网吧外面,是沤热却新鲜的空气,马路上灰尘弥漫,人声嘈杂;回到网吧,迎面一阵陈腐的冷气,“网管,泡碗面!”“网管,来瓶鲜橙多!”“网管,耳机没声音!”“网管,烟灰缸倒一下!”“网管……”叫唤声掺在沉腐的空气中,此起彼伏。他们从口袋中搜出一点肮脏的零钱,看也不看就扔在鼠标旁,神情紧张而又木然地盯着显示器。我则像卑微的店小二一样端面送水跑前跑后,心中直纳闷,他们明明没有数钱,可为什么给的却分文不多呢?一排排电脑后面,是一张张年轻的、专注的、亢奋的、麻木的、痴呆的脸。一时间我忽然只想把这儿所有的人都轰出去,通通给我滚,你们这群僵尸!



你们他妈的是在玩游戏还是在被游戏玩?



这句话突然从脑海中冒出来,吓了我一跳。说这种的话的人,应该不会也长着眼前这样一种形容憔悴神态怪异的脸吧。灯火阑珊,一个被我PK掉的人,可我居然还记得他的名字。



看来是我多余。网络、游戏、角色扮演,你可以扮英雄可以扮野兽可以扮美女可以扮情圣,而灯火阑珊似乎就在扮演着苏格拉底,在雅典的广场上演说着谁也听不懂的智慧,等待他的死刑。



而我居然愚蠢到去充当那个行刑人。
第二章



我漫无目的地闲逛了几天,居然在险恶谷的山口又看到了灯火阑珊。他一见我掉头就往谷里逃,我拔腿就追。一路上只看见他不住地补体力,心里直好笑。论体力他根本不是我的对手。最后他认命似的停了下来,转身定定地站着等我走过去。



[菲菲鲁]苏格拉底先生,怎么不逃了?
[灯火阑珊]你又想杀我一次?
[菲菲鲁]你当我是杀人不眨眼的江洋大盗?
[灯火阑珊]有一点。我还是第一次被MM杀。^ ^



他在后面打出的那个^ ^让我很喜欢。已经很长时间没人对我做这样的笑脸了。



[菲菲鲁]是你先拿话呛我的。
[灯火阑珊]那是因为我第一次看见MM杀人,太吃惊了。
[菲菲鲁]你被杀过很多次吗?
[灯火阑珊]是啊,都记不得有多少次了。
[菲菲鲁]都是因为问了那句话?
[灯火阑珊]不全是。被杀过很多次之后才开始这样问的。然后每问一次就被杀一次。^ ^



我乐坏了。



[菲菲鲁]被杀了那么多次还要玩?
[灯火阑珊]那天被你杀了以后看见你叫我离开,想走来着,可是又不甘心,你让走就走啊?
[菲菲鲁]不走想报仇吗?
[灯火阑珊]我不是你的对手啊。而且要报仇的话也报不过来了,杀过我的人数都数不清。不过从没见过你这么厉害的女杀手,你的装备武器我都不认识,看不出你是多少级。^ ^
[菲菲鲁]我纯武,162级。你练的是什么?多少级?
[灯火阑珊]我是裁缝,才45级。
裁缝就是专门给人做衣服的人,也包括做铠甲。我对技师法师魔族一类的职业通通没兴趣。打从一开始我就只想做个纯粹的武士。
[菲菲鲁]要不要我带你?
[灯火阑珊]太好了,3Q。没想到你是个好人,好人也PK?
[菲菲鲁]^ ^
看到自己打出的那个^^,我不禁吃了一惊。我怎么也……?



真是没想到,很久以前那种打怪练级的日子又回来了。其实我也被人杀过很多次,也交过不少朋友,跟别人组队去远征,下过龙宫,探过紫霞洞。现在的初级玩家正在经历着的一切,我都经历过。后来,大家都散了。我的很多朋友就像跟绝大多数玩家一样,踌躇满志地进来,黯然神伤地离去。我不想一一回忆那些片断。与其说我是成功者,不如说我是幸存者。我幸存下来,成了接近封顶级别的寂寞高手。



跟灯火阑珊在一起的时间很快乐。我带着他直闯一些对他来说非常危险的地方,遇到厉害的怪物时只让他打第一下,其余就交给我。有我带着,他升得很快,开始时大约十分钟升一级,后来就基本保持在三十分钟左右一级的水平。装备方面更是全面丰收,打出来的不算,所有觊觎我们打出的东西的玩家都被我杀掉了,我也毫不客气地搜走他们身上的东西,这叫恶有恶报。这一天我们一起打了将四个多小时,分手时他问我能不能把我添为好友,我说再说吧。



