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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就师涛案有请和合与洪哲胜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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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就师涛案有请和合与洪哲胜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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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就师涛案有请和合与洪哲胜网友 (388 reads)      时间: 2005-6-18 周六, 上午2:56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就师涛案有请和合与洪哲胜网友


信天翁


本来已经下去了,想想又来说两句

小和:

刚才稀里糊涂地在楼下跟你争论一通,当真是京戏三岔口,一点意思都没有。我那意思是,在西方不会因为向大众媒体披露国家机密而坐班房,为此举了五角大楼的绝密档案被纽约时报发表的事作例证。又如去年BBC发表了伊拉克武检的机密情报,经独立审判,判定该报道失实,也没听说谁因此坐牢。你要驳倒我的论点,恐怕先得驳倒这些事实,世上还有什么机密超过5毛大楼的绝密档案?

我的另一论点是抨击中国的现行法律不合理,并没有判断师涛是否犯法(请注意,犯法和犯罪不是一个概念,至少在中国现在的情况下如此,因为中国确有不少恶法),因为我第一不了解案情,第二不熟悉中国刑法。

但你完全错过了我的论点,先说什么民主通讯不是新闻,后说什么师涛不是民主通讯的记者,最后又说民主通讯强制发行,乃是颠覆网站。这一堆都哪跟哪啊?跟我的论点请问有何关系?

想来你要证明民主通讯是煽动网站,师涛确实违反了现行法律,那就请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刑法给予证明,不要自行立法,弄些什么“强制发行就是颠覆网站”的独家定义出来,好伐?就算强制发行者乃颠覆网站(老洪有什么网站?侬先搞清楚行伐),那也该惩罚老洪,而不该偷牛的抓不到,抓住了拔桩的,让天下人齿冷(特别是痞子李外长的大牙,我看需要穿上大衣)。

如果你不嫌我多嘴,我看你还是省省吧,因为本坛有个正宗律师英子。同样认为师涛的自辩不成立,人家说的可是有板有眼。别人可以不同意她的结论,但没法否定她的辩论确实有专业水平,至少在我这法盲看来是如此。

老洪:

闹半天,原来师涛是为给你的民主通讯投稿才给抓进去的阿?你能不能把闯祸的那篇文字贴出来给大家看看,师涛到底是泄露了什么“国家机密”?谢谢!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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