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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院对师涛案的裁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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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院对师涛案的裁定书 -- Anonymous - (4183 Byte) 2005-6-30 周四, 下午7:03 (484 read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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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对莫少平律师在二审辩护意见中提出的有关密级鉴定的置疑,二审法院没有提到一个字.
什么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
1,该文件在下发的时候其实已经确定了密级(王某某在会上口头传达了属于绝密级国家秘密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稳定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4]11号)的重要内容摘要,并强调该文件属于绝密文件,不能记录,不要传播,但被告人师涛仍将此重要内容摘要作了记录。)
2,当时没有确定密级,但法院已将国家保密局的事后鉴定作为法定证据材料采纳,也就是说,今后只要是国家保密局出具的密级鉴定书,不管是事前确定还是事后补定,都可以成为法定证据,不得被推翻.
3,二审法院在刻意回避这个问题.
除了上述第一点可以成立,后两点都再次印证了党管法院必将导致法院丧失办案独立性和程序公正性这么一个不争的事实.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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