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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斑竹的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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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斑竹的难处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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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斑竹的难处 (399 reads)      时间: 2002-8-26 周一, 上午4:37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斑竹的难处



芦笛





据老邑的深入研究,当年《说道》上水平最高的是老虫(易往崇──一网虫之谐音。之所以要解释,是我见到有人居然不知道这两人是一个人。其实那“老虫”是我首先叫出来的。我叫的好,他就采用了──此处抄袭《为人民服务》。大而言之,在网上乱叫“老X”包括外国人名其实是我的发明。后来樊教授管爱因斯坦叫“老爱”,我想恐怕连他也意识不到是沿袭我的发明)。后来转移到此坛来后,老邑又再度重申这一伟大发现。



对他这发现,我在原则上赞同。倒不是说老虫有什么超人的见识,而是说他深得西方宽容精神的神髓。论码字,老虫根本不如我;论对西方民主精神的领会,在理性上大概他也没我吃得透。至少他大概没看过那么多书。但有一条我远远不及他,大概此生也永远追不上人家,那就是人家真是言行如一,信奉什么就执行什么,相信言论自由就绝对不压制任何政治主张,不管那主张和他的信念是何等的格格不入。



老虫还是“换位思考”的高手。如果我没记错,当初他骗得老邑的喝彩,靠的是一篇研究“屁股”的文章。屁股人人会谈,各有巧妙不同。老虫的视角和敝奴加人同志的完全不同。他不是着眼于屁股的“咬口”,而是着眼于它的思维功能,在人类历史上首次提出“屁股决定脑袋”的“辩证唯臀主义”,以此解释当时国人对911事件的反常态度。据他解释,那是国人的屁股远离受害地点,所以当然感觉就不像屁股坐在美国的华人那么强烈。此说我并不完全同意,记得当时还作了驳斥,就是现在也不同意,仍然认为那屁股不是决定性因素。但让我钦佩的是,当时911事件刚出,美国华人普遍沉浸在一种悲愤难言的情绪之中,在那种情况下他还能把贵臀从美国拔出来,放回国内去,设身处地地从国人的角度来看这事件。这种胸怀和气度实在是了不起。



老虫当斑竹时执法很严,但非常公平。他删了我好几个帖子,我都心服口服。“扫荡”期间这小子出差去了,这才有我跟当时的斑竹打起来的事。前段这小子有事,效马悲鸣旷网而去,我见坛里还有人胡乱猜测,以为他是因奸坛内斗出走,其实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整个捕风捉影瞎猜一气。不管怎样,我的确和其他网友一样,非常想念这小子,希望他早点忙完那些破事,再回来跟老弟兄们聚义。



但即使是老虫,也无法做到绝对公允。最有说服力的是他对我的文章无意之中采用了双重标准。资深网友大概都知道老虫弄出来的封神榜,这家伙把我这成不了正果的毛神也弄了进去,把我的《丑陋的大陆人》系列和《代华莱士答愚夫》算作我的代表作。前者也倒罢了,后者却充满了对愚夫的挖苦讽刺、恶毒嘲笑、甚至人身攻击。后来我要出书整理该文时,重看了一遍便冷汗涔涔而下,赶快把那些与人家论点无关的东西统统删去。



有趣的是,我和老马大战时,对老马也搞那套,论程度恐怕还不如收拾愚夫的,却引起了老虫的强烈反感。他曾在网上公开向我表示不满,说他最讨厌嘲笑人家的智力。这话当然不错,我也知道这是我最讨人厌的地方,只是打起架来时气一涌上心来就顾不上那么多了。但我后来整理那篇文章时,便情不自禁地想起这鲜明对比来。我猜老虫看我那《答愚夫》文时,大概只觉得那些损话骂得痛快解气,根本就没想到那其实是恶毒的人身攻击。



如果这种潜意识里的双重标准连老虫那种贤明之士都难免,我辈俗人恶人就更不用说了。就拿我多次用过的“土法西斯”这句话来说,如果前面加了个定语“网上拥共的”,那就谁也不会大惊小怪,至少斑竹不会提醒我慎用此类措辞。但如果这话后面跟了个著名“民运”领袖的名字,似乎问题就完全不同了。就是因为这种明显的双重标准,才导致我和斑竹18的争执,以及昨天那些气话的出台。



其实冷静下来想想,咱们都是凡人,谁不是有意无意之间实行双重标准?当初有人要我作斑竹,我坚辞不干,就是因为自知对某些论者的成见甚深,无法做到公平执法,特别如果自己牵连在内时更是如此。但我自己作不到的,别人作不到不是也很可以理解么?自己没那个修养做到的事,避重就轻躲开了不说,还用自己做不到的非凡标准去要求人家,指望着人家能够绝对公平,偶有不满意之处便大嚷大闹,算什么玩意哪?



