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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ZT: <<落日>> ----- 老杜与老右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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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T: <<落日>> ----- 老杜与老右的故事   
所跟贴 ZT: <<落日>> ----- 老杜与老右的故事 (2) -- 人之初 - (29956 Byte) 2004-7-02 周五, 上午8:21 (136 reads)
人之初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4326

经验值: 160


文章标题: <<落日>> ----- 老杜与老右的故事 (3) (140 reads)      时间: 2004-7-02 周五, 上午8:23

作者:人之初寒山小径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第十三章



Waiter殷勤地走过来给我们的小桌上换了一盏蜡烛,我则要求他把音乐打开。酒吧都这样,昏暗的灯光,闪动的烛光,低徊的音乐,所有这些织出一张暗香浮动的大幕,把人裹得紧紧的,藏得严严的,一切如同雾里看花。




我终于找到了一丝安心,借着烛光打量灯火阑珊的脸。我曾经试图想象过他的样子,却发现根本无从想起。我脑中网虫的形象全被网吧的客人破坏掉了。现在的他就坐在我的对面,年轻而沉默,跟满大街张扬躁动的脸形成鲜明的对比。灯火阑珊这名字还真适合他。反正我已经认定是他了,虽然还没有得到任何证实。就算待会儿再跑出来一个,我也会认为这个是真的而那个是假冒的。
也许我已经得到了证实。他提到了网络游戏。




……
祭司、神殿、征战、弓箭,是谁的从前;
喜欢在人潮中你只属于我的那画面;
经过苏美女神身边,
我以女神之名许愿,
思念像底格里斯河般的漫延。
当古文明只剩下难解的语言,
传说就成了永垂不朽的诗篇。
……




周杰伦在虚无飘渺的空气中口齿不清地吟唱着。有人说他的中文R&B比英文的还要难懂,可这丝毫不影响他的大红大紫。有那么一阵我听得几乎出了神,下一刻却猛然惊醒,这个死Waiter,怎么放这卷带子?
正感到满身的不自在,对面的灯火阑珊终于开口了。
“你不想聊天也没关系,其实我只是想找个人听我说。”




我刚刚平静的一点的心又开始突突直跳起来。这小子怎么回事?随便逮着个人就对着人家大倒苦水吗?现代男版祥林嫂?那么说这二十几天来,已经有两打以上的人听过他的故事了?




***




“我玩的游戏叫落日,据说很红。不过我只玩过这一个,无从比较。”
我在心中长叹一声:果然是他!




“我不太会玩游戏。以前爸妈管得严,上大学以前根本没碰过。后来学校给寝室里安了网线,我这才开始接触网络。玩游戏则是这个学期才开始的。周围的同学都在玩落日,所以我也跟着玩落日。一开始还有人带我,可是我太菜了,操作很笨,升级特慢。人家带了几天就受不了,我也不好意思老缠着人带,只好自己玩。当我只剩下一个人的时候,就开始老是被人杀。因为我很菜呀,不杀我杀谁呢?即使是在游戏里,被人杀的感觉也很难受。可是越难受就越不甘心,总想着有一天我也会变强大,那时就再也没有人敢杀我了。可是我太笨了,升一级比登天还难,又不会赚钱,好容易升了级也换不起装备,于是我就基本放弃了。可我只是放弃了练级,却没有离开游戏。在我慢慢习惯了被人杀死之后,我开始觉得那些杀人的人很可笑,他们不为任何理由杀人。我觉得自己虽然打不过他们,却比他们有理性。我开始质问他们,无故PK有意思吗?虽然每问一次就被杀一次,可这样做却能让我感到一种强大,似乎正义就战在我身边。




“有一天我遇见了一个非常厉害的女孩子,比我见过的任何人都厉害,我根本不敢想象她有多少级。我玩游戏的时间本来就不长,还没见过女杀手。当时她杀了一个人。其实想起来她并不是在无故杀人,是对方先出言挑衅。可是我还是习惯成自然地问她,无故PK有意思吗?我记得她叫我再说一遍给她听听,好凶啊!我不能在女孩子面前露怯,于是硬着头皮又说了一遍。然后她一言不发地走过来杀了我,只用了一刀。我死了以后,她冷冷地对我说:送我一句话,叫我离开,这是为我好。以前我被人杀死的时候总觉得自己虽然死了,却可以鄙视杀人的人,而这一次,我感觉到了受鄙视。她让我第一次发现自己根本不适合在网络游戏中生存。网络自有网络的规则,我只是个自以为是的笨蛋。这种感觉比被杀还要难受。那次之后我矛盾了很久,却仍然带着矛盾混在网上,在游戏中继续苟延残喘着。我这人从来就做不了杀伐决断的事。




“不久我再一次碰到了那个女孩。她主动向我走过来,可能想要跟我说话,可我以为她又要杀我一次,吓得拔腿就逃。后来我发现她是个很好的女孩子,一点都不像别的高手那么目中无人,也不像普通女孩子那样撒娇卖痴。她带着我练功,一点也没有瞧不起我的意思;她很有钱,可是只打出几十块钱的时候她也高兴得像个小孩子,一定要去捡回来。其实区区几十块钱就连我都懒得去捡,后来她把这些钱全都给了我;最厉害的是她杀人也很有原则,从不杀级别太低的,可是只要有人想抢我们的东西,她就一定会去反抢,而且次次成功。她有一条淡蓝色的长辫子,跑动的时候在风中一飘一飘的,我立刻就喜欢上她了,就连她杀人的样子也喜欢。那是我玩游戏以来最高兴的一天。




“我跟着她升到了九十多级。这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事。可是最后一次分手后我就找不到她了。也许对她来说我只是个游戏中的过客。我记得她提到过一个很险的山峰,说她总是一个人呆在那里。于是我把所有的钱都买了水果,不要命地往那座山上爬,一路上死了好几次,后来也不知怎么的居然侥幸成功了一次。更加庆幸的是她真的在那里,一个人坐在山顶上,静静地面对落日。那种感觉,只能用惊为天人来形容。见到我她很意外也很高兴,她给这座山峰起名为狼居胥峰,就是那首词: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对于在游戏中杀人,她也很无奈。我永远记得她当时说的一句话:能够看一眼狼居胥的日落,多死几次也值。对她来说,狼居胥峰是一块远离杀戮的圣地。




“后来我们成了好朋友,我一上线就找她。我已经知道自己并不只是在玩游戏,我是在泡MM,我想跟她在一起。她只知道逼我练功,而我却只想粘着她。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决定为她做一件游戏中最高级的霓裳羽衣,因为我是一个裁缝。霓裳羽衣很难做,首先材料就很难收集,需要九百九十九只天使之羽,而且对裁缝的级别要求也最高。为了做这件羽衣,我开始拼命练级。她则到处帮我收集羽毛。现在想起来,那九百九十九只羽毛,其实都是她替我收齐的。而当时的她并不知道我是想为她做衣裳。




