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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挑战肥胖 布希号召全民运动   
所跟贴 挑战肥胖 布希号召全民运动 -- Anonymous - (1164 Byte) 2002-6-24 周一, 上午12:25 (149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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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加国28日实施新移民难民法 (75 reads)      时间: 2002-6-24 周一, 上午12:28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加国28日实施新移民难民法

 



【本报记者于金山纽约报导】加拿大订 6 月 28 日实施新的移民及难民法(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为了避免受新法规的影响,大量有意申请加拿大难

民的人士,近日蜂拥到美加边境,向加国申请难民入境。



 移民法律界的人士说,新法加强对入境者的安全检查,以防止恐怖及犯罪分子入

境,同时更严格遣送不受欢迎的外籍人士出境。新法也使技术专才和未婚同居者移

民加拿大更为容易些。

 

根据加拿大移民部的说法,新移民及难民法,有下列的几个特点:第一、简化难民

申请流程,第二、改变移民担保制度,第三、改变计点方式,侧重移民教育及语言

能力,以配合加拿大的需要。

 

新法同时也反映加拿大社会思潮的变化,承认未婚同居及同性夥伴为亲属配偶关系,

在移民的类别中,取消了未婚夫妻类,而加上同居人、同性夫妻类。

 

在实施新移民法的同时,2002 年 6 月 28 日,加拿大也要开始发行新的、防假冒

及记载更多当事人个人资料的新永久居民卡 (枫叶卡,Maple Leaf Card),凡是在

6 月28 日及其后抵达加拿大的新移民,都直接发给枫叶卡,持旧加拿大永久居民

纸的人士,在 2002 年 9 月 15 日之后,应该开始换枫叶卡。

 

新法也规定永久居民必须在任何的五年内,在加拿大居住至少 730 天,如果不在加

拿大居住超过上述时间,会被取消加拿大居民身分,除非该永久居民是跟随加拿大

公民配偶、同居人或同性夥伴、或子女住在境外;或在海外加拿大公司服务;或是

与受聘于加拿大公司的加拿大永久居民配偶、同居人、同性夥伴或子女居住在加拿

大境外。从6 月 28 日开始,加拿大停止使用居民回加证。

 

加拿大移民部的资料称,目前仍有十余万份移民申请案待处理。



世界日报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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