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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狼主席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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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狼主席请进   
所跟贴 根据就是法官的回避制度 -- 狼协 - (205 Byte) 2004-6-19 周六, 下午7:38 (77 reads)
随便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4019

经验值: 64


文章标题: 这是您的理解,并非法律根据 (74 reads)      时间: 2004-6-20 周日, 上午12:29

作者:随便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俺明白您的意思:俺解释陪审条例,最直接的后果就是
使得俺可以起诉版方。不过:

第一,这个做法符合规则,有据可查,符合程序正义。
也许规则不够完善,那么正确的做法是修改规则,不是
拒绝按规则办事。

第二,俺的解释只不过是俺可以起诉,并不意味着对俺
有利,对谁有利,完全看审判的结果。而现在谁也不知
道鹿死谁手。

作者:随便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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