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
作者 |
给老狼的一封公开信 |
 |
所跟贴 |
给老狼的一封公开信 -- Anonymous - (1118 Byte) 2003-11-03 周一, 下午10:51 (490 reads) |
酒摄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
|
|
米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米国人民有权通过投票的方式推翻现政府。要让人民都去投票就得用各种方式“鼓吹、煽动、劝说或讲授”理应推翻或摧毁美国政府的行为,包括为此而“印刷、出版、发表、传递、出售、分发或公开展出任何书写或印刷品” |
|
|
返回顶端 |
|
 |
- 老酒,你对修正案领会错了。 -- 司马忑 - (0 Byte) 2003-11-04 周二, 上午12:08 (63 reads)
- 请指教 -- 酒摄 - (0 Byte) 2003-11-04 周二, 上午12:09 (43 reads)
|
|
|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