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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的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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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的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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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的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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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ymous
- (9050 Byte) 2002-9-10 周二, 下午8:53
(621 reads)
a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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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海壁:社会契约、诚信与忠诚——与林思云先生商榷
(446 reads)
时间:
2002-9-18 周三, 上午6:03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多维新闻社18日电】海壁来稿/林思云先生在《中国式的忠诚》(刊登在多维周刊总第120期,9月13日刊发)一文中说:"为什么西方国家不会出现'职权错位',而中国经常出现垂帘听政呢?探其原因,是中国人对于'忠诚'的理解与西方人大相径庭"。又说"由于中国人道德观念的变化,中国式忠诚的市场越来越小。今后中国领导人要想垂帘听政,想靠部下对他个人的忠诚来控制影响中国政局,无疑是越来越难了"。把"中国式的忠诚"归结于意识形态。对此笔者有不同的看法。 (chinesenewsnet.com)
笔者认为,所谓"中国式的忠诚",实际上是一种社会契约。由于中国大陆的客观条件与其它地方不同,这种社会契约就必然不同。只有当中国发生了更为深层的变动,例如政治上实现了民主化,生产力大大提高,社会能负担起敬养老人和保障儿童更大的义务,才有可能更改这些社会契约。光靠意识形态上的变化,或者更加背信弃义,是不可能改变这些社会契约的。 (chinesenewsnet.com)
我们在这里讲的社会契约,当然不只包括写在纸面上,由律师公证的契约。文字契约只是一种较低层次的契约。实际上,无论在西方还是在东方,大多数的社会契约都不是写在纸面上的契约。例如婚姻,就是男女双方的一种契约。现在有订立婚前契约的婚姻,但多半只限于经济事务。像克林顿在弹劾案中那样咬文嚼字,把性交的图式画在条约上,双方承诺如图所示的几种行为决不对除对方之外的任何异性施行的婚约,孤陋寡闻如笔者则从未听说过。笔者相信如果真有这种婚约,也只能说明所涉及的当事人没有感情。说明不了其它任何问题。 (chinesenewsnet.com)
任何一种契约能否成立,其要件并不在于它是否写在纸上,而是如下两条:一是它是否是均衡的,各方所承担的义务与所享受的权利是否均衡。例如台湾国民党的党产都是合法的财产,但它是凭著党库通国库的手段得到的,国民党占有这些财富时所付出的代价与所得到的收益不均衡。因此就不合理,要清退。二是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要之盟、神弗听也",是各国民法的通则。 (chinesenewsnet.com)
例如公民与祖国的关系就是一种社会契约,在笔者所到过的国家中,我们深感到美国人最爱自己的祖国。这是因为大多数美国人都认为,他们的祖国最能保卫他们的自由平等和社会福利,所以他们要爱他们的祖国。笔者所见的其它国家都不如美国这样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来善待自己的公民,所以这些国家所受到自己公民的热爱也就不如美国。这与写在纸面上的契约无关,也并不排斥各国都有异议人士。这里体现了均衡与自愿这两条原则。 (chinesenewsnet.com)
林思云先生在他的文章中,所涉及到的问题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下属与提拔自己的上司之间的关系,即所谓忠诚。另一类是子女与父母的关系,即所谓孝道。我们就按均衡与自愿这两条原则来分析它们仅仅是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还是由社会结构所决定的一种社会契约。 (chinesenewsnet.com)
