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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迷先生“公正”了一个方面,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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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迷先生“公正”了一个方面,这就够了!
周同
加入时间: 2004/03/27
文章: 1006
经验值: 12114
标题:
古迷先生“公正”了一个方面,这就够了!
(274 reads)
时间:
2005-9-01 周四, 下午3:54
作者:
周同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古迷先生“公正”了一个方面,这就够了!
古迷先生公正地承认了,王有才的公开信,原来,“只为一部分人做无罪辩护”,
而不是在为全体民主党作“无罪辩护”。这就够了!
剩下的,只要想一想:
1、号称民主党“创党人”的王有才,他为什么要这样作?
2、这封俨然站在民主党全局的立场,请求各界民主贤达附和他签名的给胡锦涛
的公开信,“只为一部分人做无罪辩护”,王有才他能不能这样作?
3、他这样作对得起中国民主党人吗?
4、他这样作,真的对“不为其他人辩护”的那些民主党人,没有任何损害吗?
古迷先生如果是继续公正的,他就应该理解王先生的愤慨,而不是忙着为“只
为一部分人做无罪辩护”的王有才辩护,这才是真的为民主党“帮倒忙”(假
设他应该是一个帮正忙的人)。
---------------------------------
作者: 古迷 老王的思维逻辑与众不同 2005-8-31 22:12 [Click:5]
小王只为一部分人做“无罪辩护”,并不一定他就认为其他人就有罪了。
一个人不为其他人辩护可能有很多原因,比如:他可能认为其他人也无罪,
但为他们做“无罪辩护”更困难一些(比如涉及到更多自己也不清楚的法
律知识),不如先易后难,以易带难。而且正如老洪指出的,既然小王的
名单中也包括了另一部分人,已经说明了小王也认为他们无罪。
用阁下所举的例子(且不说阁下的例子如何不恰当),那就等于老洪觉得
洪夫人的案子更复杂,不如先只为自己的简单案子做“无罪辩护”,但在
要求无罪释放的人中加上了洪夫人的名字,实际上是表示他夫人与自己同
案,不必另作辩护。这其实是很高明的辩护办法。
而老王出于自己与众不同的思维逻辑,一定要把他们两案的区别辩清楚,
倒成了帮控方的忙了,提醒控方和法官,洪夫人的案子没老洪本案那么简
单,即使法官能接受老洪的自辩,也必须把洪夫人排除在外!
老王过去的思辩还是不错的,近年来老是出错,老帮倒忙。老王老矣,
尚能饭否?
作者:
周同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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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哲兄,你举的例子很有意思。它最后证明你还是错了!
--
洪哲胜
- (3850 Byte) 2005-9-01 周四, 下午10:40
(121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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