***



下线后我下班,坐车来到另一家规模很大的网吧。一进门,长着一对眯缝眼的老板就冲我点头直笑,态度比我自己的老板要好得多。我大模大样地对他说:“方天画戟,一千二,不还价。”
“点点吧。”一个厚厚的牛皮纸信封交到我手里。
我点过钱,两人找了两台挨在一起的机子坐下来,分别登录,很快就在游戏中接上了头。我的菲菲鲁把一支方天画戟交给他。
收过货,老板又追着说:“上次说的村正和彩虹,有人急着要呢。还有人要一套龙骨战袍,一卷无字天书。”
“急什么?你以为那么容易啊?等着吧。”



不到十分钟,我揣着钱走出了网吧。没错儿,这是我的第二职业,专卖游戏道具。干这个挣的钱比我当网管挣的多多了。不过当网管也有好处,可以长时间泡在网吧里面。这家网吧是本市一个很大的游戏道具买卖场所。老板以网吧本身作信誉担保,做起了中介。买卖双方在这里发布信息,由老板牵线,约定价钱,然后买家直接钱交老板,卖家拿到钱后当场在游戏中把物品交给老板,再由老板交给买家。这样买卖双方互不见面,巧妙地避免了欺诈和纠纷。



我从不在自己的店里透露这些,甚至没人知道我在游戏中的身份。而且我并不是只玩落日这一个游戏。只不过落日是我最大的卖点。



拿了钱自然要庆祝一番。我照旧拐到附近的麦当劳。平时我吃喝都在网吧里,跟所有那些面对显示器发痴发呆的玩家一样,方便面加矿泉水,想补充营养时就外加一根火腿肠。只有在拿到钱的日子,我才去麦当劳打打牙祭。说实话这洋垃圾的味道实在不咋地,可是我也想不出吃什么才好。我能想出的大餐也就麦当劳了。反正吃饭只是为了填饱肚子,填饱以后再去上机打游戏。我到底在干什么?是为生活而游戏还是为游戏而生活?早就糊涂了。



还有比我更糊涂的。有人居然会拿着现实的货币去买一件虚无的兵器或战袍,在外人看来实在荒唐透顶,但我可以理解。这就像是普通人花钱买票看一场虚幻的电影,听一卷无可捉摸的磁带。无非是想买一点更加多层面的精神。



我也说不出网游有多大妙处,别看名目繁多光怪录离,真正进去之后就会发现,其实都差不多。每天不过是打怪练功升级、买更高级的装备、摆摊卖掉旧装备,然后再去打更高级的怪物,再升级,再换装,周而复始。等升到一定级数,有了一点力量,因为不爽某些人的某些做法,就开始PK;渐渐地那种让人望风而逃的感觉上了瘾,朋友越来越少,杀人越来越多,自己变得越来越孤独,越来越沉默。在游戏中能够坚持下来的凤毛麟角,落败者都带着或多或少的伤害黯然出局。要说也真是一点意思都没有。好在对我来说网游是在替我挣钱而不是花钱。只是而那些掏出沉甸甸的现钞买游戏装备的玩家,知不知道自己正在朝着一条什么样的路在走?



***



今晚我当班,有风声说派出所要来查网吧。游戏是不能认真玩了,可我仍旧忍不住登录进去。没有给自己定下明确的指标,也不想在乱哄哄的人群或怪物中挤来挤去,我绕了很远的路来到一座危机四伏的荒山。这山有个很长很拗口的外文名字,而我给它取名叫狼居胥峰。



这里绝少有人来。正因为如此才成为我的最爱。从技术角度分析,这游戏的美工非常出色。这座山的山脚下浓荫蔽日,山顶上却寸草不生,赤裸的岩石呈一种铁锈红色,把天空也映射出一片红光。在正午时间,太阳是白色的,又小又远,像一颗只毫无感情的冷冰冰的眼睛,到日暮时分,太阳突然变得又大又红,仿佛抗拒时间的流逝一般,挣扎着立在地平线上,把最后的光和热洒向大地,里面装满无言的慈悲。我坐在山顶看着一天中最后的太阳,天地间仿佛只剩下一个我,独自面对着血色落日。



我只是一个小网吧的小网管,成天遭人呼来喝去,可是又有谁知道,在另一片地里,我孤独地坐在绝岭之巅,与太阳分享着独在高处的寂寞、苍凉与壮烈。



就是这样的境界,我说不清是福是祸,是喜是悲;可我知道,很多人花费大量时间与心血,砸掉大把大把的银子,也许就只想如我一般体验一回。



***



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频道上突然跳出一行字:菲菲鲁,你好。



我吃惊地站起来。居然是灯火阑珊。除我之外,已经很久没有人光顾过此地了。



他在离我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停住了,而我也意识到了尴尬。我身上没穿铠甲,空手赤脚,身上只有一套分成两截的紧身内衣。夸张的女性胴体玲珑毕现地展示在他面前。虽然屏幕上只是一个故作潇洒的3D造型,可我仍能感觉到他的脸涨红了。



