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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  张三一言再次强奸民主 |    |   
		| 和合 [个人文集]
 现已禁止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4912
 
 经验值: 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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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和合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在如下的文章中,张三一言以自己的意志,来强加于民主的意志。
 
 说什么:"民主精神是尊重别人发表意见的权利,"
 
 "民主精神是利益可以妥恊,"
 
 
 
 请问张三一言,在实质的民主过程,既少数服从多数的过程中,
 
 怎样体现尊重别人发表意见的权利?
 
 有谁说多数就必须听取少数的意见?
 
 
 
 在少数服从多数的过程中,谁说"利益是可以妥协的"?
 
 
 
 别再强奸民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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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辩论中的民主精神之我见
 
 IP: 218.102.21.153
 
 Posted on October 19, 2003 at 11:24:26 PM by 张三一言
 
 
 
 
 
 辩论中的民主精神之我见
 
 
 
 张三一言
 
 
 
 谢谢太左君批评。
 
 
 
 我同意和赞诚你的宽容和妥协精神。
 
 
 
 如果你了解到仇恨是谁煽动的,例如扫荡史,你大概就不会有这样的意见了。如果芦笛能让一寸,我倒可以让一尺的。
 
 
 
 
 
 民主精神是尊重别人发表意见的权利,尊重别人坚持己见(或异见,甚至是明知是错误意见)。“追求的民主”不等于不能和人争论,不等于一定要同意或不议论自己不认同的意见,不等于不能反对别人意见。相反,不准反对某些人的意见,必须同意一言为天下法者的意见倒是反民主的的,是专制的观点。当然用扫荡反扫荡这样的做法是不好的。但请搞清楚,谁是始作俑者!先有扫荡才有反扫荡。扫荡者,要把被扫荡对象消灭是也;反扫荡并没有要消灭对方的含意,只是要求对方不要消灭自已吧了。所以我多次说过,我反对扫荡,但同时也反对“扫荡反扫荡”。
 
 
 
 
 
 民主精神是利益可以妥恊,观点可以宽容,但原则不能妥恊。
 
 
 
 你批评我的观点不中立。老实说,我做不到“持中立观点”。我的观点从来都不是中立的。我是公开且一贯支持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的,明显不过是偏向民主反对专制的。民主精神从来没有要求别人持中立观点,容忍别人持偏激,甚至是错误观点才是民主精神。要别人持同一种“好”的、“正确”的观点,不是民主思想而是专制思想。中立是对裁判者的要求,不是对辩论者的要求。辩论者理所当然的立场是“偏立”。人们大概不会期待法院控辩双方不各执一端而从中落墨吧?对辩论者要求的“中立”,只能用在对待事实、逻辑和常理方面。就是要求辩方不要歪曲对方观点,不要曲解捏造事实,不要进行偷换概念和栽赃等等。当然辱骂对方是不可取的。
 
 
 
 
 
 根据民主精神,还有一点必须认识和做到的。你持中立立场观点,他持偏左立场观点,我持偏右立场观点,在辩论时是等值的。就是说,大家的权利是相等的,大家的价值是相等的。如果有人认为只有那一方是正确的,其它的都谬误,那么就不是辩论而是党文化的大批判了。现在那些深染党文化习气的人,动辄说我对你错、我水平高你水不低、我已经证明了的、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你们这班蠢才还质疑……就是专制习气太重民主精神欠佳的表现。
 
 
 
 
 
 比如说吧,你说「土鳖,知耻近乎勇,我看你是个懦夫」,而我说土鳖是勇夫。这样一来我们的观点明显是处于两个极端了,即不中立了。如果依你的中立的观点来审视,我们的观点都是不对的,因为它不中立。这结果,只有那些持土鳖“既又错”或“既不对又不错”的“中立”观点才是正确的了。这不是很不合理吗?
 
 
 
 
 
 顺便提一点,有时要中立是很难的,当你坚持中立时,一遇上反对者,只要你还坚持你的“中立”,这时你的位置就不是中立而是“偏立”了。可见,凡事要中立是不合情理的。
 
 
 
 
 
 世界上有没有绝对真理,我不好说;好像哲学家们争论了几千年都没有结论。但是我可以肯定的是没有人能发现、掌握、操控绝对真理;特别是在社会科学方面。现在有一些人强调,辩论双方的观点一定有一方是对有一方是错的。我想即使有吧,请问由谁作出判断?可怜的是这些人都同时宣称自己是正确的一方,对方是谬误的一方。从逻辑上推论的结果,只能说这些人都是确认自己能发现、掌握、操控绝对真理超人智者。所有高智者就是这样的人。这些做球员又要当裁判,与人辩论要兼任法官的人是典型没有民主辩论精神的一言堂主。
 
 
 
 
 
 有一点,在网上或生活上,表达一种感情和判断一个理论逻辑命题是不同的。比如说,一个人给诗人的诗句“大刀向专制头上砍去”喝采,和支持发动民众拿起枪杆推翻现制度是不同的。有人讽刺网哈、我支持讽刺网哈就是一种对扫荡者不满的情绪表达。如果对这些事理分不清,会引导人们“利用小说反党”思维歪路上去的。
 
 
 
 
 
 
 
 你对高寒茉莉的贬抑,是你的权利,我尊重你。但我对他们,尤其是对茉莉姐充满敬意。不过,我很希望你对事实要“中立”。对茉莉等人的“民运”指控要根据事实。据我所知茉莉是一位瑞典的教师,是一个出色的业余人权活动者,自我认识她以后没见过她有任何的民运活动。
 
 
 
 
 
 你说我是“民运中的大佬”,说得失实了。我从来没有参加民运组织和任何活动。我这样澄清,不是要和民运划清界线,而是不应沾民运的光。我对民主是持正面肯定态度的。
 
 
 
 
 
 我再说一次,我是敬重民运的。这民运,现在已经开始由国外再次回归祖国了。明天必然是民主的天地,民运人士为这个天地添砖加瓦的功劳是抹不掉的;在民主天地里,有民运人士的一席地位,当然到时候也有反民主的“专制教徒”们的空间。
 
 
 
 
 
 在这里,我还是感谢你的批评指正。无论如何你的用心是善良的。再谢。
 
 
 
 2003/10/20
 
 
 
 @@@@@@
 
 
 
 太左 张三老犯糊涂
 
 
 
 
 
 昨天似乎漏了一贴,刚才重新扫视一遍,原来是漏了张三的这一贴:
 
 
 
 作者: 张三一言 宜将盈勇追穷寇 不可言和坏英名 10/18/2003 08:37 [Click:9]
 
 
 
 芦笛攻击贝苏尼,大错;张三煽动仇恨,更错。你这不是和芦笛一个样了么?网上的屁事多大呀?能少一桩算一桩,犯得着没完没了纠缠下去?据称你是坛中老者,民运中的大佬,咋还这么一副小鸡肚肠?张三老,还是醒醒吧,你的所做所为和你正在追求的民主背道而驰,不奢求你老能有点宽容精神,至少还得有点做人的底线吧,看看你连土鳖的辱骂帖子都使劲顶,真个有些可怜你。
 
 作者:和合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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