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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知识产权与盗版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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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知识产权与盗版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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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知识产权与盗版有理 (366 reads)      时间: 2002-10-31 周四, 上午7:12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网上有个名叫樊弓的教授级白痴,写了篇《戏侃马克思主义及其错误》的文章,被右派广为传阅并引为经典。该教授有一个观点说“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理论”根本就是莫须有的虚构。对此,我专门写了篇批驳的文章,说明他根本不了解价格与价值的区别,却胡言乱语地评判。他没有反驳我的观点,只是说你的态度不好,年轻气盛,不跟你一般见识云云。



我打算写一篇知识产权方面的文章,重点不是批樊弓,但是却与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有直接的关系。鉴于知识产权的权利为各方认同,比如为美国欧洲、资本主义、外国企业、WTO、中国政府、科技界知识分子、甚至不少左派等主流方面认同,我认为有必要揭示一下知识产权的本质内涵,同时提出一些应对知识产权和WTO的办法来。



知识产权包括很多内容,比如配方、工艺、外观、流程、方法、商标、结构、格式、产品等等都可以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比如做手术用的技术,比如汽车发动机的结构,比如windows的光碟,比如可口可乐的秘方,比如艺术作品、比如中草药的调制,嘿嘿,据说有很多中草药调制方法已经被西方人给注册去了...总之,内容广泛。一旦成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那么从法理上说,其他人或企业就不能随便使用该知识产权了。保护知识产权也是WTO的一个重要内容,只要你加入WTO,你就有义务有责任遵守知识产权协议。要使用某知识产权必须缴纳一定的费用。这笔费用不仅高,而且还有可重复性。中国的VCD/DVD企业和使用Photoshop的广告业已经尝过了知识产权的滋味。



劳动价值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内容,因此很自然地赞同劳动的价值,相应地也就承认知识/文化/技术/脑力劳动产品的价值,也就是承认知识的产权。右派分子比如樊弓和强国的小右也承认知识产权,但却否认劳动价值理论,这是个很别扭的逻辑。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不恰恰是脑力劳动的成果吗?如果脑力劳动没有价值,那么还要科技文化艺术的成果做什么?你樊教授和强国小右又凭什么拿薪水?你们可以说“只有市场上销售出去后才有价值否则就没有价值”,那么“如果你的劳动成果没有价值谁又去购买呢?”销售的过程不过是将价值兑现成货币而已,是劳动价值的实现。而劳动成果本身是有价值的,没有价值的东西你还用货币购买不是有病吗?况且,没有进入市场的产品就没有价值吗?那么农业社会的农民还种田干什么?事实上,右派也承认劳动的价值,比如他们常说“资本家贡献多”“资本家很辛苦”“实现个人的价值”“知识产品也是劳动成果”等等,比如他们常说“贪官污吏不劳而获”“穷人所以穷是因为笨和懒”等等,这些言论本身就是在运用劳动价值论的观点。他们所以要否定劳动价值论,是为了否定马克思主义,是为了贬低工人的劳动,是为了表明自己更有价值,应当获得更高的收入。或者自己要变资本家了,资本家要拿的更多自然要说工人的劳动没有价值啦。或者要成为资产阶级的走狗,资产阶级在理论上有价值了,他们也可以拿到更多的赏钱。因此,这里有了一个结论:知识产权是有劳动价值的,使用就应该付费,这也符合右派的观点。



但是且慢,知识产权这种东西是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和经济学的产物,其中有没有阴谋呢?有!这就对劳动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的违背。当然,我们不能认为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就是错误的。我们还是要分析知识产权内部的运行机制以发展其中剥削的原理和过程,知识产权的微观结构还分复杂,且听我慢慢分析。



比如一双鞋子,卖50元是合理的,卖5000元是否合理呢?一般来说是不合理的。但是有法律规定鞋子的形状、做法、材料都是专利,不能侵犯。那么怎么办呢?如果买就需要很多金钱,如果不买就穿不上鞋子。Windows就是这么一双鞋子,正版win2000,个人版需要近2000,高级服务器版恐怕要上万。但是成本不需要这么多,一也就10亿美元的样子。一旦开发成功,只是印制光盘的问题。如果其中没有暴利,微软300亿美元的先进从哪里来?右派一般也用盗版,他们怎么不用正版呢?昂贵。那么昂贵是理由吗?如果昂贵是因为开发费用高,那么昂贵也有道理,但是昂贵也可以是价格定的高。win2000是不错的操作系统,但是仍然不值2000,开发费用根本没那么高,所以盈利,主要还是暴利问题。在销售完成的同时,商品就从市场上剥削来了大量的剩余价值!这个道理似乎很难懂,右派会说微软公司开发费10亿,但是员工工资高,还有股份,怎么存在剥削呢?这个问题问的好。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理论,比尔盖茨对微软公司技术工人剩余价值的占有应当是利润的来源。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内部剥削并不是最主要的方面。微软对外部的剥削才是主要方面。微软的员工与老板更类似利益共同体,老板与员工存在共同利益是市场全球化的现代结果。由于全球化的出现,原存在于企业内部的剥削被外化了和世界化了。但是这种剥削只存在于发达国家和发达的企业,穷国和一般的企业享受不到这个好处。微软的一个windows可以交换其他国家一个国民一年的收入。这就相当于另一个国家工人的剩余价值和劳动价值被美国的资本家剥削去了。