在狼居胥峰顶,我向来都会收起铠甲手套战靴以及兵器。也许是因为这些装备太过厚重,也许是因为它们上面沾染了太多的血,也许只是因为我变态,只想在天地之间放荡地坦露一下完美无缺的身体。一时间我犹豫着是否应该先穿上衣服,而在下一瞬我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这是我的自由。



好在他很快就稳住了心神,走到我身边,屏幕上跳出一行字――
[灯火阑珊]我一直在找你,到处都找不到。你提到过这地方两次,我就想过来试试看。
[菲菲鲁]又想我带你练级?
[灯火阑珊]想是想,不过不是为了这个。那天分手后突然想起来,你叫我苏格拉底先生,为什么?
[菲菲鲁]你说呢?问那种说哲学不哲学说白痴不白痴的问题,明摆着伸着脖子等着给人砍,不是苏格拉底么?
[灯火阑珊]哈哈,我发现你很聪明。真想不到Pker中间还有这么冰雪聪明的MM。^ ^
[菲菲鲁]这是表扬还是挖苦?
[灯火阑珊]是事实。^ ^



我沉默了片刻,换了个话题。
[菲菲鲁]来这里一趟不容易吧?
[灯火阑珊]这已经是第四趟了。前三趟都壮烈了。这次也以为上不来了呢。要不是那天你带我连升了那么多级,又打出了这套装备,肯定上不来。当然我自己又练了几天。我把东西全卖了,口袋里全部装满了苹果和西瓜,走到现在只剩下4只苹果了。
在游戏里,水果是用来补血的。想到在那么大的口袋栏里全部装满水果,我心中涌起一阵感动。



[菲菲鲁]不错啊!能够看一眼狼居胥峰的落日,就多算死几次也值啊。
[灯火阑珊]狼居胥峰?又是你自己起的名字?
[菲菲鲁]第一次来的时候突然间就想到了这个名字。我见多了,在网上杀来杀去,最后也只落得个“赢得仓皇北顾。”
[灯火阑珊]PFPF!你总是让我吃惊。可是你还在PK。
[菲菲鲁]所谓回头无岸啊。PK已经成了我在网上的生存方式了,喜欢也好,厌恶也好,都只有继续PK下去。
[灯火阑珊]菲菲鲁这名字给我的感觉是一个看着卡通片的小女孩,可一出口却是满嘴的深沉哲理。



我不知如何回答。鲁菲菲是我的小学同学,一个很乖巧很害羞的女孩子,我跟她甚至连话也没说过。可是很多年过去了,她的名字却一直留在我心里。也许这就所谓的朦胧初恋。



一阵异样的喧闹,我惊觉民警来了,老板正大呼小叫地让我过去招呼。上网的客人们一个个不情愿地放下鼠标,掏出身份证放在桌上,我也连忙向灯火阑珊说有急事要退出,然后把身上所有的血瓶都掏给他。临走时他再次要求加我为好友,以便可以随时找到我。我稍稍迟疑了一会,最终答应了。




第三章



“放心吧不会的,我们家向来手续齐全,依法经营。”老板和我两个前呼后拥地围着片警,不住点头哈腰,递烟点火。因为有所准备,总算还顺利,满大厅中只有两个女孩没带身份证,而她们俩一看就不是坏人,而且已经成年。片警也没过份为难。



“总之以后规矩点儿。”
“是是是。我们一直很规矩的。”
片警转头盯了我一眼,面孔一板,压低声音问:“还规矩呢,你怎么还在这儿?”掉过头去对老板说:“你们自己在门口写着不许未成年人进网吧,却弄来个未成年人当网管,好大胆子!”
老板忙赔笑脸:“只差几个月了。其实他在我这儿反倒好了,不然没上学,跑到社会上瞎混,还不知道会出什么事呢。”



我强压着满心的不痛快,像小鸡琢米一样频频点头。我没满十八岁怎么了?我退了学又怎么了?我国的民法通则上说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说,在法律上,我是成年人。



我在心里暗骂着,嘴上却一字不吭。跟他们说也没用。无知者无畏。你要一争辩反过来他们叫得比你还响。别说跑到网吧上网的小孩子多,像我这种自身不满十八岁的网管也不算太少,要是较起真来,尴尬的恐怕是法律本身吧。



我爱读书,却不爱上学。具体地说,我感兴趣的东西都不考,考的净是一些我不屑一顾的东西。高二时因为跟校外仇家打架,惹得全校不得安宁,只好退学。不过也好,我在电脑城打了几天工,转头来这里做了网管。



打发走了片警,老板用脚尖踢着柜台下面一只纸盒对我说:“你什么时候去换哪?这次买回的三十张网卡才几天就坏了十六张,还有这些鼠标,你是不是买了水货?”
我满不在乎地说:“这屋里的机子哪台不是水货?不是水货的你买得起吗?买的时候要便宜,用的时候要稳定,哪有这种好事!”
“那就这样让它一直坏?”
“我明天去换还不行?”



