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狼主席请进
海纳百川首页
->
众议院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狼主席请进
随便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4019
经验值: 64
标题:
狼主席请进
(190 reads)
时间:
2004-6-19 周六, 上午4:22
作者:
随便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请您出示俺解释法律无效的法律或者规则根据。俺发布解释
时身份为现任大法官。根据已经公布的陪审团规则,俺的解
释有效。
除非您有规则作为依据,您无权判俺的解释是否有效。否则
您就凌驾于法律之上,可以随意推翻规则了。这和程序正义
和法制精神背道而驰。
=====================================================
作者:狼协 标题:回避原则 - 2004-6-18 12:57 (6 reads)
你申请回避已经被接受。同时,你与执法方发生冲突后的释法,应从回避原则,不予生效,留待临时法官来行使权力。谢谢合作。
作者:
随便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根据就是法官的回避制度
--
狼协
- (205 Byte) 2004-6-19 周六, 下午7:38
(77 reads)
这是您的理解,并非法律根据
--
随便
- (165 Byte) 2004-6-20 周日, 上午12:29
(74 reads)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众议院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195197 seconds ] :: [ 25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