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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主席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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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狼主席请进
所跟贴
根据就是法官的回避制度
--
狼协
- (205 Byte) 2004-6-19 周六, 下午7:38
(77 reads)
随便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4019
经验值: 64
标题:
这是您的理解,并非法律根据
(74 reads)
时间:
2004-6-20 周日, 上午12:29
作者:
随便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俺明白您的意思:俺解释陪审条例,最直接的后果就是
使得俺可以起诉版方。不过:
第一,这个做法符合规则,有据可查,符合程序正义。
也许规则不够完善,那么正确的做法是修改规则,不是
拒绝按规则办事。
第二,俺的解释只不过是俺可以起诉,并不意味着对俺
有利,对谁有利,完全看审判的结果。而现在谁也不知
道鹿死谁手。
作者:
随便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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