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大郎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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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四,关于98组党的选择
98组党前半年,傅某曾列一纸名称问讯于我.
我表示,海外行此不妥.
若讲国内,目前宜要求落实宪法中的结社自由而保护自由工会述求为上选.
因为组党只能是秘密的,而秘密的在无新闻出版自由条件下,
则不易造成广泛社会影响,结果只好"出口转外销",所谓"墙内开花墙外红"是也.
待到春夏,海内外有是否可组党之争.其时,我是支持浙江行动的,并与胡平打赌得赢.
于焉我出任"顾问".我当时论述已出现以下"机会":
1,中南海欲签两人权公约,在此之前会有一相对缓和时间;
2,江必向柯索放弃台湾(后柯到沪,果然说出"三不"),柯必要索以大陆人权;
中共为做成此注大买卖以安怃军方并增"第三代"合法性,故会怀柔一时,
所以目前相对安全;
3,关键是浙江公开提出'要求注册",这是一条和平互动路线.
倘官方不允,则法人尚未成为事实,况尊重当局执政地位,将无可绳之以法;
即便不允,事实已抱团而内外咸知,这是免有名之弊而坐享无名有实之利也.可行!
4,外称"北京小阳春".考诸中共历史,凡经济乐观时相对宽松.
后形成文,傅大喜,广散之(为"前晓忆书").
这是机会主义么?要得要不得?后中共首材释王有才并在山东湖北作回应,说明什么?
九月末,我找二王一傅在石磊办谈话,提出:全面收缩.理由如下:
1,中共十月将签约,其后外界必以为遵约而放松,中共则必束之高搁而收严-
况柯氏已卖台,"三不一言既出,本任"无可收回,中共将不必再装蒜;
2,中共既已将事推诿到"无法源可依"上,球即转到民间脚下,只能转进;
3,经数月风起云涌,海内外广知此事,有其实而无其名,是本役已大胜,
宜化整为零融入当地工农争权益运动以策来日安全发展.
谈话中,我举了张保罗从国内带回来的"河南大河日报合法斗争成功"之例.
当场,希哲赞成而炳章申奇反对.越一日,希哲动摇称"等等看".
于是我再书面为文呈诸公(为"后晓忆书"),傅不乐,"口袋方案"封之.
这是否是机会主义,今日请大众明日请民主全党全运公论.
一拖两月,风声日紧.魏既不断反对而徐为争锋乃拉彭"踢开党委闹革命",
全面丢弃"要求注册路线"而一夕涌出"全国筹委会"并自任主任.
我当场坚决反对,众皆不然.
潘称"明早即有全国大动乱",
炳章称"中共也未注册",
希哲称"要维持徐的权威",
申奇称"国内的人情愿牺牲",又指我为"普立汉诺夫".
于是大局不可为,为于魏争功,又瞒我演出"大闹国会".
当夜我闻潘报,大怒傅之封锁,于是即向全会辞顾问一职.
嗣后,希哲以"公开宣布闯关来吸引转移中共振压"成无效闹剧,
继以绝食补过,仍无益99早春全面镇压.79,89两代民运精英骨干,由此一网打尽!
不知今日鼓吹暴力革命的张三老,临场指挥如何保护全党?
不知形同赞成炳章"民运二百条"小册(正好被中共当罪证,所以即在民主党组党
高潮奇间,从欧而归的正义党陈增祥却以此被判十二年,还无人敢声援!)
的力唱暴力革命之高寒,若临事作何取舍?!
惜哉,79,89两代领袖,痛哉,民运全国骨干!
内奸有罪!错误路线头子有罪!今日复唠唠大言的清客,将来 也要打屁股!
叙事已毕,考组党前后的选择,恭请高寒大法官判本人是否犯有机会主义罪!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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