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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非文人非法剥夺小学生进内坛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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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非文人非法剥夺小学生进内坛的权益   
所跟贴 嘿嘿,你们欺负老非是个老实人,老狼可不吃这套 -- 狼协 - (307 Byte) 2005-6-23 周四, 下午2:55 (149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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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3月22日至今已经三个月了 (101 reads)      时间: 2005-6-23 周四, 下午3:14

作者:Anonymous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非文人明知还有捐款人没有回应,却不去看看自己帖子后面的跟贴? 怎能让人相信不是故意的? 明明只需查看一下自己原贴的跟帖情况,却扯到“每天把整个论坛的十几万个贴子都翻一遍?”,用的着吗? 为什么今天小学生一出声,非文人就找到了,他“把整个论坛的十几万个贴都翻一遍”了吗?

再问你一遍,法庭规则里哪一条允许小学生或其它捐款人为“没有享受捐款人的权益”而提出申诉的规定?

为了你方便回答,我把法庭规则的有关部分贴在这里:

.....

法官受理按下述原则:
(1) 删帖案
(1.1)1000字以下的贴子,不予讨论。
(1.2)必删贴不予讨论。该贴是否必删贴由法官根据坛规决定;
(1.3)酌删贴中,法官认为原告的陈述有合理之处。
(1.4)涉嫌违反所在国法律的帖子,不予讨论。
(1.5)涉及网友隐私的帖子,不予讨论。

(2)封名案,除下述情况外,可以申述。
(2.1) 被封网友有任一其它网名没被封,不予讨论。
(2.2)涉嫌违反所在国法律被封名,不予讨论。
(2.3)涉及网友个人隐私的被封名,不予讨论。


七、小额法庭。
(一)网友对不足1000字的主帖被删有意见者,可向法官申请仲裁。
.....


作者:Anonymous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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