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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看了我的贴啦!谢谢谢谢。不过要说这个量变与质变,话就长了。先回您的计划生育,再说说投票的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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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衲 [个人文集] 现已禁止

加入时间: 2007/08/18 文章: 6016
经验值: 188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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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小衲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特首在下面驳斥我举的税收的例子(列在本贴的最下面了)说:“有道理,从历史状态来看,原来状态是不限生育,因此计划生育与禁止生育更接近”。用的这还是反话,那意思就是说,“小衲认为计划生育和禁止生育更接近“是荒谬的。
呵呵
其实从投票的角度(也就是我们在争论的中心):禁止生育和计划生育当然更接近。
假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要对国人的生育政策进行立法投票(TMD,真是无耻,只有中国才有这种事),有三个选项。
1。保持现在状态,不进行干涉。
2。有限度的干预,实行计划生育。
3。干脆不让人生了,禁止生育,强制推行避孕套,9个月打胎制(昨天在博讯上看到的血腥新闻)
注意,在三个或多个候选人的情况下,很多国家都不是像美国,台湾一样,实行一次投票制。很多欧洲国家,采取的是多次筛选制。也就是多次投票,然后一次次的把得票最少的候选人淘汰掉。(这样做有其道理,但也有弊端,以后再谈)
那么,在我上面的这个例子里,很显然第三条(禁止生育)不会有太多的人拥护,所以在第一次投票后,就被淘汰了。
然后进行第二次选举,那么您认为在上一次选举中投给第三条的人,现在会投给谁呢?
这不是显而易见的吗。
即使是显而易见,在网上争论也得把话说得明明白白:在第二次投票时,第一次投给“禁止生育“的人,肯定都会投给“计划生育“。
所以,从投票的角度(也就是我们争论的中心)来说,计划生育和禁止生育更接近
而这,和light说的问题很相似。他认为是“部分禁止“派赢了。因为,如果只有两个选项:“不禁邢文“和“部分禁止邢文“,那么那些投给“全禁“的人,肯定都会投给“部分禁止“。
过两天有空了,写一个关于投票的贴子。有数学证明说,凡是候选人超过两个的情况,没有一种选举方式能够保证不出现 “最不受欢迎的人被选上“ 的情况。
话扯回来:所以我说哪个和哪个更接近,要看事件的历史状态。
因为本来的自然状态是“人生育不受限制“,这是本来的状态。
“计划生育“和“禁止生育“都是改变这种状态的做法(另外,也都是不人道的),所以更接近。
再说一遍那个税收的例子:
1。不收税;2。收50%的税;3。收100%的税。
中间的这个和哪个更接近?
我认为,仅凭静止的信息,没法做出判断。因为上面这个论述,可以把话倒过来说成是:1。100% 不收税;2。50%不收税;3。0%不收税。
所以,中间的这个和哪个接近,怎么说都成。
所以我昨天才说,必须依靠事件的历史状态,才能做出判断。
如果,本来的制度是收100%的税。现在立法者投票在三者中选一,那么“收50%的税“和“不收税“更接近,因为都是对重税收的削减,只是削减的程度不同。
如果,本来的制度是不收税。现在现在立法者投票在三者中选一,那么“收50%的税“和“收100%的税“更接近,因为都是对无税收的增加,只是增加的程度不同。
所以,从投票的角度来说,这个这个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静止孤立的看问题,要动态全面的看问题。不能搞形而上学,要提倡辩证法。呵呵。
作者:小小衲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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