***



回到游戏中,发现灯火阑珊已经呼了我好几遍了。我懒懒地应了一声,告诉他我的位置。我在中心广场上摆了个摊,把在现实中卖不出人民币的装备拿到这里换落日币。这个世界里的囤积居奇通货膨胀已经到了神话般的境界,不过也正因为此,才显得特别刺激。摆好摊我就起身去给客人端茶倒水。一个客人暴跳如雷地大叫什么破网吧,机子怎么突然熄了,一检查差点气死,他把接线开关给踢关掉了。



回到显示器前,灯火阑珊已经到了,正围着我的小摊乱转,并不住对我喊话,我连忙答应。一看我摆的摊,东西早被抢购一空。



[菲菲鲁]下山的时候血瓶够用吗?
[灯火阑珊]一个都没用,我全留着呢。下山还补什么血,给怪物一碰一下就飞回城了。
[菲菲鲁]你可真会搭死亡便车啊!那经验值怎么办?
[灯火阑珊]反正我再练也升不上去,不如有效利用。一起再去吧。^ ^
[菲菲鲁]不怕再死?
[灯火阑珊]有你在死不了。
[菲菲鲁]你说这话有点儿像吃软饭的哦。
[灯火阑珊]有什么关系?游戏里男女平等,GG可以受保护,MM也可以杀人。
我一乐。
[菲菲鲁]还是先带你去练级吧。哪天我不在了你也好自己去。
[灯火阑珊]你不在了我还上那儿干嘛?



我哑了。这事有点悬。跟菲菲鲁有点不一样,我不是女的。总的说来,游戏中的女性角色比较受照顾,所以有一些男人就专扮成MM骗人,借此占点好处,当然也不排除他们本身有些变态。一些代入感强、喜欢投入的小男生深受其害。网游中专称为人妖。可我不认为自己是人妖。我从未用菲菲鲁的女性身份去欺骗别人,占男玩家的便宜,我只是PK他们。



当初决定角色的时候我选择了这个一脸无邪的女孩,为她起名菲菲鲁。那时的我就像那位最终爱上自己作品的艺术家,满怀梦想和爱心,对她精雕细刻。我细心地呵护着她,为她高兴,也为她伤心,同她一起经历了游戏最初的无助的彷徨,看着她一步一步由弱小变得强大。在我心中菲菲鲁本应该成为一个纯洁的,美丽的,善良的,勇敢的,人见人爱的女孩子,是我心中最好的女孩子。可是我错了。用游戏用语来说,我想玩的是育成类游戏。可惜网游不属于此类。网游是最典型的角色扮演类,在游戏的后来会发现你扮演的其实一直就是自己。菲菲鲁没有变成我的梦中情人,却变成了我自己,一个在天使面具隐藏下的阴暗的我。



***



我执意不肯和灯火阑珊一起再去狼居胥,只是拖着他继续他的练功之旅。在游戏中,不练级或PK的话,剩下的就只有聊天了。一男一女最后能聊出什么结果,谁都清楚。我心里有个声音一直在说这样不行,别理他,甩掉他;可是菲菲鲁却还是执意跟他在一起。菲菲鲁似乎已经不再受我控制了。



这次的练级却不如上次那么愉快。帮他练级对我来说毫无意义,击败这种程度的怪物已经不能再给我增加任何经验值,我纯粹是学雷锋。而灯火阑珊对自己升级竟然还不如我热心,他毫无进取心,只想当个散淡闲人。现在的他只是在被我逼着练级。正当两人的关系渐渐陷入微妙的时候,一次在山洞中打死一只丑陋的妖怪,它身上竟掉出多达十只的天使之羽来。灯火阑珊赶紧跑过去捡起来,欢呼道原来这种东西身上掉天使之羽啊!他兴奋地对我说,只要凑足999只天使之羽,加上若干金线和珍珠,就能够编成一件极品的霓裳羽衣。只是眼下他的级别不够还做不出来,不过他保证说等到收齐999只天使之羽的时候,他一定就够级别了。