“我终于练够了级,她也收齐了羽毛。我终于可以做霓裳羽衣了。我做羽衣的目的很明确,我想结婚,我想跟她结婚。有了羽衣做聘礼,我才有勇气开口。在游戏中有很多人带着老婆四处炫耀,可如果我真的能够娶到她,我会把她藏起来,藏在那座没有人去的山峰上,只有我们两个人分享那里最美丽的落日。可是我全错了。当我带着羽衣爬上狼居胥峰想向她求婚的时候,她堵在前面告诉我,她不要我做的衣裳,因为她其实是一个男生。




“我当时的感觉真恨不得从山顶上跳下去。一开始我真恨她,我恨所有的人妖。可是从头到尾她从来就没有故意挑逗的意思,她只是很自然地跟我在一起。其实我早该察觉她是个男生。那种果断、那种魄力、那种会当凌绝顶的气势,就连一般的男生都及不上。这只是游戏,在游戏中可以扮演你喜欢的任何角色,谁都无话可说,要怪只能怪自己。想到这里我又恨她,既然只是游戏,为什么她一定要在这种时候说破呢?就那样让我糊里糊涂地一直沉醉不好吗?也许她有洁癖,容不下丝毫暧昧。我恨她只顾独善其身,却也不得不佩服她直面现实的勇气。我在山顶发了几个星期的呆,最后想明白了,我就是喜欢她,喜欢那个在游戏中天真的、深刻的、孤高的、自我的、名叫菲菲鲁的小女孩,跟她背后的人没关系。游戏中的我为游戏中的她做了一件最珍贵的衣裳,为此我们都付出了那么多,这份心意决不能白费。




“我开始固执地呼叫她,逼她回来,逼接受我的礼物。她顶不住压力终于回来了,可还是跟以前一样不肯接受任何东西。我不管她要不要,我也不管她怎么想,我把衣裳扔给她就跑了。”




***




“我说过我不是一个果断的人。我本打算把衣裳硬塞给菲菲鲁以后就真的离开游戏,再也不回头。可是我还是做不到。虽然我每天在游戏里什么都没做。现在的我已经算很厉害的了,没有人敢杀我,可我却比任何时候都要落魄。直到有一天,我在闲逛的时候看到有个女孩子身上穿着一件霓裳羽衣,而她并不是菲菲鲁。我追过去,装作没事一样问她衣裳是在哪里打的,她说根本没地方打,这衣服是买来的。我又问她需要多少钱,她嘲笑地说,有多少钱也没地方买,游戏里根本没有人卖。我还是不明白,旁边有人告诉我说,她是在网下花钱买的。这游戏中有不少人都拿钱在网下买装备。




“我惊呆了,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这种事。一件霓裳羽衣的价值竟可以用人民币来换算!我以为圣洁的东西原来也都是可以拿出去卖掉的!这时旁边追过来一群人,围着穿羽衣的女孩杀。原来那女孩是个人妖,专门骗男生的东西。那些人都是受害者。那家伙很厉害,一开始几个人围着杀都打不羸。本来嘛,级别不够的人也穿不上这件衣服。那个人妖占了上风之后就开始得意地连打边骂,骂他们都是蠢猪笨蛋,活该被骗。我突然觉得很受不了,我似乎听见了菲菲鲁在背后对我骂着同样的话。我加入了战团,帮着那群人一起把那个张狂的人妖杀掉了。我抢走了她的羽衣,当场就动手把衣服改爆了。我亲手毁了那件霓裳羽衣。




“我变成了自己曾经最恨的红名,可周围那些却对我的感激得要命,也对我的功夫佩服得五体投地。他们以为我是在帮他们,一致拥戴我当老大,让我去成立一个帮派。他们这样做无非是害怕被那个人妖报复,想要我罩他们。我答应了。我已经气晕了,我没有别的想法,只记着一件事,我要找到菲菲鲁,当面向她问个明白,那件衣裳是不是她卖掉的!那些兄弟需要我,我也同样需要他们。我看着自己的红名,又看到那些拥戴我的那帮小兄弟也清一色全部是红名,我给帮派起名为红名之狼。




“我纠集了一大群人一起上狼居胥峰找菲菲鲁算帐。那真是一条极端险恶的路,即使有我在,最后也只有十分之三四的人到达山顶。后面发生的事我现在想来仍然无法原谅自己。菲菲鲁在那里,手里却没有任何武器。她被那么多人围攻,已经毫无胜算,却仍然那样淡定从容。我突然很希望她下线逃走,但我也知道她决不会这样做。当她的血瓶用尽,HP只剩下一丁点的时候,我才有胆量出场面对她。我对她说我想要回那件羽衣。她淡淡地说对不起她还不出,她把它卖掉了。我气得大骂她是卑鄙小人。那一刻我又以为我是正义的,可是我又错了。我看着她把护身的装备一件件卸下来,全部扔在地上,她说事已至此,已无话可说。我明白她的意思。要偿还的话,就只有以命相抵了。




“我从未感到这样凌厉的气势,我根本没有胆量再向前一步。可是我那帮兄弟们顶不住了,他们早已习惯了抢劫。菲菲鲁扔在地上的装备,任何一件都是玩家梦寐以求的宝物。我看见他们一起冲了上去,我也看见菲菲鲁就那样死在不知是谁的手里。




“我引发针雨杀掉了那群小兄弟,站在菲菲鲁身边不知所措。当我检查她的口袋栏时,却发现里面全部是天使之羽,一共九百九十九只。已经死了的菲菲鲁仍然镇定地对我说,这些是她还给我的。




“我一直都理直气壮地认为是她欠了我的,却从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她还些什么东西。我真的有资格要求她归还那件霓裳羽衣吗?仅仅出于报复,我就有权利玷污这座原本只属于我们两人的狼居胥峰吗?再次从她那里得到九百九十九只天使之羽的时候,我觉得从前的我已经死掉了。




“第二天我发现了自己更加无法承受的事实。市场上有人说,这些日子来,有个女孩子一直在跟GM抢着收购天使之羽。为了那些高价的羽毛,她甚至卖掉了从不离身的宝刀。那把刀叫雨切,是游戏中最贵重的终极兵器。”




***




发现自己一声很平稳的声调已经有些颤抖,灯火阑珊停了下来,轻轻地抿了一口杯中的饮料。有什么东西在他眼中闪动,我知道那不止是烛光。我呆呆地听着自己曾经经历过的一切。从另一个角度听来,似乎那是别人的故事。真是奇妙的感觉。




周杰伦还在唱,就像游戏中的BGM。




……
我给你的爱写在西元前,
深埋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
用楔形文字刻下了永远。
那已风化成千年的誓言
……




***第十三章完***







第十四章




“换了你会怎么做?一个人做了无可挽回的事之后应该怎么做?”他突然抬头紧盯住我。
我一阵心慌,几乎要冲口回答:“我没做过什么无可挽回的事!”可在出口的那一瞬间我觉得事情好象并非如此。
“你会有办法补救的吧?而且可以补救得很好。因为从你脸上看不到任何负担。能够补救的话,也就无所谓不可挽回了。”
“扯我干什么?”我有点乱了阵脚。
“对不起,这只是我的故事。”
他平静下来,掏出一支烟点上。空气中多了一缕微蓝。我也有些被勾起了瘾头,正想摸烟盒,他却又开了口。




