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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狼主席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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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狼主席请进   
随便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4019

经验值: 64


文章标题: 狼主席请进 (190 reads)      时间: 2004-6-19 周六, 上午4:22

作者:随便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请您出示俺解释法律无效的法律或者规则根据。俺发布解释
时身份为现任大法官。根据已经公布的陪审团规则,俺的解
释有效。

除非您有规则作为依据,您无权判俺的解释是否有效。否则
您就凌驾于法律之上,可以随意推翻规则了。这和程序正义
和法制精神背道而驰。

=====================================================

作者:狼协 标题:回避原则 - 2004-6-18 12:57 (6 reads)

你申请回避已经被接受。同时,你与执法方发生冲突后的释法,应从回避原则,不予生效,留待临时法官来行使权力。谢谢合作。

作者:随便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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