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破除迷信:谈谈资本主义法律的结构性缺陷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破除迷信:谈谈资本主义法律的结构性缺陷
决战
[
博客
]
[
个人文集
]
游客
标题:
破除迷信:谈谈资本主义法律的结构性缺陷
(357 reads)
时间:
2002-10-25 周五, 上午11:50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在我看来,并非所有的流氓小偷无赖都是可耻的,我甚至同情某些犯罪分子。
比如我就赞同蒋介石统治时期的农民造反,贪官污吏横行、地主资本家剥削、帝国主义侵略压迫卖毒品...这些情况或者是违法的,或者是合法的,或者是法律管不着的,贪污受贿自然是违法的,按道理说要惩治,但是那个时代的官吏狼狈为奸执法犯法,所谓惩治是一句空话,即使出了个清天,也改变不了整体的状况。地主资本家剥削是合法的,那个年代是私有制的年代,是讲能力的年代,是优胜劣汰的年代,按照土地决定论和资本决定论的基本原则,剥削不仅合理而且合法,童工包身工农民累死了饿死了算你没本事,相反,你还要感谢地主资本家给了你一口饭吃才使你没有早饿死。帝国主义有很多治外法权,租界里犯法你管不着,侵略虽然违反国际法和双边协定,但是人家既然侵略了,那些东西就是废纸一张。
在这种状态之下,人民的生活是贫穷的困苦的,是倒霉和不开心的。既然是中华民国自然就有国法,就要求人民去遵守。但这些治不住统阶级和外部敌人,只能治住老百姓。按照中华民国的国法,贪官污吏虽是混蛋,但国法对他们无效,如果有工农搞黑暗的公正,也是违法的。地主资本家是剥削者,但是私有制是国家的基础,剥削造成贫苦但并不违法,相反你造地主和资本家的反却是违法的。洋人和洋鬼子更是动不得,动了就犯法。毕竟有中华民国在,老百姓并不是司法的主体。别说执法搞黑暗的公证,就是你调查取证都是越俎代庖。于是中华民国的法律在整体上,在实施效果上就是倾斜的。与其说中华民国的国法是保证人民权益的,不如说实质上是镇压人民的工具。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国家是统治阶级的工具,而法律、警察、军队这些暴力机关是保证统治阶级统治国家的工具。这就是法的阶级性。
现在右派谈法律,总是谈什么加强法制,严格立法执法,依法办事,只要法律在就万事大吉了。这种观点对不对呢?有合理成分,司法公正当然是好的。哪个国家没有法呢?哪个朝代没有法呢?用法律的强制性规范人的行为自然是需要的。但是,现在的右派在谈司法公正的时候已经不谈阶级性了。不仅不谈阶级性,反倒把法的阶级性当作愚昧过时的观点来嘲笑。这时候就出现问题了。并且其问题的性质不仅仅是技术性的,而且是政治、经济、社会制度等基本面的。
司法公正有很复杂的含义,可以分这么一些情况来考虑
一个情况是法律本身很严谨,裁度量刑判决的水平也很专业很准确。事实上这也正是狭义的加强法制建设的意思,这都是好事要肯定。但是这个技术性要结合基本面来考虑。如果司法很专业,但是基础不不公正怎么办?也就是遇到蒋介石的民国时代怎么办?人家的国法规定私有制是合法的,并且给你多少工资是老板自己的事,给你多少粮食是地主的事。又如现在的私有企业,你干了很多的工作,但是老板只给你必要的收入,你的付出与你的收入并不平衡,你怎么办?你去告老板?老板违法吗?不违法,法律没有规定必须给你符合付出的收入。跳槽?跳槽往往需要从头开始,收入也许不如跳槽前呢,并且跳槽后还是面临同样的情况,资本家仍然剥削你的剩余价值。你理解资本家?说资本家用于消费的不多,搞投资扩大再生产不好吗?扩大再生产自然是必需的社会行为,但是用于扩大再生产的部分是资本家的投资,而不是你的股份。资本家因为拥有更多的资本其决定性更强了,工人更被动了。而且,资本家的扩大再生产可以扩大到其他方面,再搞个独立核算的公司,这时你的收益不损失了吗?你转入新公司?转入新公司资本仍然是资本家的,资本家的财富在增加,而工人只保存基本生存。这个过程从宏观上看就是财富越来越集中到少数人手中。不过,右派很贱,他们还会为资本家找出其他的理由,比如资本家也会破产啊,不错资本家也会破产,但是在破产之前资本家会降薪会裁人,这个过程又是合法的,在这个过程中资本家并不会给你多少赔偿。即使到最后企业破产了,如果企业没有债务,资本家还是富豪,最坏的可能是资本家彻底破产了,资本家也不过是个普通人,不会坏到哪里去。马克思主义认为破产一类事情是因为资本主义的宏观无计划造成的,我们在公有制的年代就没有破产这么一回事。解决破产等经济危机之类问题的办法是生产资料公有制。解决生产力之类的问题是工业化和大政府。你破产怪谁?破产是对生产力的破坏,是所有制问题导致的无序竞争的反映,难道破产还是功劳不成?