我也不由得动了心。对顶级玩家来说,搜寻极品装备比PK还要令人兴奋。混了这么久,我也只是在游戏主页上看到过一张霓裳羽衣的图片,游戏中却从来没见过。现在才知道原来做起来如此麻烦。这衣服穿上之后魅力声望加得最多,魅力一多就会减少被怪物攻击的次数。而我和所有的PKer一样,追求的只是最强的攻防。顶着红名的Pker还要它个魅力干什么?虽说如此,我还是当即决定帮他收集齐999只天使之羽。



这件意外的任务挽救了我们的练功之旅。灯火阑珊为了达到能够制做霓裳羽衣的级别,一反常态地刻苦用功。我们把这种怪物出没的地方全部搜了一遍,只要遇上,不由分说就打。羽毛收集的进度非常缓慢,首先不是每只这种怪物身上都会掉出羽毛,其次一只两只地收集,收到999只也是一个极其漫长的过程,况且我们不能老呆在一个地方打,灯火阑珊还得升级。



当灯火阑珊不在的时候,我就跑到各城市的市场上去收购天使之羽。这个办法比什么都快。反正我身上的高级装备多,一出手有的是钱。大约在三周之后,我问灯火阑珊他的级数够了没有,他说级是刚刚够了,可是羽毛还差很多。我得意地告诉他天使之羽也差不多凑齐了,然后我把买来的三百多只羽毛一起交给他。灯火阑珊呆立良久,半晌没出声,最后对我说,明天晚上八点半,在狼居胥峰顶,一定要等他。说完就下了线。



我呆住了。我再也不能继续装傻扮愣下去。这话里面的意思很清楚,明天在狼居胥会发生什么事情,我却还不知道。



第四章



第二天整个白天,我满脑子都在想着晚上跟灯火阑珊见面的事。他就是那种典型的初入游戏的小男生,在游戏里面碰到了个辣妹PKer,就想当然地以为坐在显示器后面按鼠标的也是个辣妹。下一步他会做什么用脚指头也能想出来。他会像个多情的骑士,甘冒万死爬上狼居胥的顶峰,去探访一位美丽又刁钻的公主;他要抱着一件霓裳羽衣作聘礼,向我――啊不,向菲菲鲁求婚,婚后再死缠硬磨地设法与现实中的菲菲鲁见面。



那天我为什么要告诉他我也在H市?现在要命了。



心不在焉的后果就是把十几张T口的网卡错换成了RJ45口的,害得我在大太阳底下骑着单车往返电脑城两次。



***



我坐在电脑前磨蹭了一个多小时,最后还选择了登录。遇到这种情况,如果不是存心想要骗人的话,一般都会从游戏中蒸发一段时间,让对方那颗发烧发胀的头脑渐渐冷却下来,让一段本不该发生的网恋化作一颗美丽而虚幻的流星。



可我还是想要面对。网络上也应该有真实。



我见过一个小女孩,甜甜蜜蜜地跟着她的GG一起升级赚钱,不久两人举行了盛大的婚礼,结婚那天男孩当众撒了500万块钱,好大一群人蜂拥争抢,一度造成网塞;婚后他们在河边造了个小房子住下来,然后在某一天,那男孩突然消失了,一句话也没留下。在现实中,这应该叫做离家出走。



剩下的女孩,到处找不到丈夫,只好天天在频道上喊他的名字,求认识他的人帮忙找他,可那男孩就是不出来。后来她又跑到论坛上发帖子找他,发了很长时间,引得无数人关注,也招致不少冷嘲热讽。最后她发了一张帖子,说等他等到某月某日,到那一天他还不回来的话,她就自杀。
结果,她真的自杀了。



***



八点半,我准时来到了狼居胥峰顶。今天有雾,也许待会儿会下雨。我没有像往常一样御下装备坐下来。我全副武装地站在峰顶等他。



十几分钟后,灯火阑珊气喘吁吁地跑来了,边跑边大叫sorry,他说他从五点就开始往这儿赶,一路上被怪物飞回去了两次,又特别怕遇到Pker,不是怕被杀,而是怕死了以后被人抢走身上的东西……我一言不发地听着他滔滔不绝。



他停了一会儿,面对着我,有些紧张地再度开口:
[灯火阑珊]霓裳羽衣我做好了,一次成功。以前做件普通的衣服都要试过好几遍,没想到这次却这么顺利。
[灯火阑珊]这大概是因为天使之羽是我们两人历经了千辛万苦一起找来的吧,所有的考验都已经通过了,所以老天没有再为难我。
[灯火阑珊]你看,很漂亮吧,虽然跟我想的有点不太一样,不过我觉得这个样子更好。
说着他把霓裳羽衣拿出来放到我面前。



