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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案始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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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ke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5/08/23 文章: 1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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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oke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
贺是英语中专毕业,当上中学老师,后来破格考进英语研究生班,分配在大学当英语老师。贺结婚后前妻被美国某大学录取为研究生,贺随后来美探亲,到美国就接到前妻的离婚通知。
(2)
贺打了阵工以后联系到亚利桑那州读硕士,专业是英语为第二语言教学,贺边读书边打工。在亚利桑那呆了两年,贺联系到孟菲斯大学经济系读博,有助学金,他就去了孟菲斯。
(3)
贺在孟菲斯经济系读了一学期,就读不下去了。据说又改读计算机信息硕士,但开始不久就遇到了麻烦。
国内有人给贺介绍了对象罗秦,根据前法官判决书,罗跟贺并没结婚,但贺给罗秦寄了探亲表格,罗秦骗过了美国领事馆来到美国。
稍后,在学校中国学生齐晓军控告贺绍强性侵犯,孟菲斯开除了贺(没有公布孟菲斯大学的判词,除去齐晓军的控告之外是否还有别的原因也未可知)。从此,贺失去了合法身份。
至此,贺绍强没得到美国的任何学位。贺罗两个都以打工为生。
(4)
罗秦生了个女儿。贺通过教会把女儿交贝克监护,其后贺罗两人常去贝克家走动。但贝克并不欢迎贺罗经常来啰嗦,有一次把他们撵了出去。贺恼羞成怒,打官司要把女儿要回来。
(5)
案子在网上曝光后,有曹长青,安魂曲等撰文大骂贺绍强。也有多伦多湖南同乡会等支持贺绍强。官司期间,贺求助中国使馆抵挡移民局令其出境的要求,罗又生了两个孩子。几经周折,贺绍强把女儿要回来了。但是,前法官列举的贺绍强罗秦的欺诈行为也是属实的。关键是,因为孩子的父母有欺诈行为就可以把他们的孩子判给别人领养吗?
(6)
中国使馆帮助过贺绍强,从帮助海外的中国公民这个角度来看待这件事,比从政治或意识形态的角度来看这件事更符合实际。这场官司是民事纠纷,跟中美政治没有关系。
作者:yoke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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