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熊焱:我的申明──完全认同和支持大纪元朋友们发起的退出中共运动(zt)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熊焱:我的申明──完全认同和支持大纪元朋友们发起的退出中共运动(zt)   
所跟贴 没什么但是 -- Anonymous - (246 Byte) 2005-6-29 周三, 下午11:29 (97 reads)
和合
[个人文集]
现已禁止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4912

经验值: 31018


文章标题: 李洪志和法轮功当然有违法行为。我早有论证 (103 reads)      时间: 2005-6-29 周三, 下午11:47

作者:和合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首先说李洪志的违法行为。

在李洪志自己的文章中都有说过,当弟子问他为什么
有人练功而死,李回答,凡是练死的,都不是我的真修
弟子。(大意如此。)

可见,练法轮功而死的事实是存在的。

在CBS播出的节目中,也有美国观众当场说明,他的
家人因为练功而耽误正常医疗。

本人也知道练习法轮功有可能耽误某些疾病的治疗。

尽管法轮功曾经千方百计地否认李洪志曾经说过练功
治病之说,本人已经从李洪志的文章找到了他说练功
治病的直接证据。本人有文章说明。(在多维发表过。)

可见,李洪志鼓吹练功治病必须对因练法轮功而耽误
正常医疗,或者因此而死的人负法律责任。

相关的案例是,中国某减肥药,在日本造成食用者死亡。
因此,该企业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日本甚至因此禁止这
种药物的经营和销售。

从这些事实可以非常容易判断出,李洪志的传功活动,
造成了一些人的生命伤害。要求李洪志接受中国法庭的
审判是非常合理的。

法轮功的违法行为本人早在"从法轮功误解社会说起"
一文中详细论述。请参考:
http://www.geocities.com/conservative_hehe/flg.htm

作者:和合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和合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067965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