我知道我必须开口了。
[菲菲鲁]不要随便把东西拿出来给人看,更不要把武器装备借给别人试。
[灯火阑珊]你说什么呀?
[菲菲鲁]我以前的一个朋友,因为另一个好朋友说想借他的妖刀村正试一下,他借了。结果那人一拿到刀就下线跑了,然后就老躲着不出来。为了买那把村正花掉了我朋友几乎所有的钱。他走了,再也不来玩了。
[灯火阑珊]真无耻,还有这种人。祝他不得好死。
[菲菲鲁]如你所愿。我约了几个朋友到处找那个骗子,一找到就杀他,杀得他最后只好自杀,刀也抢回来了。可是被骗的那个朋友还是不肯再回来。
[灯火阑珊]换了我也不会再回来的。



沉默。雨开始下。风中和着细微的雨声。



[灯火阑珊]不说扫兴的事了。我是不会随便拿东西给别人看的,我也没有别的朋友。而且现在就算你真的抢了也没关系,这件霓裳羽衣本来就是要送给你的,不然我为什么做它?
[菲菲鲁]我不要。
[灯火阑珊]?????
[菲菲鲁]我不是女的。
[灯火阑珊]什么?
[菲菲鲁]我也是男的。我没想骗你,要是你还是觉得我骗了你,那么抱歉。
说完我转身就走,把灯火阑珊一个人扔在山顶上,慢慢地消化我刚才的话。



***



我仍旧每天上线打游戏,只是没有再去狼居胥峰。也曾想过我不该再来,可我还不是那么多愁善感的人,我也没做什么必须要一死以谢天下的坏事。



大约两周之后我开始接到灯火阑珊给我的留言,说他每晚八点到十点都在狼居胥峰顶等我,我不去他就天天等。开始我没理他,可是这样的留言每天都会收到一条,到了第五天,我终于顶不住了,起程赶往山上,一路上我不住地问自己是不是出了什么毛病。



到了山顶,他果然在那儿。



[灯火阑珊]Hi!
[菲菲鲁]你一直都呆在这里没下去?
[灯火阑珊]对。
[菲菲鲁]想干嘛?
[灯火阑珊]没什么,我辛辛苦苦做出来的衣服是件女装,我用不上,还是想送给你。
[菲菲鲁]我说过了我不要。我也不想跟你结婚。我是男的。
[灯火阑珊]笑~~~我早就断了结婚的念头了。可是这件霓裳羽衣只有菲菲鲁能穿,我想送给她,她总还是个女生吧?
[菲菲鲁]这里面的女生不止我一个吧,多少人哭着喊着想要一件羽衣呢。
[灯火阑珊]我已经怕了,搞不清哪个是真的哪个是假的。
[菲菲鲁]都怕了还非要送给我?
[灯火阑珊]你是男是女我不在乎,我只知道菲菲鲁是个女生。
[菲菲鲁]我在乎!
[灯火阑珊]你至少穿上给我看一看好吗?我只想看一眼你穿上以后是什么效果。
[菲菲鲁]都说了我也是男的,你不觉得恶心?我是不会穿的,别再给我留言了。
说完我转身就走,心里直后悔得要死,想不到他是这么一个黏黏乎乎不清不楚的人。



身后呼的一圈白光闪过,接着从白光的中间一颗小星星拖着长长的光尾腾空而起。灯火阑珊下线了,地上躺着那件五彩斑斓的霓裳羽衣。



***



我把那件价值连城的衣服卖了,不是在游戏里,而是实实在在地卖给了网吧老板,卖了两千六百块钱。就这样我还嫌卖少了。这样不世而出的极品服装,再加一千我也不算黑。



心情不爽,极度不爽。那天从下山以后就就跟丢了魂似的。也不知是什么鬼使神差,我竟然跑去把那衣服捡了起来,捡起来后也没放到银行的储藏柜里,而是一路背着它。一件衣服占了我好大的口袋空间,害得我有好几件打出来的宝物捡起来却没地方放,只好扔在地上便宜别人。我背了一路却从没想过要穿在身上试一试。我做不到。



自从捡了那件宝贝衣服,我的心里就空荡荡的。照说我本该是多了点什么而不是少了点什么。要不就是这衣服是件不祥之物。



最后我决定卖掉它。不就是件霓裳羽衣吗?跟我手中的宝刀雨切、身上的赤龙宝甲有什么两样?游戏道具而已。况且也不是我骗来的,送给我了就是我的,我怎么用谁也管不着,就连做它的人也管不着。而且我相信我再也不会遇见灯火阑珊了。



这样对谁都好。这么大了居然还分不清游戏和现实。我可不是那种精神上的软骨病患者,活该陪着他哼哼叽叽地发梦话。



而且我相信我问心无愧。我有什么可愧的?



