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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请这里的各位精英多多帮忙出主意--补充的、批评的、建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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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请这里的各位精英多多帮忙出主意--补充的、批评的、建议的...... (231 reads)      时间: 2003-9-28 周日, 上午11:38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徐爱军:这不仅仅是针对“外逃贪官”的问题



昨日中国民主正义党总部发出的《吁请中共“外逃贪官”跟我们联系》的通告中说:



“中国民主正义党不承认中共政府在中国大陆执政的合法性。中国民主正义党自建党之日起,在理论上和实际上已经同中共政府进入战争状态,与传统意义上的战争有所不同的是:目前的这场战争是一场新型的、不流血的战争。因此,从中共政府那里夺取物资来帮助中国民主正义党与中共作战,中国民主正义党理所当然地欢迎、接受。”



这理论上的阐明,打破了中国海外民运组织有史以来的界限,即可以这样认为:中国民主正义党主张和鼓励任何人从中共政府那里夺取物资来帮助中国民主正义党与中共进行斗争。这样的表达,就不局限于针对目前中共政府追捕的“外逃贪官”了,也就是说,任何在中国夺取中共政府物资来帮助中国民主正义党,我们都将视为正当的、正义的,我们都将视他们为中国民主正义党的同盟或战士,我们都会尽一切力量在需要的时候帮助和保护我们的同盟或战士。



我们还需要指出,所谓用从中共政府夺取来的物资帮助中国民主正义党与中共进行斗争,将包括那些具体内容,比如按照中国民主正义党海外总部的具体指示对国内某项活动提供经费、物质和技术设备,比如按照中国民主正义党海外总部的具体指示对被捕的中国政治异议人士提高律师费,家属抚恤金,又比如根据中国民主正义党所指出的总体原则,以中国民主正义党的名义自行选择资助正义的新闻工作人员等,应该列得越具体越好。



我认为,希望总部另外形成一个重要文件发布。



徐爱军 2003年9月28日





【党员评论】陈琳:正义党与“外逃贪官”合作中的五个重要问题



昨日总部发出的《中国民主正义党吁请中共“外逃贪官”跟我们联系》,旨意毫无疑问是正确的。我这里通过分析一个属于“替罪羊”的“外逃贪官”的例子(这其实是“外逃贪官”中最典型的一类),希望能给正义党总部具体运作的人士有参考价值。



一个大型国营企业的厂长,为了救活自己管理的企业,需要获得银行的巨额贷款,但银行里没有特殊关系,走不通关系贷款就下不来,于是这个厂长走通了省长的关系,条件是取得贷款之后批准一个建宾馆的项目,这个项目交给省长的女婿全权负责营建,今后利润企业也有分成。这看上去是一个不错的交易,厂长同意了。但是,省长的女婿得到5000万资金之后,到澳门全部赌输了,宾馆建不起来,副厂长正好要挤走这个厂长,于是告发了这个厂长。这个时候,省长对这个厂长说:“你出去,带200万走,我给你安排,你的亲戚我都替你照顾着。你不走是顶不住的,我倒了,你也一样倒。你走了,我还能照顾你亲戚,再说没有我来帮你,你想走也走不掉。咱就这样一言为定了。”



事发之后,这个厂长成了“外逃贪官”,中共政府给他头上的罪名是:贪污公款5200万!



在这里,贪官是谁?是省长。有罪之人是谁?是银行、是省长、是省长的女婿。厂长,是替罪羊,也是这个制度的必然牺牲品,说这个厂长也有罪,冤枉,但说这个厂长是干净的,也不对。



我要分析的是,我们正义党怎样跟这样一个“外逃贪官”来打交道?



首先,这个厂长肯定看透了共产党,他也有一点经济能力。



问题之一:这个厂长是否会考虑走向反抗?首先,贪污5200万的罪名加在这个厂长头上是冤枉的,这个厂长也无法与省长的权力搏斗而洗脱自己,因为这个原因,他不得不“外逃”。其次,他是这场腐败活动的牺牲者,而不是得利者,200万人民币到人生地不熟的美国,对这个厂长来说不见得比得上他继续在国内更有发展机会。他受到中共政府追捕,他不得不逃避求生。因此,我们说,这个厂长有反抗的理由,也有反抗的动机。



问题之二:这个厂长有反抗的理由,也有反抗的动机,为了求生存,我党的通告对他会有吸引力。我党通告的字面意思,可以总结为让这个厂长通过资助我们这样的反抗组织来换取个人和家庭的安全(在西方国家取得合法身份)。我认为,这里必须补充说明,对于这个厂长来说,他只有等到共产党在中国的权力结束了,才有可能回到中国去,而且他还关心自己这个“中共贪官”指名中国民主了之后是不是会遭到民主政府的清算。因此,我们不能把问题看成是一个简单的交易,而应该看成是对这个厂长的一种转换,即:这个厂长通过资助(或其他形式)对中国民主正义党为中国明天的民主事业作出贡献,成为中国民主正义党的一分子,和我们一起来早日结束中共的独裁政权。我们应该清楚地说明,他只有在中共独裁政权结束之后,才能够安全地回到中国去,同时由于他对中国民主事业的贡献,今后不会遭到民主政府的清算,至少中国民主正义党要保证替他们说话。



问题之三:不要鼓励这个厂长去“揭露”省长的罪行。这一点与传统的海外民运思路迥异,但我的理由是非常清楚的。一方面,这个厂长在海外“揭露”省长的罪行,可能起到让中共清除省长这个“大贪官”作用,正面效应一是海外反抗共产党阵营的宣传效应,二是国内百姓可以“大快人心”一场。但是,这两个效应究竟有多大,或者是否可能发生,我们都无法肯定。上海的黄菊多次遭到揭露,却一直稳如泰山,足以说明我的这项立场。另一方面,“揭露”的负面效应一是这个厂长的亲属、好友、过去的部下等人都可能遭到报复和面临危险,这个厂长很难下决心来“揭露”,二是“揭露”无非帮助中共挖掉躯干上的一个大蛀虫,使其留一块疤而已。我们的奋斗和努力如果是要早日结束中共在中国的独裁统治的话,我们是希望看到中共躯干上活着的蛀虫多一点,还是希望看到中国躯干上活着的蛀虫少一点而多一块疤呢?



问题之四:厂长虽然不对省长予以“揭露”,省长也等于有厂长的亲友作为人质我在手里,但是随着这个厂长在国外取得合法的身份之后,两者相互制约的平衡也会出现变化,即这个厂长对那个省长的威慑与制约作用会有所提高。具体情况一定会很复杂,但一旦这个厂长参与到中国民主正义党的工作中来的话,这里面就大有文章可做。



问题之五:对于刚离开中国大陆的人来说,我们中国民主正义党必须告诉他们,作为一个民主政党,来去自由,决不强迫,就算我们与这样一个厂长之间只是作了一种交易,只要交易按照公平的原则完成,谁也不欠谁的,这是我们的底线。说明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那些对我们还不熟悉的人,必须了解我们这个所设的这个底线,否则就会产生各种疑虑。但是,我相信,随着双方相互了解、熟悉与合作,我们在总体上所能获得的会远远超过我们所设的底线。



陈琳 2003年9月27日
http://www.cdjp.org/ >http://www.cdjp.org/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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