***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菲菲鲁。我知道我再也见不到她了。可是另一方面,我心里又在固执地认为她会回来,会为我而回来。这种感觉一天比一天更强烈。我知道自己必须做点什么。我手中唯一掌握的,只有红名之狼。你听说过士为知己者死吧,可是我却想为了挽回知己而堕落。我要把红名之狼发展成最大的杀手组织,把游戏搅得永无宁日,这样她就会回来,她不会放任我的堕落。




“我这人虽然练级不在行,搞黑帮倒是很有一套。我提拔了几个骨干,颁布了一套帮规,制定了一整套帮派的发展计划。听说在游戏中发展帮派是很不容易的事情,可事情到我手里却异常顺利。大家都是红名,都喜欢杀人、喜欢抢东西,说白了跟土匪没什么两样。土匪最喜欢大碗吃酒肉、大把分金银。再加上一点点江湖意气,投其所好,帮派就稳固了。帮派成员都挺服我的,在他们看来,我这人没有私心,不计较个人得失。他们不知道我的心思在别的地方。很快红名之狼就发展起来了。我一边发展帮派一边鄙视自己,我很清醒自己都在干些什么,我在游戏中搞黑社会。都知道黑社会是大毒瘤,可是黑社会的势力范围往往是治安最好的地区。任何法律都有人破坏,可是没有人敢藐视黑社会的法律。不夸张地说,在最鼎盛的时候,我们比GM还风光。




“红名之狼闹得天翻地覆,菲菲鲁却一直没有回来。我有些焦躁起来,同时也有几分得意。我做不成她那样的绝顶高手,但我也许能做一些她做不到的事情。我可以在这个乱糟糟的游戏中推行一套新的规则,凭借帮派的高压,来杜绝包括无故PK在内的一切无序和混乱。现在的恶名只是暂时的,我的终极目的仍然是正义。我受了一些三流政治片的影响,以为正义也可以通过肮脏的手段来得到。




“这时我遇到了游戏中第二个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人。他是个男生,一个新人,叫机空机器。在游戏中像他那种形象的很少见,男生都一窝蜂地选择俊眉朗目的造型,唯恐不帅。可是机空机器却是一副瞌睡兮兮的样子。我一看见他这样子就不由微笑。在这个充满你争我夺的世界里,他显得无欲无求,给人一种绝对的安全感。




“可是就是这个时空机器,第一天进游戏,第一次见大老板,就敢对我出言不逊。不是气势汹汹的那种,而是一副满不在乎的腔调,配合那种昏昏欲睡的外表,好像有点缺心眼傻乎乎的样子,又好像是在打一套高深莫测的醉拳。明明中了他的招,却无从还击。总之第一次交锋我就被他耍得团团转,而且还被耍得很高兴。




“那天一分手他就被人杀了。新人嘛,尤其是红名之狼的新人,总是一些自以为正义人士的活靶子。按规矩我得罩他,要为他报仇。每一个新人都希望有人撑腰。可是他竟然不要我管。不仅不要,还帮着对方撒谎,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从那时起我就知道他和别人不一样。




“我还是召集起人手为他报了仇。以前这样做的时候我总有几分不屑,心里挺烦这些新人的,可这一次他们对时空机器出手我却非常气愤,是我自己想报仇。打过之后再见到时空机器的时候,他非常生气,质问我为什么要把无关的人扯进来搞帮派大战。我说我有苦衷,他却毫不让步,指责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于自己也是红名之狼的一员,他似乎毫无自觉;对于游戏中的生存之道,他似乎也一概不知,就像一个一不小心误入歧途还浑然不知的傻孩子。从他身上我似乎看到了自己过去的影子,从过去的影子里面,我又似乎找回了一些已经被我毁掉的东西。以前我每天都坐在总坛里面操心帮派的事,可从这时起,我一上线就想找他。我的借口是督促他练级,其实他的吸引力早已超过了帮派。




“为了帮派的形象,我结婚了。想起这事我仍有种罪恶感。即使是在游戏中,跟一个自己不爱的人结婚也是不道德的。我是抱着一种心如死灰、自暴自弃的心态结的婚。这件事我就是不想让时空机器知道,我总觉得他会一眼看穿我,把我刺得体无完肤。可是我毕竟是老大,他不可能不知道。他果真把我刺了个体无完肤。他对我毫无顾忌,什么都敢挖苦,什么都敢指责,不留情面,一步接一步,把我逼到无路可退。红名之狼的成立时间并不算长,可我却已经当惯老大、看惯了别人的笑脸、习惯了说一不二。只是在他面前,这一切都不管用。在他面前我耍不出一丝帮主的威风,完全是一种诚惶诚恐、原形毕露的感觉。可是越是这样,我却越离不开他。一天听不到他骂我就皮痒。以前不明白为什么会有受虐狂,现在知道了。




“可是我们毕竟是不同的人。只要我还是红名之狼的老大,就不可能没事一样站在他面前。我的劣迹一天天暴露出来,而且无从改正。他越来越无法忍受,对我失望至极。我知道一切都结束了,我这种人交不到这样的朋友,我也无法回到从前。我给他写了一封信,向他坦白了自己的过去,告诉我为什么会这样丧心病狂、孤注一掷。信的最后,我对他说我们不可能做朋友。信发出之后我的心里失落极了。在游戏中我亲手毁掉了一个梦,现在又不得不错过另一个梦。




“我一直在等着菲菲鲁回来击倒我,却没想到真正的打击来自别的地方。红名之狼犯了众怒,游戏公司不得不出面干预。针对红名之狼,他们制订了专门的法则,一秒钟就扭转了我们赖以生存的世界。这一下我清醒了,在上帝之手面前,我知道了自己的野心和奋斗是多么渺小可笑。虽然我一直都在等待某人回来摧垮我,可是当我眼看着红名之狼顷刻间土崩瓦解灰飞烟灭的时候,我仍然有一种天塌下来的感觉。唯一能够给我安慰的是,我知道在这个所有人都离我而去的时候,时空机器会回来。




“只有这一点我没有想错。他回来了,而且没有像其他人那样迫不及待地退出帮派。他似乎还跟从前一样不识时务,顶着红名之狼的招牌,处处受人白眼。他毫不犹豫地站到我这边,帮我对付那些追杀我的蓝名勇士。几天以来,我被人追杀得身心疲惫,只想逃避。可是一向最厌恶PK的他却不许我在这种时候放弃。他对我说不要让曾经信任过我、以及死在我手里的人失望。在那种大厦已倾的情况下,再怎么努力也是垂死挣扎,一切反抗都是愚蠢的。可我知道他是在逼我为尊严而战。红名之狼可以垮掉,可我不能跟着垮。在菲菲鲁之后,我又开始崇拜别人,我用一种崇拜世外高人的眼光来崇拜他。以前我还以为他只是一味的单纯和不谙世事,现在我知道他其实远远高过从前的我。游戏中每个人都在随波逐流,只有他从来不为所动,永远敢坚定地做着他自己。