知识产权还有一个很要命的特点,就是可重复性。生产一台DVD需要交一份专利费用,生产两个要交两份专利费。硬件的产品多是一次性的,但是知识产品则有重复使用的可能,这时,产权方的投入没有任何增加,但是其copy却源源不断地出卖,这不是源源不断地吸血吗?我们可以尊重知识的价值,但是我们凭什么要接受远高于劳动价值的价格?你们的劳动是有价值的,我们的劳动就没有价值?并且你们还可以用拷贝来换取实物的价值?你们研究出了一个方法,我们就不能研究?你们搞一个外形设计我们就不能搞?究竟是知识产权还是知识霸权,究竟是知识的价值还是知识的垄断?知识产权这四个金光闪闪的大字掩盖了无数的真实剥削。其方法跟造出了一支枪后,用枪逼迫你干活,然后给你很少一点工资,第二天还拿枪逼你干活是一个逻辑,现行知识产权规则和逻辑就是:“只要我造出了一支枪,你就不可以按照这个结构和原理造枪,并且我强迫你干活合理合法,你的劳动价值实际上是我这支枪的价值”。这不是流氓逻辑吗?事实上类似的逻辑不仅仅出现在IT产业的知识产权方面,其他产业也都存在,比如汽车工业、钢铁、基因工程、生物技术、媒体业、化学工业、机器、工艺、配方等等方面都存在。



由于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方面实际上就是一个国际资本家。我认为造知识产权的反是有道理的。



如果从正规渠道走,我认为知识产权的弱国必须致力于修改知识产权的法则,一个是废除知识产权的霸权,不承认其垄断暴利,一个是废除知识产权的重复性,不承认其近乎无限的可重复性。这类造反运动要由弱国的政府来搞,联合起来搞,都不买win2000,除非其价格降到100人民币的样子。都不认同知识产权的可重复性,各国可以搞一个提案,要求修改知识产权法。至于怎么搞是技术问题,想必专家们比我考虑的更周密,最后做到既保护了知识的价值,又打掉了知识的垄断和霸权。这是正规的造反法。



还有不正规的造反法,一个办法是打擦边球,知识产权不可能做到细致入微,你生产个手表,老外还能跑来买一块,拆掉研究?你生产个汽车,其中的发动机仿造奔驰宝马的,他们还能拆开来看?我们可以贴上封条嘛,规定只能由中国人打开来看,否则就是偷看我们的专利,是盗版,没等他们告我们,我们先叫他们赔偿1000亿,因此利用对方保护不到的地方来反击是个好办法。一个方法是利用变形法,比如手机什么的,换个外观,把颜色位置变一变,谁能说你是盗版?这种方法可以先在流水线、有形器械、配方等方面先变起来。中国过去不仿造苏联产品吗?日本不仿造美国吗?仿造是个捷径,只要变个形式就可以啦。比如可口可乐,我们把配方研究出99%,然后改变下颜色,稍微调整一下比例,把90%的水变成89%的水,加点矿物质维生素进去,我们还是一大发明呐。一个办法是众所周知的盗版法,我们不愿盗版,痛恨盗版,但是谁让你费用那么高?盗版CD光碟卖4块,你们卖windows卖20块,我绝对支持打击盗版。但是你非要卖2000元,我们怎么办?不盗行吗?右派也不答应啊。盗版至少是有道理的。从法律的角度看盗版不合法,但是法本身有问题嘛,厂家搞价格垄断嘛。我们可以搞个反暴利法反垄断法对付不合理的知识产权。并且,盗版是迫使垄断降低价格的好办法,从客观上看是有功劳的。



利用知识产权法为自身服务也是一个办法。有人说保护知识产权对国内的企业也有利,对于国内企业的知识产权走向世界也有利。这话有一点小道理,既然有道理就应该听一点,比如加强国内企业知识产权在国外的保护等。比如实行独立自主的政策,搞CPU、OS、DB、Office、火箭、导弹、飞机、汽车、工艺等等,通过把自己变成一个知识产权所有权大国来谋求利益。事实上独立自主也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方针,发展技术和工业是我们的主要任务,即使没有知识产权我们也要发展,只有这两个方面发展了,我们的生产力才能够发展,才能成为一个不依靠别国,不受制于人的国家。独立自主这个措施不仅仅是应对知识产权的,而应该是国策,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但是利用知识产权谋利这个方法主要应用来对付资本主义的知识产权大国,而不是象那些国家一样,把知识产权用作掠夺不发达国家的财富,实现社会主义的全球化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不过,在另外一方面,我们必须清楚地了解自身的实力,必须清楚中国目前还主要是个知识产权的使用国这个事实。不能过多地附和资本主义知识产权大国的说法和规则。我们应该采取多种措施造知识产权的反,比如我前面说的修改规则啦、打擦边球啦、仿造变形啦、甚至民间盗版啦。毕竟遵守规则是次要的,更何况还是遵守一个侵犯我们利益的规则?自身实力迅速发展才是主要的,遵纪守法的事可以等将来成长为知识产权的大国后再说嘛。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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