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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健谈诸奸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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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您是看到了的,陪审团开始实施时,大家的兴趣和参与热情是很高的 -- 狼协 - (550 Byte) 2002-11-07 周四, 上午6:55 (198 reads) |
高寒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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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如果版主移帖是公正的、不是选择性执法的,那让陪审团来进一步认可你的公正不是锦上添花吗?为何要设障呢?
以下回答你的问题:
//高先生,您执意看不到奸坛陪审团与共产党政协之间的区别的话……//
我拿二者比较,并非等于看不到二者区别,而是有一种未雨绸缪的担忧与告诫,您大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共产党的政协能够推翻共产党的决定吗?//
理论上只要共产党同意它推翻那些对共产党来说是无足轻重的决定的话,那也不是不可以的。
//而陪审团能够推翻奸坛坛方的决定吗?//
理论上陪审团当然可以推翻奸坛坛方基于自身利益而圈定范围的某些决定。
//国家为公民所有,那么国家应该谁最后说了算?奸坛为俱乐部所有,奸坛应该由谁说了算?//
无须提醒,奸坛由狼老板等说了算。但由此这得不出“网友陪审团”也得由您狼老板等说了算的结论。“网友陪审团”应当是坛方与网友方共同说了算。请看“海纳百川网友陪审团暂行条例”第一条:
(一)海纳百川网友陪审团,系本坛网友与本坛坛方,基于各自利益而对论坛管理之公正性的共同需要,基于对互联网中文论坛管理之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的共同体认,以及基于坛方之有意引入制约机制和网友之有意尝试自我管理之两造意愿的契合,而借助于本坛所进行的一项在BBS虚拟世界颇具开拓性的项目合作。
//如果应该由所有者说了算,而这所有者又愿意让出一部分权力来,而且这权力还可以大到推翻自己的决定,您还觉得这是“政协”? //
陪审团组建之初就有“恩赐说”与“合作说”两种思路。本人是“合作说”的倡议者与坚守者。本人一直坚持认为:如果以为“海纳百川论坛网友陪审团”的建立与运作,是基于该坛版主的“恩赐”,那么我就只能遗憾地认为:这就不是政协,胜似政协了。
谢谢!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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