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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草庵先生赶快去告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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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论坛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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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5
经验值: 519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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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请草庵先生赶快去告我
芦笛
刚才看见你回答狼协先生的帖子,又好气又好笑。
如果我的理解不错,你那长帖的意思是说,斑竹03判断你是抄袭,对你本人构成了诽谤行为,所以,你要对簿公堂,不饶咱们了。你手上的“干货”,就是这么一条,是不是阿?
假定(纯粹假定)你所说是实,斑竹03确实诽谤了你,那又怎么样阿?比起你来,完全是小巫见大巫。
在过去一年里,你不顾我的明确警告与劝告,反复多次盗用FBI的名义,诈称自己在中国情报机关和FBI中都树大根深,神通广大,造谣诬蔑诽谤多名网人是共特,多次进行讹诈犯罪活动,扬言自己掌握了网人的真实信息,要予以披露,我本人就是受害者之一,甚至在今早留下来的帖子中,你还肆意造谣诬蔑:
“该论坛内部某人如何与中共勾结,并企图控制在美国舆论自由之权利.”
“该论坛曾企图秘密迁移大陆,接受中共X国安局控制并危害海外自由言论人士安全之计划.本人将保留举报及控告之权利. ”
并假冒美国执法机构威胁本网站:
“美国有地方,有人会愿意了解贵坛内部之情况.”
这一系列言行,构成了严重的诈骗诽谤威胁犯罪行为,不但严重地违反了中美两国的法律,而且极大地败坏了美国国家安全机构的形像乃至美国这个民主国家的形像,更给在本网站正当行使言论自由的网友造成巨大的精神伤害。你上述犯罪活动的所有证据都留在本网站,并为千万网民目击。
最恶劣的是,你完全知道这是违反美国法律的。你自己就在给狼协的信中说:
“根据美国法律,任何自然人,独立法人机构,在未经司法审判之前,都不得指证构陷任何人.”
由此可见你是知法犯法,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
至于你下面这话就完全是搞笑了:
“我对贵论坛有所怀疑,这是我的权利,我没有指证的权利,但我有揭发,向政府报告的权利.当然,在向政府治安机构报告的时候,我会提出我的观点,证据. 至于在你说:”“草庵先生不妨将“论坛内部某人如何与中共勾结”的罪证在此公诸于众”,这种说法有诱导本人犯罪的嫌疑.根据法律,本人有怀疑,举报的权利,但没有在公共场所指控的权利.取证,查证,控证是政府机构的事情. ”
赫赫,你当然有怀疑权利以及举报权利,但你没有在公众场合作明确无误的诽谤性威胁的权利,没有造谣诬蔑说本网站“曾企图秘密迁移大陆,接受中共X国安局控制并危害海外自由言论人士安全之计划”的权利,更没有盗用美国安全机构的名义、造谣说“美国有地方,有人会愿意了解贵坛内部之情况”的权利。这么干就是犯法,受害者当然有权让你拿出证据来,否则承担法律后果。我本人考虑到你过去对网站的贡献,只是要去你沉痛道歉并痛改前非,这已经够宽大为怀了。不料你还不知感激,进一步威胁本网站,这就不能再跟你客气了。
草先生,我跟你点破了吧:你这么虚张声势,什么GP意思都没有。如果你真是你自吹的阔人,雇佣了私人律师,也就不会在打官司前写出一系列这种犯罪文字来了。谁听说过有钱人是自己赤膊上阵打官司?更没听说过真要打官司的人还会去跟对方书信来往──谁都知道到这种场合只会由双方律师出面联系。你闹出这一系列笑话来,再一次暴露了你的真实身份:只怕你荷包里的银子要比老狼那贫下中商的还要少,跟芦某这贫下中农的也差不多,系不系阿?要不你怎么从来不说“我已经和我的律师商量过”之类的话?敢情您土到连这都不知道阿?唉!怎么8岁来美的草先生,还是那出水犹带两腿泥、满脑袋高粱花子的土棒子,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无比浓厚的乡土气息?您就不怕勾起咱们的乡思来?
草先生,对不起,咱们不是吓唬大的──手上捏了这么多你犯法的证据,包括你去年威胁我本人的证据,如果再打不赢,那当真是白痴了,我看这网站也不必开了,怕的是你不打官司。这就请你赶快去告,咱们洒扫庭除,日夜恭候传票到来。
草先生,大家都是在江湖上混的人,谁都知道你是丢了脸,下不了台,不得已虚声恫吓,以攻为守,以进为退而已。不过这套把戏只会让你下不了台,让你更丢脸。你若不信,请你用实际行动向全世界人民证明你确实横了心要和海纳百川网站打官司,这就请你把你给狼协先生的信亲自贴到网站来,以证明那确实是你自己的作品,不是别有用心的网氓虚构,行不行阿?
除此之外,我再次成全你告状的理由。你不是说斑竹03诬蔑了你,违反了法律么?他是自然人,我也是自然人。我现在在这里宣告:
“草庵居士是世上最无耻的骗子!”
我说话可是负责任的,证据就是,你曾经在本网站留下帖子,声称美国《洛杉矶时报》曾经发表过你的文章,题目是什么《who care china》,我当即指出,这完全是诈骗,因为美国报纸绝对不会刊登这种以劣等病句为标题的文章。你恼羞成怒,扬言要和我辩论,我谢绝了,但请求你贴出刊登了你那文章的英文报纸扫描照片,就算你不贴,也完全可以告诉大家那是哪天的报纸,登在第几页上,只要你做到了这两条中的任一条,则我立刻向你公开道歉。如此简单的请求,到现在你也没敢答应。因此,我不能不认定你乃是世上最廉价、最低级、最弱智的骗子。
我作为自然人,上面对你的指控应该比斑竹03指责你抄袭还严重得多吧?这就请你去告我。如果你不敢,那就等于向全世界宣告你是个最没出息、最弱智、最怯懦的骗子。
总而言之,草庵居士先生,您闹的笑话太多了。作为俱乐部成员和资深网友,我在此重申前帖的要求:请你立刻提供证据,否则向本网站沉痛道歉。如果你不愿提供证据,那就请你去迅速“举报及控告”有关法人和自然人,包括我这刚刚公开诽谤了你的自然人在内。
若你做不到这两条,还要不知羞耻在网上诈唬,继续诽谤败坏本网站名声,则我立即向FBI投书,请他们来调查你假冒他们的名义招摇撞骗,恐吓、威胁、讹诈守法公民的罪行,并把你贴在本网站的所有证据包括照片统统寄给他们,勿谓言之不预!
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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