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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走向法制: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在北京被邀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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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走向法制: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在北京被邀演讲。
所跟贴
中国走向法制: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在北京被邀演讲。
--
和合
- (10464 Byte) 2002-10-08 周二, 下午6:44
(377 reads)
NOE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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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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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洋人的一个耳光
(201 reads)
时间:
2002-10-08 周二, 下午9:45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法治的第三个方面,即公平和公正的裁决必需具备哪些条件才能得到保证?在美国,人们一直认
为首先需要具备的一个最重要的条件是,使法官不受立法和行政机构的影响,现在这一点已在原
则上被全世界普遍接受(如果不是在实践中的话)。美利坚合众国的缔造者们认为,"如果司法权不
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开……自由也就不存在了。"同行政权分开的必要性应当是显而易见的,特
别是在刑事案件中。受到行政机构的起诉,并被同一个公诉人(或受这位公诉人左右的人)判为有
罪显然是不公正的。向政府索取金钱赔偿的民事案件也是如此:对案件做出裁决的法官不能受为
该案辩护的官员所左右或控制。私对私的民事案件更是如此。并不罕见的是,控辩双方一方胜诉
可能符合政府的利益(例如,受到一名外国人起诉的中国公司);有关法官不应受到有此种倾向的
行政官员的左右或控制。”
想光要法治,不要民主-- 回家做个好梦吧。 看看人家是怎么说的!
中国能有一个 “独立的”的司法系统吗? 这是核心问题。 否则什么“法治”“法制”都免谈。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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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有一个独立、科学的法制思想。
--
和合
- (88 Byte) 2002-10-08 周二, 下午11:58
(160 reads)
不如说
--
NOEQ
- (108 Byte) 2002-10-09 周三, 上午12:10
(186 reads)
你说的不符合史实。那时的法制是英殖民者建立的。
--
和合
- (112 Byte) 2002-10-09 周三, 上午12:39
(149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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