“时空机器在红名之狼瓦解掉的时候变成了红名,都是我的罪过。可是他却一点都不在乎。他给人的惊奇一个接一个。前一分钟还在强硬地要跟追杀我们的蓝名勇士死战到底,后一刻却公然鼓动我开溜。再矛盾的事情,到他身上总能自然而然地化解掉。他永远那么无拘无束,就像一股无影无形的风。正因为这种致命的吸引力,我觉得自己可以获救。菲菲鲁离去后我始终没有勇气回到狼居胥峰,我无颜面对那样的落日。可是现在,有了时空机器,我第一次有了原谅自己的勇气。我想带他去被我深藏在过去的地方,即使菲菲鲁不再回来,我也可以真心忏悔并得到宽恕,然后从头再来。”




我一动不动地僵在椅子里,酒汁在舌尖上无声地回转着。事情原本就该这样。我早就说过没有谁会回来报仇。我回来只是因为不想看见曾经的苏格拉底变成后来的东方不败。在游戏中,后者或想成为后者的人太多太多,而前者,我只见过一个。




“可是我又错了。先是想错了,接着又做错了。我认为时空机器很像从前的自己,我错了。我从来都不可能像他那样毫不妥协和极度自信。这种人我以前只见过一个,菲菲鲁。他吸引我的理由跟菲菲是一样的,我早该想到他们其实是同一个人!




“我无数次想像过再次见到菲菲的情景,在想像中她有时责骂我,有时安慰我,而我每次都在求她原谅,对不起这句话我在心中对她说过几万万次。可是我没想到,当她真的回来的时候,我却连一句道歉的话也没说。我又开始恨她!




“我恨她是因为她居然就是时空机器,那个洞悉我的全部丑恶和软弱的人。我想起他亲身参加我的婚礼,看到我在婚礼上对另一个女孩子说我爱菲菲;为了杀人,他一次又一次撕开我的内心,使我无处遁逃;在我亲手建立的帝国倒塌之后,他也看到我几乎丧失自信和尊严。我一想到这些就受不了。菲菲鲁可以恨我、唾弃我,但我受不了她鄙视我。在那几天的时间里我受尽了遗弃和鄙视,因为有时空机器的支撑,我都可以视若不见;我有勇气对抗所有的人,可是唯有他是不行的,我不能忍受他居高临下地看我!




“爱和恨真的只差一步。我又昏了头。我觉得他一直都在捉弄我,嘲笑我,站在高处看我像个小丑一样乱扑腾。也许他觉得这样很有趣;他还是那样,一切都照自己想的去做,所有的道理在他那边都说得通,可他就是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我不知道更恨谁,是菲菲鲁还是时空机器,其实我最恨的是我自己!一连两次喜欢上同一个人,喜欢到毫无自我,我恨死我自己!




“我虽然恨他,却决没有想过再次杀掉他,我可以对天发誓。我只是想像在大街一样从背后追上去,抓住他,强迫他停下来。我忘掉了那是游戏。在游戏中,只要在对方身上点击一下就是攻击。结果我的动作变成向他猛刺了一剑。我不敢想像当时他会怎么想,我自己先吓傻了。我应该马上道歉,可是我什么也来不及做。因为来不及补血,他立刻就飞猫杀死了。




“看到他倒下去的时候我才知道又做了无可挽回的事。我知道时空机器也会像菲菲鲁一样消失掉,一去不回头。我大叫对不起,请他留下。直到他消失很久,我还在不停地说对不起。




“后来我一个人走上山顶。山顶的景色还和从前一样,没有丝毫改变。人间几回伤往事,山形依旧枕寒流。我哭了。这个时候原本应该还有一个人站在我身边,他叫菲菲鲁还是时空机器都没有关系,他嘲笑我或捉弄我也没有关系,我只要他在身边就足够了。我总是太过执着于细微末节,为此毁掉了更重要的东西。”




***




在他停顿的时候,我才发现背景音乐已经换成了另一首歌。




……
我想就这样牵着你的手不放开,
爱可不可以简简单单没有伤害?
……




***第十四章完***







第十五章




一阵铿锵有力的“哼哼哈兮”惊醒了我。故事已经讲完好一阵了,音乐也变成了乒乒乓乓的《双节棍》。几分钟的时间我净在神游。灯火阑珊还坐在对面,两眼直瞪着我。我不自在地扭了扭脖子,问:“讲完了?”
他淡淡地一笑:“你觉得怎么样?”
我也掩饰地干笑一声:“你可真能说啊。不过我感动极了,真的。后来呢?”
“我知道他不会再回游戏了,只好来这里等他。这个地方还是他告诉我的。”
我一皱眉:“我更感动了。可像你这样守株待兔行吗?”
“我若是有别的办法也就不用出此下策了。我在论坛发了帖子,闹出好大的动静,他迟早会知道。”
这的确是个行之有效的笨办法。我真服了他。
“你太死心眼了吧,他要是真不知道呢?或者知道了也装不知道呢?”
“他会来的。我了解他。现在论坛上沸沸扬扬,他根本顶不住那样的压力。”说完他放松地往椅背上一靠,那动作很是潇洒。




我心里一阵恼怒。还真被你说中了。像你这样死缠烂打,谁顶得住?菲菲鲁是做过一些亏心事,你杀她我无话可说。可是时空机器又做错了什么?你说受不了他居高临下地看你,为这莫名其妙的理由你就可以再杀我一次?那好,我也不想装什么高姿态,大家小人对小人!别人杀我无所谓,就你不行!我也是一丁点儿委屈都受不得的!那个故事从你的角度讲来确实很感人,我也差点儿被你说晕了,几次都想掉眼泪。只可惜我恰好置身事中。容我复述一遍的话,事情大致是这样的:你在游戏里面泡MM,结果很不幸MM是个人妖;你知道了她是个他却还不肯清醒,指望人家继续扮人妖陪你搞网恋,还硬逼着他收下你做的宝贝羽衣做定情信物。可惜天不遂人愿,人家把你硬塞的信物卖掉了。你恼羞成怒,又不够胆单挑,就去邀人报复。你得手了。你杀了他并且得到了一袋鸡毛。你开了杀戒以后以后心理失衡,暴戾恣睢,乱扔飞针,还做千秋大梦,想一统江湖。你学坏学上了瘾,还想让他觉得你变坏都是他的责任,逼他回来把你领回正路。你又得逞了。只是回来的人换了套马甲,你一不小心没认出来。你有一点点想走正路却又舍不得离开歪道,所以你们老吵架。后来你犯了众怒,逼得游戏公司修改规则,你做不成坏人了。本来你应该抓住机会走回正路,可是你又发现了那人的真面目。你再一次恼羞成怒,他再一次成了你的手下冤魂。




最可气的是如此两番你还没玩够,你在论坛上装情圣,到酒吧搞静坐,抓着不管是谁不分青红皂白就大讲你的游戏伤情史,像个变态一样自暴隐私,一边赚取同情一边再一次逼他回来见你。你他妈又得逞了。你一步接一步地下着套,我一次又一次乖乖地往里钻。你玩游戏成精了。




不行。从进酒吧开始到现在,我一直都处于被动,一直在防守。这样下去没准又要穿帮。我得反击。我决定反击的时候才发现我们居然一直在对视。我差点就要避开,可是我硬顶住了,并且重开了一个话题。




