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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现有法律尚未规定的行为到底是否违法?此贴和和合的这个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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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现有法律尚未规定的行为到底是否违法?此贴和和合的这个帖子   
一票友
警告次数: 1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540

经验值: 79217


文章标题: 现有法律尚未规定的行为到底是否违法?此贴和和合的这个帖子 (257 reads)      时间: 2002-9-27 周五, 上午6:11

作者:一票友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此贴和和合的这个帖子

http://www.hjclub.com/TextBody/85247.asp



法律不咎既往,如果在2002年1月1日0时0分起,A酒被禁,

则你在2001年12月31日23时59分喝A酒都是"合法"的,

因为到2001年12月31日23时59分时止,没有"A酒被禁"的明文禁止的法律.

只有在2002年1月1日0时0分之后,才有"A酒被禁"的明文禁止的法律,

喝A酒才是"非法"的.



法律以从宽为原则,虽然"在游戏进行当中修改游戏规则"是不可以的,

但是"制法程序"不可能因为一个"案例"而停下来,则在官司的进行当中,

如果新制定的法律会使被告从"无罪"到"有罪",则"新法"对这个案子无效,

如果新制定的法律会使被告从"有罪"到"无罪",则"新法"对这个案子有效.



票友不知道和合从哪里找来的资料,如果是"原创"的话,

和合兄的思维太混乱了一点.



===================================================================

例如,一个人在公共场合带枪是非法的。但是,如果是警察根据

某人的可疑行为进行检查,搜查出枪支,那么,就可以判断该人

有罪。但是,如果警察是根据某匿名电话举报,或者因为某人的

肤色、种族原因,对其进行检查,搜查出枪支,那么,就不能判

定他有罪。

===================================================================



这一段,与"现有法律尚未规定的行为到底是否违法"无关,

说的是"取证"的"过程",必须"合法",否则"证据无效",

不能"出示给陪审团看",检方为取得这个"证据"所作的一切努力,

都是"无用功"了.

如果在"出示给陪审团看"之后才发现"取证的过程中有不合法的部分",

则检方几乎可以肯定是要打输这场官司了,而"使用了非法手段获取证据"的人,

几乎可以肯定是要给自己也请个律师了,

"妨碍司法公正",是个非常严重的罪名,

当年尼克松贵为总统,就是栽在这上面.

作者:一票友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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