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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刀客陈述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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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刀客陈述的看法 -- Anonymous - (438 Byte) 2002-10-14 周一, 上午5:08 (249 reads) |
yqy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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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主要问题是,多数陪审团成员或者不懂“法律”,或者藐视“法律”。看得出,他们多是按照自己认定的道德标准来判决,而不是依据本坛宣布的“法律”标准。
有同情原告者,在什么是“辱骂网友本人”的准确定义尚未搞清楚时,就根据原告使用“辱骂性语言”推论出删贴之合理性,错过了为原告辩解的机会。又有同情被告者,竟然无视“法律”,以“主要写手”应受到更多保护才算公平来为并被告辩解。至于其他人,说了一大堆话,都只是宣传个人的道德是非观,完全与“法律”无关。
当然,即使在外国的审案中,也不可能要求陪审团成员对法律又深刻详尽的了解。可这次参加练习的都是网上精英啊,多少令人失望。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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