第五章



再次坐在狼居胥的顶峰,已经不知是多久以后的事情了。在路上我没有斩瓜切菜一样消灭拦路的大妖小怪,而是逃命般一路飞奔上了山。又是日暮时分,天空没有白天那么明亮耀眼,却异常温暖。我就这样一直坐着,什么也不干,柔和的背景音乐中不时传来一声鸟鸣虫唱。周围的一切都显得那样的包容,即使满身心的疲惫仍旧无法消除,却能触摸到一种宁静和安慰,就像倦鸟归巢的感觉。我果然还是属于这里。



猛然间“砰”的一声枪响硬闯了进来,从我身上升起一行血红的数字。那红色的数字注释着我所损失掉的血量。我起身回头,发现岩石背后不知何时已经挤满了人,黑压压的一片。我并不认识他们,我认识的只有枪口、剑锋、矛尖……无一例外全部指向我。显然这是有预谋的仇杀。我被偷袭了。



“小妹妹,在等谁啊?”
“想怎么个死法?GG一定让你爽到死!”
……



像我这样的杀手被人设计偷袭并不意外,意外的是这么大一群算不上高手的喽罗怎么能够爬上这座令无数高手胆寒心裂的狼居胥峰顶。我一动不动,一边冷静地等待下文,一边用鼠标调用着这群乌合之众的资料。我相信他们应该是有帮派的。果然,他们全都来自一个叫“红名之狼”的帮派。人如其名,他们每个人头顶上的名字都是红色的。这是个清一色的杀手帮派。



我不记得跟这个什么“红名之狼”结下过什么梁子。不过也说不定,我杀人的时候根本不看他是哪帮哪派的。



又是“砰”的一声枪响,又一行血红的数字从我身体里冒了出来。我再也忍耐不住,往人群中直冲过去。反正已经无路可退,周围全都是敌人,朝哪个方向突围都是一样的。真没想到,刚才我一路逃上山顶,现在又要一路逃下去。可惜我现在面对的是人而不是怪物。怪物只在你入侵它的领地打扰他的安宁时才向你发起攻势。



无论我怎么左冲右突,却发现自己永远处在敌人的最中心。这些人的级别对我来说都不算高,他们手里握着的,也不过一些对我来说不足挂齿的凡兵俗铁。若是在平常,即使遇到这样的围攻,我仍有把握突出重围。可是今天不一样,一向跟我形影不离的那把削金断玉的宝刀雨切并不在我手里,我的武器只有一对空拳。尽管如此,敌人还是一片片地倒下。而令我吃惊的是他们竟然不怕死,一排一排前赴后继着,踏着同伴的尸体,毫不间断地向我发动猛攻。那些死者也以最快的速度消失掉,为后来人腾出战斗空间。随着地面上的尸体越积越多,血红的数字也不断发从我的头顶升起,我的血在一段一段地流失。最要命的是我身上并没有带足够的血瓶。



我奋力战斗着,心中却在暗暗叹息,也许今天真的是在劫难逃。做了这么久的杀手,我竟然已经忘掉了被人杀死的感觉。我以为在这片江湖中我的对手已经寥若晨星,却忘掉了“万蚁蚀象”的古训。复习一下也不错,杀手是不可能享受安宁的。



血瓶用尽了,血还在一下又一下地流失着。没关系,既然他们不都怕死,我也不必在乎。只是一场游戏而已,输一场并不等于输掉全部,死去还可以复活,损失掉无非是一点经验值和金钱。我会好好记住这群“红名之狼”的。



我继续拼命地向四周涌上来的敌人奋力挥动双拳,同时不住地估算着自己所剩不多的血量还能支撑多久。也许我死后不应该马上去复活,从他们的作法方式就可以想像出来,现在的复活点周围一定也拥着成堆的敌人,那些刚刚被我杀掉的敌人。



就在我的生命已经进入倒计时的读秒阶段时,有人大呼了一声“停!”话音未落,所有的人都收起了武器,尽管我的拳还没有那么快地收起。



人群中走出一个人。从他的衣着和武器来看,毫无疑问他就是这群狼的首领。他的头上同样顶着一行血红的名字――灯火阑珊,“红名之狼”的帮主。
他的出现本身已经足够让我吃惊。而我更吃惊的是:这四个字不该是红色的。



经过跟随我的两度历练,他已然跻身于高手之列,虽然与我还有一段距离。就是有他的一路押阵,这群虾兵蟹将才得以爬上山顶。
我停住了手,但没有说话。我在等他先开口。
[灯火阑珊]我想找你要回那件霓裳羽衣。