先谈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林思云先生写到:"山东一个乡村的乡民,向从海外归来的女儿女婿要钱,遭到拒绝后竟然将女儿女婿双双砍死。该乡民认为他对女儿有养育之恩,有资格向女儿讨要钱财。遭到女儿女婿拒绝后,乡民气愤自己的女儿知恩不报,自己白养了她一场,一怒之下砍死了女儿女婿,而且还不后悔。这个新闻的背后也是中国式的忠诚作怪。西方国家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是一种义务,子女成年后各自谋生,将来并不要回过头来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因此很少听说西方国家的父母会理直气壮地向子女索要钱财" 。如果我们把子女与父母的关系看成一种契约关系,作为中国人的子女,我们承担的义务是否就超出了我们所享受到的权益,因而是不均衡呢? (chinesenewsnet.com)
只要深入分析一下,我们就发现情况并非如此。在西方国家,国家对儿童的权益极为重视。几乎在所有的西方国家内,如果怀孕超过8周,除非医生判断继续妊娠将危及母亲的安全,堕胎都是非法的行为,要受到刑法的制裁。如果留子女一人在家中,无人照应,父母就可能会受到法律制裁并被剥夺对子女的教养权。而在中国,即使妊娠已满8-9个月,已经感觉到胎动了,如果不符合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而且孕妇又不想交罚款的话,也必须"引产",把胎儿杀死。报载罚款金额可高达50万元,相当于500名农民的年收入。堕胎和杀婴不受惩罚也是造成男女婴儿不成比例,男多女少的重要原因。至于双职工照顾子女,就更是问题,报载广东有个小女孩从五楼掉下来摔死。而且这已经是第三次堕落了,前两次都因有东西接著命大未死。因此在西方,小孩能活下来,生命权是上帝给的,用不著特别感谢父母,而在中国,生命权是父母给的。你能活下来,就已经大大地欠了你父母一笔。 (chinesenewsnet.com)
再看受教育,在美国小孩上公立学校直到高中毕业几乎完全是免费的。而在中国的农村,只普及六年小学教育,中学教育都是要交钱的。前几天在《大参考》上看见一篇文章《我国大学学费六十年略考》(2002年9月8日刊发),里面讲我国目前大学的学费是最近六十年来最贵的。其实对农民而言,经济问题倒不是上大学,特别是上名牌大学最难过的关卡。子女能考上大学,就意味著看见隧道尽头的亮光,能跳出农门了,学费相对比较容易借到。大学本身还有助学贷款,只要能考得进,就有可能读完。最困难的是上高中。在江苏省农村,上三年高中,特别是较好的高中要交学杂费、住宿费六千多元。相当于一户农民两年以上的总收入。读完了高中如果考不上大学,对就业、留城等几乎一点用处也没有。中国农民送一名子女读高中,就像是你在美国把两到三年的年薪拿到拉斯维加斯去赌一把。肯不肯赌就看你的勇气了。赵玉玲博士的父母就是赌赢中了特大重奖的赌客。网友常工指出"诸公想一想,假如你是农民,你几十年未穿过一件好衣服,未吃过一顿饱饭,你含辛茹苦,省下每一分钱把你女儿培养到大学毕业,来了美国,有钱了。现在你老了,这个女儿不认你,即使给你几百美元可是对你恶言相向,或根本一文不出,你作何感想?在农村子女养父母是应该的,是责任,是义务。子女是父母的养老金,退休金,社会保障金。假如你老了,你女儿拿走你的全部养老金、退休金、社会保障金,你会作何感想?"(《税收,父母心及公平——博士夫妇被杀讨论(4)》,多维周刊总第120期)。 (chinesenewsnet.com)
因此中国人的子女,特别是中国农民的子女,要对父母尽更多的奉养义务,这是中国现行的社会契约所规定的。并不是什么落后的意识形态。林思云先生写到:"有人说上述杀人新闻的产生是因为中国没有完善的养老体制,其实西方发达国家的养老体制也是在战后才逐渐完善,20世纪以前的西方国家基本没有什么养老体制,但那时西方国家也没有人认为父母有权向子女索要钱财,有权讨还养育的回报"。这一见解并不正确。无论是中国还是外国的有产阶级,都可以自己养老。在中国巴金的《家》里,老太爷对子女是管制太多,而不是对子女索取过多。而在没有养老金制度之前的西方国家,一无所有的老工人不靠子女,又靠谁来养老? (chinesenewsnet.com)
就社会契约而言,要求子女"孝顺"作为回报在中国是一种均衡的权利,是与收益相平衡的付出。但这种契约并不是双方自愿订立的。婴儿在出生之前不可能对是否出生表达出自己的独立意志。就这一点而言,这种社会契约并不能自动生效。赵玉玲的父亲杀了他的博士女儿和女婿,尽管有许多人同情他,并不能帮他逃脱对杀人罪的惩罚。但社会舆论对不孝者的谴责就是很正常的了。 (chinesenewsnet.com)
