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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击战的合法性与非法性----答实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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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击战的合法性与非法性----答实子 -- Anonymous - (2244 Byte) 2005-6-25 周六, 下午10:57 (1494 reads) |
安魂曲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2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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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魂曲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不保护游击队的合法交战权,就是说游击队员如果被抓住,对方可以把他们当作间谍处决。。。但这绝不等于说对方可以因为遭到游击队袭击,就可以滥杀平民作为恐吓报复手段。
事实上,国际公约不保护游击队的合法交战权,主要考虑是不穿军装的游击队员混在平民中交战,可能造成平民意外伤亡并给平民生活带来困扰,也就是“误伤”和“误抓“的机会大大增加----却绝没有隐含“只要游击队混在平民中交战,对方就可以故意造成平民伤亡”的逻辑在内。
林思云的荒唐逻辑,就等同于说如果有某地出了一个杀人放火的土匪,某地人民就活该被官方以1:10的比例屠杀似的。。。照林思云的高论,二战后菲律宾等地不断发现了二战后失散拒绝投降坚持战斗的日本军人。。。照林思云的高论,既然有这些“游击队”(他们的军装标志早已无法辨认,而且也和今天的日本军队截然不同)的存在,那么菲律宾等国政府就有理由把林思云这样的日本游客按1:10的比例抓起来当众处决,以报复日本人游击队对菲律宾人(大部分都是平民!)的违反国际公约袭击行为了?!^-^
至于所谓“战后在国际法庭上,有人试图控告纳粹德军这种屠杀平民的做法,可是法官认为首先是游击队员穿便衣袭击德军的做法违法,所以没有追究德军杀平民的事情”则纯属林思云的编造----事实是:意大利、法国、捷克等地类似的屠杀平民报复游击队袭击事件,当事人都不仅在战后被法庭严惩,而且这些事件也都公认属于纳粹德国的严重暴行。
具体到南京大屠杀,则甚至连游击队混在平民中袭击日军的情况都基本没有发生,只不过打散的中国军人在日本军到来前扔掉武器脱下军装混入难民队伍企图避难罢了----无论哪个国际法,都没有规定说军人打了败仗不许扔掉武器脱下军装成为真正的平民,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日军对手无寸铁中国百姓大开杀戒尤其是强奸妇女,是无论如何也不能自圆其说的。
作者:安魂曲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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