原来如此。我一时间似乎轻松了很多。
[菲菲鲁]对不起,我还不出。我把它卖掉了。
[灯火阑珊]果然是你卖的!卑鄙小人!
[菲菲鲁]事已至此,我无话可说。



说完我把身上的赤龙宝甲一件件御掉,全部扔在地上。他定定地站着没有动,可他身边那群小喽罗在几秒钟之后就再也抑制不住他们喷火的欲望,向着地上的价值过亿的宝物一拥而上,这些宝物是多少顶极高手倾其所有梦寐以求的终级装备!混乱中分不清是谁在我已经失去保护、命悬一线的身体上猛地一击。最后一行红色的数字带着我身体中最后的血从头顶升起,同时我的身体扑向大地。



一阵尖利的呼哮声划过,空中落下密如雨丝的牛毛细针。那些刚才还要哄抢着宝物、践踏着我的身体的小喽罗顿时死了一地。针雨是灯火阑珊引发的。原来这就是裁缝的必杀绝招。我一直以为裁缝只是给别人做衣服的。



他走向我的尸体,有点不知所措似的转了个圈,然后点开我的口袋栏。里面没有任何一件称得上宝物的东西,口袋里面装得满满的是九百九十九只天使之羽。



***



我记起来了。这是我最近一段时间发疯似的收集来的天使之羽。我重新走过从前的路,从打死的怪物身上一只一只慢慢积攒起来的。就在几天前,游戏主页上发布活动公告,GM(game master)将以每只五万的价格收购玩家手中的天使之羽。游戏运营商就爱出这种小花招,不时用高价收购一些平常价值很低的小道具,增加游戏的趣味,也顺便丰富一下一些低等级玩家的口袋。这使得这些原本无人问津的小小羽毛一时间身价暴涨,淘羽者也蜂拥而至。我顿时大急,这一下本来就不算多的羽毛变得更难收集了。



于是在收购日前,我整天都在每个城市的市场上转。我用比GM收购价还要高的价格,每只五万五从别人手里收购。因为数量太大,我的钱很快就用光了,然后我就卖以前收集来的装备,到最后,我卖掉了在游戏中有“武林至尊”之称的宝刀雨切。



今天,当收集完最后一根羽毛之后,我第一次回到了狼居胥。下一步要做些什么,我并不知道。我只觉得这九百九十九只羽毛背在身上,心中踏实了许多。



***



灯火阑珊还站在我的身边,一动不动。他周围的小喽罗却早已一哄而散。我想了想,在频道上打出一句话:拿走吧,正愁不知怎么送给你呢。



他仍旧一动不动,就像突然掉了线一样。但我知道他还在。我很想像他上次所做的一样,把东西扔在地上然后下线,可是我做不到。我已经死了,不可能做任何事情。我只好再次催促他:算是我还给你的。说完我起身,离开电脑台,走到网吧外,面对外面明亮得令人睁不开眼的阳光,面对满街的人来人往,点燃一支烟。



***



回到电脑前的时候,屏幕上只剩下菲菲鲁的尸体。灯火阑珊走了,也带走了那些羽毛。菲菲鲁躺在地上,血似乎还在流淌,不住地往地下渗透,原本珠玉般晶莹的肌肤变得暗淡无光。我看了一眼最后的落日,记住那如血般的颜色,然后退出,回到系统菜单。



从菜单中跳出来的菲菲鲁还在微笑地看着我,不时向我歪歪脑袋招招手,等待我再次带着她进行游戏之旅。没有了一身坚硬的装备,她显得那么娇俏可爱,美美的一个小姑娘,一如她初生的时候。就是这个小姑娘,让我着迷,让我骄傲,也让我无可奈何,身不由已。一次又一次,我用她的手杀人,把菲菲鲁这个美丽的名字染成红色。顶着红名的是她,在背后挥刀却是我。



够了。对菲菲鲁这样一个女孩子来说,经历过梦想,经历过奋斗,经历过迷失,经历过痛苦,经历过幻灭……这样的结局也许未必不算是功德圆满。



我把鼠标指向删除键,轻轻地点了下去。



删除人物,玩家称之为自杀。游戏中虽然杀戮遍地,但是一个游戏角色是不可能被别的玩家真正消灭掉的。能够杀死它的,只有它的主人。



系统一遍又一遍让我确认着,不住地警告我说删除人物的后果就是将这个人物的一切资料全部抹掉,这个人物将永远从游戏世界里消失。系统在尽它最大的努力挽救菲菲鲁的生命。



“现在开始倒数,倒数过程中按任何一键就可以取消删除。五、四、三、二、一,删除!”



一瞬间,菲菲鲁的身影从屏幕上消失了。我最后记住的,仍是她那张无邪的笑脸。



泪水滑过我的脸颊。对不起菲菲鲁,我的一场游戏是你的一生。



作者:人之初寒山小径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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