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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统”(三)──驳刘国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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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统”(三)──驳刘国凯先生   
所跟贴 没有的二中的可能 -- RE - (238 Byte) 2002-8-17 周六, 上午6:30 (177 reads)
贝苏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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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不是说要向西方学习吗,我看就要学这个直截了当,弯弯绕,绕了半天还是 (191 reads)      时间: 2002-8-17 周六, 上午7:01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先说要驱逐,要驱逐就彻底驱逐呀,连人带地一起拿走,从此井水不犯河水,不就两清了。



事情坏就坏在先把驱逐的话放出去了,后来又抹抹唧唧想把人拉回来,最好是赶人留地。天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这些少数民族也一样,抹抹唧唧,不肯给个痛快话,说是跟汉族死活过不到一起,真闹独立又不敢,说是不合法。天下不合法的事多了,革命不合法,闹独立也不合法,真想干,就得豁出去。说到这儿,我还就佩服维吾尔人,人家就说要成立东突厥共和国,不同意,炸弹的给。不像别的民族,吞吞吐吐说是要“高度自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到现在咱们的那兰先生还是不肯给个痛快话。说实在的,你跟他抬杠我支持,不过就是碍于坛规不好说话!



民国绕了一回,共和国又绕了一回,绕来绕去还是把自己给绕进去了。俗话说,“事不过三”,吃了两次亏还不长记性,那可真的是“惊天动地的愚昧”了。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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