“你每天都在这里耗着,不用上班或者上学的吗?”
他笑了起来:“怎么每个人都关心这个问题?我都逃了几星期的课了。逃课是不对,为游戏而逃课就更不对。我是知错犯错,你也不必劝了。”
我装模作样地点点头:“是,我是不担心,只要你不心疼父母的学费。大不了被学校开除,你至少还可以在这里当个酒吧招待。这不是问题。问题是,你想明白了见面的后果吗?网恋――如果你们那个能叫网恋的话,都是见光就死。现在网吧到处都是,上网的人比上班的人还多。万一对方是个独眼、疤脸、瘸腿呢?当然我们不能歧视残疾人。我是说,在网上,没人知道你是一条狗或是一只猪。可是在网下,他可能是任何人。比如建筑工地的民工、发廊的洗头妹、拖家带口的大叔或者是相夫教子的家庭妇女。你都不在乎?”
“不管怎么说我想找到他。”
“哦?找到他以后你想干什么?想跟他说声对不起?让他上线也杀你一次?没准人家早就不当一回事了,毕竟只是游戏。”
“我想要他跟我回去。”
我一愣:“回哪里?”
“当然是落日。”
我真是败给他了。就为这样的理由?
“你可真够热爱游戏呀,我要是游戏公司,非得给您发张VIP卡不可。”
他无奈地笑着摇了摇头。
我转动着手中的酒杯,慢声问道:“还有个问题,你以为一起回去就万事大吉了?你能肯定你们不会再闹出什么不愉快?依我看你们两个是命中相克,你能保证你不会再杀他一次?”
他脸色一变:“我只能保证我从没有想过要杀他。”
此言一出,周围的空气似乎为之一滞。我抬头看看四周,已经又来了几桌客人。最近的两桌人以及Waiter都惊骇地伸长脖子望向我们这边。我哑然失笑。这真是一个天大的误会。
也许我们坐在实实在在的酒吧里谈论一个虚幻的话题本身就是个天大误会。




灯火阑珊面前的酒杯已经见底。我指指他的杯子:“要不要再来一杯?我请客,算是报答你精彩的故事。”
“应该是我请你才对。谢谢你愿意听。”
“请客得有实力吧,你不是还在念书吗?”
“好吧,那就不客气了。”说着他叫来了Waiter。这时我才发现他要的只是普通的苏打水。
Waiter离开后他似乎有点不好意思地看了看我。“你说得很对。我只是个学生,没那么多钱天天喝酒。”
我长出了一口气:“幸好你还有钱天天吃饭。这样吧,想喝什么随便点,今天我出点血也认了,喝完了就老老实实回学校去,别在这里枯等了。刚才你也看见了,这种故事再多讲几遍的话,人家非把你当成杀人犯报警不可。而且我认定你等的人是不会来的。”
“我觉得他会来的。”
我彻底泄了气。“你还真是执着呢。我要是个女孩子的话非赖上你不可。可惜你等的那位无福消受,你们都是男的对吧?”
“这个早就不是问题了。菲菲鲁很坦率地承认自己是男生,时空机器更是从一开始就是男生。我是在劫难逃,非他不可了。”
我吓得一哆嗦。什么叫非他不可?我才是在劫难逃呢!
“你省省吧。还想在这儿坐多少天?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存心蹭酒喝呢。”
他很开心地笑起来:“我倒没想过,真是个好主意。刚开始在论坛上发帖子的时候,还经常有人找到这家酒吧来,想一睹我的尊容呢。应该让他们请我喝酒当参观费才对。可惜这几天没什么人来了。”
这人果然是个变态。我全身一阵恶寒。
“你现在也可以找老板要小费啊,你替他做了这么大的活广告!”
没法再谈下去了。




***




两人僵了一小会儿。灯火阑珊伸手拉过桌上的便笺,低下头写着什么。我没有偷窥欲,见此自然扭头回避。我无聊起来,习惯性地从口袋里摸出烟盒,弹出一支烟叼在嘴上,接着又在全身上下的口袋里摸打火机。
他写完字,冷不防抬头说道:“你倒是烟酒不忌啊。”
我瞪了他一眼:“你不也是?”
“你多大了?”
我吃了一惊。对于在网吧上班的我来说,年龄这个话题还真有些敏感。我胡乱地抓下烟卷,有些冒火地冲他说:“我多大了关你什么事?告诉你我今年二十二岁,走遍全世界都可以随便喝酒抽烟,连结婚都可以!”
他冷笑一声:“又骗人!拿身份证给我看!”话音未落,他已经从对面站了起来,探过身伸手一把抓住了我捏着烟卷的那只手腕,动作快如闪电。
“你……”我只叫了一声你就再也说不出一个字。他的眼神突然间变得异常凌厉,目光中有种穿透一切的东西刺过我的全身。我挣扎着站起来,不住地扭动着手臂想挣脱他。他的虎口非常有力,把我钳得死死的。
四周一片哗然,Waiter连忙走了过来:“两位,有事好商量,有事好商量!”说着他小心翼翼地示意灯火阑珊放开我。
我们终于重新坐下。可我再也坐不住了,对Waiter说要买单。




Waiter转身取单去了。我全身还在轻轻地颤抖,戒备地盯着对面灯火阑珊,拼命克制着想揉一揉手腕的欲望。这人不太对头。现在他虽然放了手,可眼神中那两道恐怖的光还没有褪去,似乎随时可以射出暗器把我钉在墙上。
“你是不是以为我是个变态,喜欢自暴隐私,每天在酒吧里随便抓着个什么人就大倒苦水?”
“我……”丢人,我连这个“我”字也没发出声来,就那样咽在了喉咙里。我顾不上这种失威的尴尬,我已经知道事情不太妙。
“你相信有人会笨到在同一个坑里摔倒两次?又给我来这套小孩玩的把戏!”
Waiter拿着帐单递了过来,我居然不会动,眼睁睁地看着灯火阑珊接过帐单付了帐。
他付了帐还坐着不起,继续用眼神死死钉住我说:“你再换多少套马甲也没用,我再也不可能认不出你来。”




***




我不记得自己是怎样被他拖出酒吧的。反正那样子肯定难看至极。出了酒吧的门我才清醒过来,他还抓着我的胳膊不放。我猛地一挣甩开他,骂道:“你脑子有病啊?拉拉扯扯干什么?又想来PK?”
他脸色惨变,声音也有几分嘶哑起来:“你知道我不是故意的。”
“我知道了,行了吧?我原谅你了,行了吧?我也怕了你了,行了吧?我来是想叫你回学校上课,不要闹得论坛上满城风雨,我不喜欢出名!你知不知道那只是网络,那只是游戏?游戏里的面包填不饱现实的肚子,醒醒吧你!”
“对你来说那只是一场游戏?”
“不是游戏还是什么?”
“不对!如果只是一场游戏,你不可能两次回来见我!”
“随你怎么说,反正我不想再玩落日了,我开始玩别的游戏了。非常感谢你对我另眼相看,可是我不喜欢BL。我们好说好散。”
我边说边往后退,随时准备开跑。这人太奇怪,我没法不害怕。
他逼近了一步,把一张便笺纸硬塞进我的上衣口袋里。
“这是我的QQ号和手机号,我等你电话。”
我转身就跑。