更何况我的文章确实非常难处理。我早跟那些辱骂我的人说过,要比这个,你们不是我的对手。当初在《大家》和某人打架,虽然该人与《多维》关系很深,我和《多维》非亲非故,但斑竹只删他的帖不删我的帖,因为该人只会骂脏话,而我专用鲁爷正宗功夫,既巧妙恶毒、特别气人,还落不下把柄来。我和人打架常常是瞄准对方观点和思路,充分显示其中的荒谬,再顺理成章地在众人面前间接地而不是直接地凸显那人的愚蠢,这才是最伤人而又最不容易被删去的战法。例如在我驳斥刘国凯的文章中,我先安慰他“别灰心,天下比你理解力差的还有的是”,这明明是挖苦嘲笑,可根本就抓不到把柄,只能让他看了干瞪眼,连当成罪证举出来都不行。而他那些辱骂则是最低等级的,我随便列出来就要让他身败名裂。又如我怒斥:“这是什么混帐话?!”那也是针对他那论断而不是本人的,根本不是人身攻击,但对方看了一定很不舒服,嘿嘿。



更多的情况下我骂人是泛骂,骂一大片,如把整个精英阶层骂进去。在这种情形下,哪怕我用了“弱智精英”这种词,都不能视为人身攻击。但反对我的论者却会自行戴帽钻进去,自己气得要死。更何况我很少写单纯的骂帖,常常在富有真知灼见的大段论述中加上一两句很刻薄的挖苦话。在这种情况下,斑竹如果要删全帖,就会把洗澡盆里的婴儿连同微量脏水倒掉,一般是不大可能的。我用这种方法,很是算计了樊教授无数次。他那“伪善也是善”我一有机会就要引用,凸显这人间至谬。谁让他先来惹我,和我比赛谁是鲁门正宗来着?



虽然我一般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但这些猫腻其实与我党当年在国统区的“合法斗争艺术”没什么差别,无非是钻坛规的空子,打“人身攻击”的“擦边球”而已。这种事干多了,迟早要引起执法斑竹的反感,因为不管是谁作斑竹,都希望坛内保持和平。虽然这和平局面一般不是我打破的,但我已经无庸置疑地成了个“问题儿童”。走到哪儿都要惹事生非,写出来的文章全是具有高度争议性质的,总要惹人鬼火起打上门来,最后无一例外地领教嫡传鲁爷功夫才悻悻而罢。这种事出多了,谁都会生厌。最后自然就变成我的帖子一出来,斑竹就得瞪大眼睛看,如果觉得又在惹事生非,恐怕稍有逾矩就会删去。但这么一来却又惹了我这太岁,真是动辄得咎,您说这斑竹该怎么当?



所以,我先后两次对斑竹18的发作,都是没有使用“换位思考”、不设身处地想想人家难处的典型表现。现下我冷静下来,觉得十分后悔,希望我的胡作非为不至于影响斑竹18的积极性。据我所知,内奸们不少,真正顶着干活的不是很多。斑竹18好像是新斑上任三把火,第一把还没点上就挨了我的三百杀威棒,真是不好意西,这里跟您陪礼了,请接着。



这里也向坛友们呼吁,请吸取我的教训,凡事多设身处地地为人家想想。其实斑竹都是业余的,要篇篇文章都细看过来,至少我没那本事,稍有错失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人家是凡人,是和你我一样的庸夫俗子,不能用圣人或超人的标准去要求人家。像Novell那样化名楚无邪在坛里大肆蒙面攻击网友,过后还来向奸坛报仇,似乎内奸们是个是串通一气拉偏架的阴谋集团,这种丧德的作法实在超出了正常人的想象力。据我所知,内奸们都是有头脑、有主见的正直的人,政治观点并不一样,例如对“扫荡”就没几个人和我持类似观点,唯一的坚定共识是坛子必须坚持中立立场,真正做到海纳百川,保护在坛内发言的人不受侮辱,不管他的政治观点如何。中文网上有这么个坛子,应该说是一大幸事,值得所有正直的人珍惜才是。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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