综合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么一个结论:如果基础结构不公正,也就是说缺乏社会公正,那么即使是司法公正也不能保证公正。资本家开除你可以获得利益,你开除资本家是玩自己。资本家剥削你合法,你剥削资本家?资本家的降薪裁人手段是干嘛的?主动权掌握在资本家手里,资本主义所以叫资本主义就是资本做主,你拿什么在资本家面前做主?无非是出卖自己,并且价格低于价值。如果等价交换,资本家怎么发展成大资本家?虽然资本家未必能变成大资本家,但是在资本家失败的过程中首先失败的是工人。从来不存在这样一个企业,资本家到最后穷死了,而工人却富的流油。类似的基础不公正的例子不仅出现在资本家/工人这个矛盾体内,其他方面也有,各位自己参照分析吧。
另一种情况是,基础不公正对司法公正的反动。现在我们假设司法都是清天,不食人间烟火,这个时候司法能否公正呢?仍然不能。司法本身是上层建筑,法官是考试或任命的,律师就是帮助人赢得官司免受惩罚或减轻惩罚的,警察是抓人的。监督机构也是人组成的。他们都是靠收入活命的。如果一个案件发生了,一方有权有钱有势,比如是大资本家。另一方式工人。也就是说两者在经济基础社会基础上不平等。这个时候能否有司法公正呢?很难很难,千分之一,百分之一还是可能的。但是普遍地看不可能。打官司要动用各方力量,资本家要请个好律师,这个好律师要熟悉法律,要熟悉法律的漏洞,要善于颠倒黑白,而这些好律师是拿钱干活的,谁给的钱多接谁的,市场经济是配置资源的办法嘛,法律又没规定不得拒接,又没规定必须给穷人服务。然后要用事实说话,事实胜于雄辩,但是事实也是可以伪造的,比如假证就可以伪造,假证人也可以收买,无非一个利字。只要造的完美未必能找出破绽。而法官也是人嘛,还可以找个游说者暗中给法官好处,或者给法官上司好处,以便对法官施压。调查取证?也要钱,有钱可以调查的更加全面细致深入。有钱甚至可以买三个人做假证。警察抓人?警察也不是随便抓的,警察并不判案。如果再收买几个记者造舆论,穷人怎么办?资本家每个案子都可以这么搞,而穷人却无法在每个案子上面获得社会各界支持。曝光的能有几个?记者参与调查的能有几个?反调查反宣传的记者收了佣金之后更活跃。美国就司法公正?扯淡,台湾游说国会用资金拉拢了一大批议员,法官能好到哪里去?一方打点法官,一方讨好司法部的事还少了?况且西方的律师费是非常高的,为什么那么高呢?目的就是让穷人打不起官司。最好不打官司,有什么事忍了。
类似的案例还有,比如津巴布韦10%的白人占有70%以上的土地,当然是合法的。如果这个时候坚持这个法律就产生社会不公正。如果违背这个法律就要产生官司。殖民者不比穷人有钱得多?什么收买不了?法官、律师、政府官员都可以收买。只要第一次花多点钱买通了,以后就有按照惯例办了。在法律范围内,穷人有什么办法赢得力量悬殊的较量呢?两个办法,一个是靠法官、律师、证人的个人品德,一个是靠社会力量,比如报纸、媒体、同盟。但是道德这东西如何靠得住,比如律师吧,99%是看重律师费的。动用社会力量?社会力量岂是一个穷人可以轻易动用的?献爱心关注苍生一次可以,三次可以,人家法庭一年成千上万的案子你都去关注?在西方一个富豪的子女可以上名牌大学,捐款呗。什么宽进严出?在某种程度上就是聚敛财富的办法,教育费用高,越好的学校费用越高,你门把的很严,有钱人考不上不亏损了?学校如此,国会如此,选举也如此,花笔钱就可以捐出个大使什么的。法院难道不如此?事实上目前的中国已经出现了财富左右司法公正的情况,法官主动找有钱人要求给有钱人打官司