***第十五章完***







第十六章




回到家里好长一段时间我都觉得想哭。我掏出一支烟想使自己平静下来,可当我看到捏着香烟的手时我才发现自己颤抖得多么厉害。手腕还在隐隐作痛,那种排山倒海般的逼迫感也久散不去,我只想找个地方把自己深深地藏起来。我忘不了被灯火阑珊紧紧抓住时的那种屈辱和恐惧。那一瞬间我感到受到了侵犯,而我竟然惊吓得失去了反抗的能力。按说打起架来我也不算弱,可是我害怕他那种狂暴的不容抗拒的眼神。那种眼神令我感觉到他那沉静的外表只是一层假象,在假象后面则是一个心狠手辣、货真价实的黑手党党魁。在他身上,有很温柔的一面,也有极凶残的一面。这样看来,即使他没有第二次杀掉我,我也不可能在登上顶峰看过落日之后安然离开。他一样不会放过我。我想要的只是游戏中的一段小小的圆满,我毕竟还要回到现实。而他却始终分不清两者的界限,甚至以为游戏比现实还要真实。
就算他的年龄比我大,学历比我高,却远不及我世故和圆熟。对于网络,他仍是个初来乍到的小男生。网络是一片虚幻的海,现实才是坚硬的岸。再汹涌的海浪也只会在岸边冰冷的岩石上撞得粉身碎骨。况且我们在游戏中都不再是自己,游戏中的宝剑英雄醇酒美人都只是我们投射下的一道道无奈的幻影。




“接连两次喜欢上同一个人。”
“我是非他不可了。”
他怎么可能知道现实中的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




夜深了,我还坐在窗台上。冰冷的风一阵阵吹过来,很舒服。夜里的风跟白天的不一样,白天的风像是从城市的肺里吐出的一样,污浊得让人直泛恶心;夜里的风是从遥远的天外飞来的,甘冽、冷漠,不带一丝人间烟火。窗台曾经是我最喜欢呆的地方。有一阵我迷上了写诗,一坐上窗台就会有一些零散的句子从胸中冒出来,一点一滴地感动着自己,感动得如痴如醉。后来我又不想写诗了,我就坐在窗台上,看日暮时分天空中变幻的颜色,可惜大多数时候的天色都是由苍白变为灰暗再到漆黑,败兴之至。




有一天傍晚下班的时间,我在窗台上,看着楼下堵塞不堪的街道。许多人来来往往,自行车如蝗群般在人丛的空隙里穿梭,飞得眼花缭乱;小大汽车则如同赶也赶不动的猪羊牛马,只会引颈长嘶,在身后制造出一股股令人掩鼻烟尘;行走着的男男女女面无表情,向着不同的方向木然前行着,仿佛不带一点自我意识般地走向各自的宿命之地。我向下看着,那些人和车渐渐抽象成了一个个符号,忙碌而混乱地游离着。从那些符号中间,似乎向上伸出一双手臂,迎向我,以催眠般的语调轻柔说着,来呀,快来呀……




在我昏头昏脑地往外探身的时候我家的电话响了,一个哥们儿约我去吃饭。我跑下楼混进人群中间,腿脚发软,心里扑通乱跳。我想幸好我是走下来而不是跳下来的,过了一会儿我又想为什么不跳呢?我有什么不能跳的理由吗?我坐在公共汽车上的时候无声地哭了,售票员没敢查我的票。到了约好的小馆子,哥们儿正在门口等我,我大说大笑着跑过去。




哥们儿请我吃饭是想邀我去打架。他喜欢的女孩子跟了别人后把他甩了,然后别人又甩了那个女孩。那女的在他面前凄凄艾艾地哭了一通,他就决定找那男的算帐。我心里觉得那女人是自己犯贱,但还是跟着一帮人去痛打了一场。那时候我已经不太去学校了。这场架直打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比起游戏中群体PK也毫不逊色。打过之后我就干脆退了学。我的班主任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这天之后的另一个转变就是我再也不敢坐窗台了。那下面有一双的手臂,就像学步的时候妈妈的手臂,诱惑着我总想一步扑过去。可是我很清楚那后面没有妈妈的怀抱。即使在当年,妈妈也总是在我扑上去的那一刻迅速向后退开,然后再一次欺骗我、诱惑我。我一定是疯了。我不可能记得学步时候的事情。




***




我全家就我一个人,之前是我跟奶奶两个,最多的时候则是四个。可是我最不喜欢的就是那个时候。我爸妈跟仇人一样,可他们竟然可以夜夜睡在一起。后来我爸去了挪威。我至今搞不清楚他是怎么跑到那地方去的。他一出去就跟我妈离了。我妈则迅速勾搭上了一个有业务关系的日本男人,并在一年之后去了日本。别人出国都难如登天,他们两个则像两片落叶一样轻轻一吹就飘离了中国。一开始他们还都给我写过信,我妈甚至说要把我接过去。我不干。我喜欢日本漫画,可我讨厌给日本人当儿子。有一段时间我觉得世上只有奶奶最好。可是有一天我无意中听到奶奶跟邻居说,要不是我这个小冤家不肯跟妈去日本,她也不用守在这地方,早到她儿子那边享福去了。奶奶不知道我爸在那边只享了几天的福就失了业,现在仍是孤单一人,在那个高福利的国家里成天啃老外的救济呢。




奶奶死了以后我发现自己仍是最爱奶奶。就算心里不是很愿意,奶奶还是没有扔下我不管。我写了一篇长长的作文,含着眼泪回忆着跟奶奶在一起渡过的一些小小的幸福片段。老师让我在全班朗读自己的作文的时候我竟然哭得读不下去。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这次令人失望的表现,全市作文朗诵大赛的时候,我们班主任派了一个成绩比我好得多、人也比我听话得多的女生去参加,而她朗诵的竟是我的作文。只是在老师的协助下,我奶奶摇身变成了她奶奶。那次她风风光光地拿了张大奖状回来,而我则在语文课上,在课桌抽屉里,烧掉了自己的作文本。我在课堂上公然纵火,班主任却丝毫不敢声张。我当着她的面大摇大摆地走出了教室。从那以后我心里就再也冒不出诗句了。




我没有变成混混,虽然在别人眼里我也许是。我努力找到了工作,做了一名网管。刚开始一阵我的许多同学都爱到我这里来上网,因为我对大家够意思。一些哥们儿还悄悄问我要不要他们替我去教训教训那个女生。我不要。我跟那种只图虚荣的小女人犯不上。我恨的是在她背后为她撑腰的人。结果说曹操曹操到,我的前班主任上网吧逮人来了。我冲上去把她堵在门外。她跳脚大骂,说我自己不学好,还想带坏其他同学,害大家都跟我一样失学。我则毫不退避地回敬她是伪君子、小偷、剽窃犯、教唆犯,不像老师像泼妇,比卖菜的还不如!她惊得差点晕过去,再也不敢看我一眼,我则昂着头轻蔑地睨视着她。是她自己给了我鄙视她的理由。不过这次应该算她赢了,因为从那之后我的同学再也没来过。听说她在班上训话时说,大家要是不好好学习,以后就只能跟我做一样的事,当社会垃圾。我靠,我还真不明白网吧的网管怎么就是社会垃圾了。我现在做的事,全班根本没一个人做得来。我庆幸自己退了学,否则跟着那号无才无德又无知的老师再学几天,我才要变成人类垃圾呢。




