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给老狼的一封公开信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给老狼的一封公开信   
司马忑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文章标题: 给老狼的一封公开信 (489 reads)      时间: 2003-11-03 周一, 下午10:51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鉴于国内近来逮捕异议人士事件不断发生,我个人仅对网上网友的政治

观点和态度谈我的几点看法。



尽管论坛上端明确写有:文章乃是读者自行贴上,本坛对其内容不负任

何法律责任但是对於明显有煽动、颠覆中国政权的言论,也应明确制止。

这不仅是对大家辛辛苦苦建立的网站负责,更是对网友负责。



中国刑法规定: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

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第

一百零五条 第二款)



美国法典规定:任何蓄意“鼓吹、煽动、劝说或讲授”理应推翻或摧毁

美国政府的行为,包括为此而“印刷、出版、发表、传递、出售、分发

或公开展出任何书写或印刷品”,均要处20年徒刑或2万美元罚款或

两者并罚。《美国法典》第18篇第2383条



控制言论内容:煽动、挑衅和无礼的语言 (美国宪法概述 第七章 表达

自由 第一节 基本原则)



因此,在充分保障网民言论自由的同时,应当对网友进行法律教育。避

免更多的人由於不懂法,做出无谓牺牲。对於有煽动嫌疑的口号、观点、

广告、行动应予劝告或制止、删除。让更多的网友在法律保护的言论自

由的环境下,畅所欲言地交流,甚至批评时政、揭露腐败,促进中国的

政体改革,推动中国的民主运动。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2.088442 seconds ] :: [ 25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