所以可以得出一条明确的结论:基础不公正是司法不公正的深层原因。经济不平等是经济基础,司法是上层建筑。法律有阶级性,那种认为存在一种超然的、普遍的、无阶级性的法律的观点不仅是违背马克思主义的,而且也是危害中国现实社会的。那种用所谓的加强技术性司法公正来掩盖基础性不公正的做法是有十分有害的。是典型的因小失大。加强技术性司法公正是必要的,与马克思主义不矛盾。但是否认法的阶级性却是违背马克思主义的。坚持法的技术性完善和法的基础性公正才是辩证的观点,正确的观点。
而右派分子只坚持一半的做法则很险恶,其险恶一方面体现在掩盖法的本质方面,另一方面更在于试图通过严格执法保持不公正基础的方面。他们的目标就是把法变成美国一样的法或者民国时期一样的法。由于基础的不公正必然导致反抗出现,比如解放前毛泽东领导的工农革命。而蒋介石政权不去检讨自身制度问题,不如检讨自身的不公正,反倒说反抗就是违法!就要镇压。毛泽东说的好“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毛泽东说的好“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社会基础不公正必然存在剥削,阶级产生必然导致压迫。有受了剥削和压迫还不能反抗的道理吗?没有。但是右派分子就有这个歪理,他们说违法就是不对的。他们严格法律的意图也是维持剥削压迫。但是,美国建国之初还有独立宣言人权法案什么的,都不承认英国殖民地的合法性,难道英国没有法律吗?罗尔斯的正义论反对暴政,难道剥削与压迫还要合法化就不是暴政吗?
中国的状况还不算坏,但是如果按照右派的主张搞下去却难免很坏,他们就知道说穷人又笨又懒,他们就知道说流氓无产者,就知道说小偷无赖,难道所有的小偷都是道德问题?有些小偷就是被贫穷逼迫的。很多犯罪分子也是出于生存问题铤而走险的。更有一些人穷凶极恶而寻求共同毁灭的。这些当然都是很不好的现象。但是这些现象又有不断增加的趋势。难道社会发展了人却变得越来越邪恶啦吗?资本主义的总头子布时说恐怖分子是因为邪恶,以色列说人体炸弹是因为恐怖分子。他们都没说到点子上,根本原因还是在于秩序不合理,在于存在剥削和压迫。不过求助于常规战没有解决的希望,于是采取了极端的方法。违法犯罪问题也有类似的情况,作为马克思主义者,我们不能搞唯心主义,我们要研究其中的物质的原因,什么原因呢?就是经济分化导致矛盾激化。其中不正确的解决就是犯罪。因此,要减少犯罪现象,加强技术性原因固然很重要,但是更重要的是解决源头问题。根本上没有犯罪的理由自然就没有犯罪现象啦。右派分子不同,他们一方面要加强法制一方面又源源不断地制造犯罪的根源,要打要杀的,他们才是制造犯罪的恐怖分子。
总结我的观点
有两个方面,分别是加强法制建设,铲除基础的不公正,用一句话说就是坚持法的阶级性为人民服务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050932 seconds ] :: [ 20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