我在游戏里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并且成功地用游戏养活了自己。游戏给了我双重的温饱,在我家窗台上看不见的如梦如幻的落日景象也可以在游戏中看到。我一头扎进了游戏,再也不去惦记家里的窗台。唯一的不安是这种行业极不稳定,我看不到自己的将来在什么地方。好在我从不在乎什么将来。




***




今天晚上我又爬到了窗台上,爬上去以后我发现自己终于不再发抖了。从窗外灌入的冷风让我慢慢平静下来。我向外探了探脑袋,下面是无边的漆黑,深不见底。那双看不见的手臂又向我伸了出来,幽幽柔柔地呼唤着。在一瞬间我想就这样跳下去似乎也不错,我甚至感觉到了乘风而逝的快感。我被自己的想法吓坏了,我在干什么?就算被一个神志不太清醒的男生追逐我也不至于去寻死啊。那一刻我发现自己居然泪流满面。我赶紧爬下窗台关紧了窗户,决定马上睡觉,明天还得早起呢。我躺下后一直睡不着,肚子饿得咕咕直叫,我晚上只喝了一杯鸡尾酒。我又想起了灯火阑珊塞给我的小纸条,爬起来把它从衣兜里翻出来,上面只有两串长长的号码,字迹清秀有力,只是没有留名。我怎么也想不明白他是怎么认出我来的,我到底露出了什么破绽?这件事实在匪夷所思。不过对于灯火兄这样的超人来说,也没什么事算得上是匪夷所思。我瞪着那张小纸条,想了半天是撕掉还是扔掉,最后却把它塞到了褥子底下。




***




第二天早上起来,我用冷水洗着脸并用力地甩着头,对自己说这事就算过去了。灯火阑珊已经见过我了,他应该回学校等我的电话。让那笨蛋等去吧,多等些日子他就会慢慢清醒过来。我可还得照常上班。只是我自己也得长点记性,以后再也不敢这么玩游戏了,玩着玩着别把自己给搭进去。中午时候我的老主顾老朋友网吧老板又打来电话,问我去没去会会那个“花痴”。看来他对此事的兴趣还真够大的。我突然觉得很气愤,你这种换女友如同换衣服的家伙凭什么叫人家“花痴”?我骂了句粗话,灵光一现突然漫天撒了个大谎。我气愤地骂道花你个头,还不是怪你,都是卖游戏道具惹出来的事。人家觉得吃了亏,找我算帐来了。我假模假样地质问他是不是把价钱抬得太黑,把人家往死里宰,还害我给人家赔钱。再这么着我可是连他都要抖出去。他一下子就吓着了,连声叫我兄弟,叫我给他兜住了,回头他决不会让我白吃亏。我心里暗笑,当老板的没有不怕人来闹场子的。




摆平了这家伙之后我总算过了几天清静日子,再上落日论坛的时候灯火阑珊已经不再出现了。他留下的那些帖子也很快被冲到了下一页。我知道这事是真的过去了。这样一想我心里却有些失落起来。网络果然是这样,涨得再高的潮水也只能接受黯然退去的命运。




***第十六章完***



落日----第十七章



正当我庆幸事情已经完全过去的时候,某天下班路经猫铃铛酒吧,透过茶褐色的玻璃幕墙,就在熟悉的位置,我似乎又看到了灯火阑珊的侧影,坐在老位置上,怔怔地发着呆。我说似乎看到是因为我根本没敢细看,我一缩脖子钻进人堆一溜烟跑了,边逃跑边没完没了地想,是他吧?不可能!是他!不是!……



猫铃铛酒吧位于我回家的大路上,可是回家的并不只这一条。更多的时候我都会从背街的小巷里穿近道。也许我并不是无心地经过那个地方,更不是在经过的时候无意识地望向酒吧里面。就在他如我所希望的那样消失以后,我却又鬼使神差地回到旧地,想重新确认他的存在。我不知道放不下的到底是哪一个,总之一个网名叫做“灯火阑珊”的不认识的人已经阴魂不散地缠上了我。再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我也会跟他一样陷入混乱。



看来确实是这样,当断不断,反为其乱。也许只是我的错觉,管他呢。是他也好,不是他也罢,我认栽就是。眼下最重要的是我自己要做个了断。我又想起了前些日子的打算――跳槽。我住的那一片有传言说要搞拆迁,哥们儿开的网吧又离这里挺远,正好借着这个机会连换工作带搬家,彻底从此地蒸发掉。



跳槽的事进行得很顺利。毕竟是哥们儿,二话不说就答应让我随时去上班。只是现在的这边一时还没找着能接手的网管,我还得再顶几天。老板被我的突然辞职弄了个措手不及,破天荒地主动提出加薪,我死活都不答应。他哪儿知道,这根本不是钱不钱的事儿。



***



新网管总算来了。在老东家的上班的最后一个晚上,我跑上以前常去的小型私服痛痛快快地打了半晚上的CS。说是上班,其实今天的我跟客人没两样,老板还给亲自送水。还是CS好,不愧是长期占据排行榜第一名的游戏,一个字,爽。这里不是江湖是战场,没有红袖添香,没有侠士风流,满世界的不是强盗就是防暴警,大伙儿端着各式各样的枪,唯一要做的就是不断地爆掉别人和防止被别人爆掉。有日子没玩了我未免有些手生,以前我的乐趣之一就是专用手枪点掉端着冲锋枪的菜鸟。



我很幸运,上线没多久就有人酷鱼酷鱼地叫我。酷鱼是CS中我的ID。叫我的是巴厘,在他身后是从前同一战队的战友们,大脚、火球、腾龙……大家居然都还在。我一阵激动。得到他们的帮助后我迅速恢复了状态,跟着他们一起一玩就是大半夜。到最后我实在困得不行要下线,他们几个却正来劲。我知道他们都是夜行动物,黑白颠倒着过。当初就是因为时间上总是不能跟其他人合拍所以我才离开的。巴厘说现在战队已经正式起名哈迪斯克,由灰熊任经纪人,报名参加了一场比赛全国大赛的预选赛,现在正在备战。说完哥儿几个就不停地劝我归队,并且一致认定如果我能回来胜算将会大增;然后又七嘴八舌地向我推荐微软那厮出品的某个型号的键鼠,说现在全国的CS战队都在用这个,用过之后真恨不得把以前的键盘鼠标全部砸个稀烂。看来这帮家伙真的是以职业为目标了。



踏出网吧大门的时候我的心情突然间好了起来,尽管还是半夜,却仍然有种拨云见日豁然开朗的感觉。我大口大口地吞饮着夜晚的冷风,这才是原来的我呀!是男人就该玩这个!我要换工作,我要参加战队,我明天就去新蛋网看看传说中的银鲨和玻璃鼠标垫。虽然价钱有点吓人,可是只要战队成绩好的话以后这些东西就有人资助了。再以后嘛,做职业的电子竞技玩家也不是不可以。虽然在中国这还是一个完全陌生的职业,但我说不定就此成为先行者。至于现在的网管工作,短时间内还是可以兼顾的,网吧出一个职业战队成员还能给老板招来更多的生意。所谓职业玩家就是堂而皇之边玩边赚钱的人。不过像落日那种劳神费心的游戏,我是再也不想去碰了。



