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向众议员申诉两个案子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向众议员申诉两个案子
所跟贴
向众议员申诉两个案子
--
马悲鸣
- (536 Byte) 2002-11-06 周三, 下午8:21
(401 reads)
斑竹14
[
博客
]
[
个人文集
]
游客
标题:
部分回答
(228 reads)
时间:
2002-11-06 周三, 下午9:08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一、《芦笛已除,网有宁日》只是被移到了全版,并未被删除。
二、这个帖子不是本人移的,所以将移帖理由留给处理此事的斑竹回答。
三、据淮夷法官宣布,本坛的陪审团制度正在修改规则、重新产生法官阶段,暂不受理任何申诉。
四、无论按照原有的陪审团规则还是按照现在正在讨论的修改稿,移帖纠纷都不归陪审团受理。
五、对于网友关于论坛管理的任何建议,斑竹将酌情采纳和不予采纳。不论建议是否采纳,斑竹都没有义务必须回答网友的有关质询。
六、你所提到的“余杰、刘晓波、胡平、任不寐、曹长青等”,其中曹长青在本坛没有文集,余杰、刘晓波、胡平、任不寐在本坛的文集全部经过了作者本人的亲自首肯。
七、你提出反对给转贴的非网友作者建文集的建议,我们决定不予采纳。至于文集作者是否亲自首肯在本坛开文集,是该作者和本坛管理部门之间的事,对于以后的类似质询,斑竹没有义务回答。如果对此事反复纠缠,将被视为干涉本坛隐私,斑竹有权删除。
八、按照坛规最后一段,你这个申诉帖将被移到全版。
谢谢。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089435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