在中国目前的社会里,在权贵和求官者之间的社会契约就与父子之间的社会契约有所不同了。在中国的官场,谁升官、谁不能升官,全凭高层黑箱作业,别人根本无法了解。我们以胡锦涛为例,如无意外,他很可能在今年的十六大中升任党的总书记与共和国主席。在到2012年为止的十年内,成为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的唯一核心。试想如果1978年宋平没有到甘肃去工作,没有发现他这个人材,那他现在很可能是甘肃省水利厅内一名退居二线的处长,默默无闻地了此残生。如果那年派到甘肃的不是宋平,而是陈希同,那么现在即使胡锦涛万幸未被整倒,也正和张百发一样坐冷板凳,看当年自己手下的木工组长李瑞环在台上做报告,深悔自己未能找到像万里这样的贵人做岳丈。毛泽东提拔陈永贵,是因为陈永贵在黄土坡上把大寨大队搞得不同凡响。提拔王洪文,是因为王洪文在上海造反派中有勇有谋,在武斗中一举打垮了"上柴联司"这一"反动的保守派"。提拔华国锋,据李志绥大夫讲是因为他在1961年的七千人大会上独树一帜,坚持要在农村搞集体化。而胡锦涛从地方提拔到中央最高领导人,居然连一个闪光的亮点都没有。胡锦涛对宋平这种点石成金的知遇之恩,怎么能不"涌泉相报"?甚至"肝脑涂地"或者"生当衔枚,死当结草"也不为过。 (chinesenewsnet.com)
由于在专制制度下,权贵与求官者之间的社会契约符合均衡与自愿这两个要件,因此这一契约是有效的。据此邓小平可以从幕后控制政治局,整个政治局都是他提拔的,他当然有权控制。而毛泽东一旦发现他被杨尚昆及其背后的刘少奇、邓小平(杨尚昆死不开口,毛没有证据)搞了窃听,他就要"炮打司令部"。毛的想法也来源于上述契约。在中共七大上,按暴力革命的"丛林法则",有枪便是王,不靠毛的提拔,没人没枪的刘少奇根本当不上"接班人"。有些民主人士主张在中国还要搞暴力革命,他们头上的"民主"桂冠是要打问号的。 (chinesenewsnet.com)
林思云先生写到"西方人所谓的忠于党、忠于国家,是一种抽象化的忠诚。西方的忠诚是忠于领导人的职位,谁担任领导人,我就忠于谁,就服从谁的领导。中国人却把忠诚具体化了,中国的忠诚是忠于某个具体的个人" 。这并不是西方人或中国人意识形态的问题,而是社会制度的现实。小布什的父亲老布什贵为总统,但他在小布什当选德克萨斯州州长和美国总统的过程中,只能和选民一样投自己的一票。在小布什竞选总统的过程中,老布什为了避嫌声称自己只管筹款,不提供政治咨询。在2004年小布什争取连任时,老布什很可能连筹款也不参加了。为了争取得到美国总统的职位,小布什只能去呼吁选民的支持,连当过总统的父亲也帮不了多大忙,别的权贵更不能帮大忙。他为什么要忠于个人呢? (chinesenewsnet.com)
林思云先生写到"西方人认为上官的提拔重用,不过是想利用自己的才能为他办事,他出钱我出力,双方是相互利用的交易关系,谁也不欠谁,因此没有必要对上官特别感激涕零,将来也没有报恩的必要。中国人则认为上官提拔重用自己,是对自己的一种特别关照和恩赐,没有他就没有我的今天。中国人不认为上官提拔重用自己是交易关系,而看作是单方面的恩赐,被提拔重用就等于自己欠了上官的恩情,将来有机会一定要知恩图报"。在这段话里,笔者认为"中国人"和"西方人"这六个字用错了,只能说这是专制制度与民主制度的区别。中国人一旦实现了民主制,就会改换脑筋。例如在这次台湾的民主选举中,假若马英九能当选连任台北市长,他无论如何都不会去感谢他自己的顶头上司?#38472;水扁总统。是人民选了他,而不是陈水扁选了他,他凭什么要感谢自己的政敌陈水扁呢?他只会忠于民主制度和这种制度下的职位,不会忠于占据有职位的个人。而在专制制度下,如在中世纪时的欧洲,西方人也是忠于上官个人的。因此如果把上面的一段话中的"西方人"改成"在民主制度下",而"中国人"改成"在专制制度下",林思云先生的这段话,就变成了本文的主题。 (chinesenewsnet.com)
林思云先生在他文章的末尾写到:"同样中国传统上的'中国式忠诚',也遭到很大打击……但在开放和经济发达的地区,很多人已经接受了西方'人走茶凉'的道德观念,谁在位就效忠谁,谁下台就不再理睬。尽管这些人在不少情况下,可能被认为是见利忘义的小人,但不能不承认在中国西方式人走茶凉的'小人'正越来越多"。在这段话里林思云先生把社会契约与诚信这两个不同的概念搞混淆了。由于中共政府"亮著左灯朝右转",举著公有制的旗号搞私有化,中国社会的诚信受到严重地伤害。这是国家和民族的巨大隐患。遵守社会契约,是有诚信的表现。通过实现民主、改善对儿童与老人的社会照顾,我们希望改变的是社会契约本身。而不是改变人民对诚信的呼唤与期待。在商品交易中弄虚作假,只会加大商业交易的总成本,改变不了商品交易等价交换的本质。用背信弃义来破坏社会契约,只会使社会契约更难达成,而改变不了社会对这种契约的需要。改变社会契约有赖于对社会的改造。通过背信弃义去破坏个别契约是毫无用处的。中国社会上不讲诚信,背信弃义的歪风,只会伤害中国民主化的锦绣前程,而决不会为中国带来民主。 (chinesenewsnet.com)
本文中直接引用林思云先生的原文进行讨论的地方较多,有不当处,欢迎林先生提出不同的意见,与笔者继续讨论。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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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思云
- (5102 Byte) 2002-9-22 周日, 下午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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