我一边想入非非一边摇摇晃晃地往回走。心情变好了可是脑袋却晕得厉害,胸口也堵得厉害,胃里一阵阵直翻腾。坚持了一会儿,我终于忍不住蹲到沟边大口大口地吐了出来。



***



“你怎么了?” 耳畔传来一声很轻的问候。
我吐得头昏脑胀,一把抓过递到眼前的一支纯净水,迫不及待地漱起口来。
等我狼狈地抬起头的时候,我看到的是灯火阑珊那张瘦削而憔悴的脸。在他身后不远处是通宵营业的猫铃铛酒吧悠蓝的灯光。
为什么他会出现?这样冷的天,这样深的夜……



我大概是太吃惊了,以至于做不出任何吃惊的反应,只是随意地冲他点了点头:
“是你啊?大半夜的怎么还在马路上晃?”
“你怎么大半夜的在马路上吐?出了什么事?”
我自嘲地笑笑,简单地跟他解释说什么事都没有,这只不过是长时间玩游戏转3D迷宫后很常见的一种反应。看来他除了落日之外,对别的游戏还是菜鸟。“你怎么还在这里?真的不想上学了?我不是已经有了你的手机号QQ号了吗?找你的时候自然会跟你联系的……”后面的话我没往下说完:我没那意思你天天枯等也是白搭。
他的眼光有些闪烁,似乎在躲避着我的视线:“我是怕你万一把那张纸弄丢了,至少还能在这里找到我。”
我心里暗暗叹了口气,随口说:“没丢,我收得好好的!”
“可是你一直都没有给我打电话。你不讨厌我对吧?你讨厌我的话早就把我骂走了……”最后的几个字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
天!我最不会应付的就是这种人。我只觉一阵泄气,刚刚被一点点莫名其妙的梦想鼓得满满的斗志顷刻间灰飞烟灭。没骂你还成了我的错了?
也不知道从我脸上读到了什么,他忽然小心翼翼地问:“我……没骚扰你吧?”
我用手掌撑住了额头。靠,亏你还知道“骚扰”这个词!



***



这次回到家的时候我感到了一阵久违的平静,几天来的惶恐不安都不翼而飞。灯火阑珊确实没有进一步“骚扰”我。我只是淡淡地跟他说了句“对不起我要回去了”,他就无声地退到一边,看着我从他身前轻轻松松地走过。我平静下来是因为我已经想得很清楚,而且作出了决定。灯火阑珊只是玩游戏玩得走火入魔,陷入到一种狂热的感情中无法自拔;而我则是清醒的、理性的,我知道从网络游戏中抽身出来还要和大街上所有的人一样,继续饮食男女的人生。



他到底想要什么?两个男生?我对同性恋并无偏见,这事纯属个人爱好,眼下这玩意儿似乎还颇为时髦;不过一想到他们那种走后门的兴趣,我还是有点不寒而栗。更麻烦的是,我并不认为他真是想要那个。他只是一直陷在游戏里,现在还在。我突然记起他的一句话,他只想要我跟他回到落日。
那份执着,大概也只能存在于斩断尘俗的虚幻之中。
所以我才爱莫能助。



接下来的两天里我一直在收拾东西准备搬家。哥们儿已经替我安排好了新的住处,我马上就会从灯火阑珊的视线中以及他的整个世界里彻彻底底地蒸发掉。我会在这个城市的另一个地方继续从前的生活;而终有一天,他也会清醒过来,回到正常的轨道。网上的故事,再美丽也是错误,最终都只有放弃。这一点我再清楚不过。



我能为他做的,大概也只有这个了。



***



我在褥子底下翻找灯火阑珊塞给我的那张字条的时候,突然翻出了另一件跟他大有关系的东西,一个牛皮纸信封。里面塞得鼓鼓的,全是人民币。这么久以来我已经彻底忘记了这东西的存在,可现在我又清楚地记起当初的我像处理一只烫手的山芋一般把它胡乱塞到了褥子下面。



不用数我也知道,这里面是两千六百元钱,是我卖掉灯火阑珊硬塞给我的那件霓裳羽衣的钱,也是我卖游戏道具赚到的最大的一笔钱。



抛开男扮女装让灯火阑珊产生误会不谈,这笔钱是我犯下的最大错误。想用游戏赚钱的话,参赛或许是唯一的正道。我又想起了战队的朋友,跟他们比起来,我实在垃圾。正是一笔笔这样的钱,把一股股现实世界的浊流注进虚幻的网络,玷污网络的纯洁,埋下一连串祸根。如果在落日中有原罪的话,那么我手中的这只牛皮纸信封就是。



更加不可饶恕的是,我出卖的是一件最贵重的道具。正因为它的份量超出了我的承受能力,我才会迫不及待地轻率地把它处理掉。即使后来我又发疯般地收齐了九百九十九只天使之羽,也无法以弥补已犯下的过失。所谓不可挽回的错,其实是我最先铸下的。
眼前又浮出灯火阑珊那张瘦削而憔悴的脸。始作俑者的我可以在网络与现实之间若无其事地轻松切换,而他要恢复常态却不知还需要多长时间。



手里握着信封坐在窗台上,看着天空从深黑变成苍白,我的大脑也变成一片空白。



***



听到电话那端轻轻的一句“你好!”之后,我深吸了一口气镇定下来,故作轻松地开了句玩笑:“我还正担心你的手机会不会欠费停机了呢!”
另一边的声音突然变得很惊讶:“是你?”
“没错是我。还需要什么接头暗号不成?你也没告诉我呀!”
他笑了一声,却不太自然。



我在楼下的公用话亭给灯火阑珊打电话。今天下午我就要搬了。在那之前有一件事我必须做。
在拨号盘上一个一个地按着号码的时候,我心里扑通乱跳。说不清是为什么,也许是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他,第一句话又该怎么说。可是现在,一切又好像很顺利,简单得就像在跟随便一个哥们儿打电话一样。



“见个面吧。”我开门见山地说。
一时间他没有任何反应。我紧张起来。见鬼,又不是约会,况且在我们已经见过两次。我催促地又“喂”了一声。
终于,他回答了:“我就在酒吧门口。可是酒吧现在已经关门了。”
“谁说见面非要在酒吧了?那么奢侈?顺着酒吧往右走三百米,有个网上飞网吧,门口有报摊,旁边是早点摊和水果摊,就在那里吧,还可以顺便解决早餐。”
“好吧!”听他的声音还是有一点犹豫。挂机后我心里有点发虚。这人怎么回事?他应该很期待我的电话才对呀。



更可怕的是,现在已经是早上,他居然还在酒吧门口,这些日子他每天都在怎么过?一种强烈的不安感袭上来。



***第十七章完***



第十八章



作者:人之初寒山小径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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