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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对下流胚RE的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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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对下流胚RE的公开谴责   
所跟贴 老先生消消气,你生气就上当了:-) -- ~浴火凤凰 - (317 Byte) 2005-5-29 周日, 上午3:43 (143 reads)
余大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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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ZT再答后门大开的歪RE(附RE最新两次奇贴) (131 reads)      时间: 2005-5-29 周日, 上午5:06

作者:Anonymous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所跟帖: RE : 呵呵,大郎还真是愤激 2005-5-28 12:59:50

你老先生就是总当别人枪。

原来你也知道芦笛不是没句都可信? 那你怎么指望别人只相信芦笛的澄清,不相信芦笛的同缘怨?要是万一都象余大郎一样,只相信芦笛岩轮的一部分就坏了,可能只相信同性恋一部分。

我有什么资格泼污水?泼污水要什么资格?请问大郎。 况且就我引用的原文,难道这污水是我泼的? 难道这话芦笛做的说的,我连重复都不行?

你既然发现我没有人味,还搭理我干什么? 然后学着别人的口吻骂我,对你来说这些都是出气,为了发现自己的愤怒,难道这不也是污水照样泼过来,难道我会和你一样,因为你的同性恋行为而咒骂你? 我不会的。同性恋都下地狱去,这不是我说的,是圣经说的,佛教里面也有类似表述,古兰经没有读过,我感觉对同性恋不会太宽容的。我这里有了芦笛的自供状,其中到处是与你亲热到鼻青脸肿的字眼,连你早晨起床都刻画了,如栩如生。我还不知道大郎有个爱好,喜欢rough sex。拍个小电影,我看比芦笛的书要好卖。

不过大郎我还真不敢惹,我就说了一句同性恋,大郎就说我想正匪,直接把我归类在"正" 匪类里面,我实在孤陋寡闻,不知道正匪是个什么匪,也有歪匪么? 大郎不喜欢正匪,难道只喜欢歪匪? 怪不得,喜欢跟芦笛那个调调。不喜欢走正门,只喜欢走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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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大郎 答后门洞开的歪RE 2005-5-28 14:15



你咋就爱在那堆"黄昆山"里曲曲弯弯拱进拱出?这好象是一种米黄色的寄生物事?
否则,干啥你言必称PG,口不离米田共?

芦笛所说的"偷陈逸飞画案",我知道他是诽谤.他公开认错道歉,是事实.
你与徐水良一流借引用他人,明知故意散布谣言的,是犯罪分子.不扒尔等
这伙政治扒手诈骗犯的画皮,那就是寿头阿曲西(小左来兮,看看俺自卫
反击的合情合法合理).你的话语体系,确已明证实属后翘细细流稀汁,并
夹点黄丝绿丝红丝的那种"诗人".你可以继续做你的黄SHAN泥QIU钻茅草
黑洞梦,但凭啥说俺要象你一样认定XX是"同性恋",而非戏谑的恶意?

你亲历亲见,可以作事实陈述.你现在以捡芦昔日余唾为荣,因为芦已收
回并道歉,所以是你在诽谤--弱智的明白?

你没人味,但没人味者作恶,仍须受惩.我这是扒光你,不叫"理你",更不叫
"泼污水",人必辱人而自辱.别耍赖,莫贴金.
你虽已躺倒牌,自轻自贱,自居下流,自甘为没皮没脸超低EQ滚刀肉,
但这点道理总还可明白?

你要按旧约发泄你对同性恋的愤怒,你与时俱退,我无暇管.[记得有过一
X美丽姐,引用"不羞A"的原话来恶骂,却说当由A负责(旁边还有个称"美丽
为真理检验标准"的伯夷,敲"运动了"边鼓),而今你也效法,种之孬,可发一
笑.]但你说我是同性恋,我自然不轻饶.否则,你走过来,亲"眼"尝尝试试?!

最后,正匪是正义党的谑称,是正义党匪帮的简称.
你和Mc徐亦步亦趋,却对"正"烦之,欲后门溜溜的歃,那就叫歪RE罢?
我深知,你和徐等,称"棍"不离口.那就给你根棍罢?还望笑纳!

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

RE : 嘿嘿,大郎还真是有意思 2005-5-28 14:32:37

大郎盗画一案,我就这次才略微晓得。以前竟没有注意到。你自己想想,你本来自述的话,偶尔被一些人利用说你盗画,但是影响很小,我想没有几个人注意记得。直到芦笛亲自上场,把大郎盗画的事情说的有鼻子有眼,闹得满城风雨,才算在这个圈子里面闹起来。就这样我也没有听闻过,直到大郎自己把这事再翻出来。还是用的就是把此事闹大的芦笛的供词,今天之是昨日则非,今日之非昨日之是。却在芦笛的帖子中发现了与大郎亲热的话语,大郎说如何处理? 你不去怪始作俑者,不去怪夸大宣传者,不去怪说话不负责任的人,一味就是恶斗,只要不在你这边就是对头,真够有趣的。

为什么大郎一听到盗画就这么紧张?芦笛说的时候,就是芦笛的仇人,现在芦笛不说了,马上就捧为上宾。我却是没有说过大郎盗画,一句都没有说过,也从来不信。只是说大郎反复,原来喜欢和芦笛弄这个调调,大郎就扑过来下死力的扑咬我,为的是什么?难道就是为了逼我去当你的对头,跟大家去说你喜欢盗画? 真是不能明白。

至于大郎是不是同性恋,我不知道。芦笛肯定是,他还看上了你,称你为情弟弟,要亲得你鼻青脸肿。这个功夫可不一般。大郎甘之如饴,现在也没有一句话反驳训斥,我只好认为大郎全盘接受了。难道接受了这样的挑逗,还捍卫着不是同性恋? 为什么你不做个自豪的同性恋?

同性恋全部下地狱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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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大郎 但愿地狱能收留您,莫化为随风飘荡作恶的孤魂 2005-5-28 14:57 [Click:0]



[在我这样的旁观者,只是怀疑你偷了画。
.......................................
你喜欢和芦笛去干那些不要脸的丑事,要卿卿我我,亲到猪头肿,请到你们自己私人的地方去,这里是公众场合,不是你们弄断袖,玩屁股的地方。还请你自重。同性恋都下地狱去吧!!!]

这两段是你写的,立此存照.
现在是徐水良和你借芦笛来诬陷我,不是已道歉的芦.
天长地远,我会记着还你们,来讨回公道.
MC徐的问题,终究会大白(如愿意,可参见我答小左贴以及洪哲胜证言).
哪里扯得上"芦的统战"?望毋以己蠢律人.

杀JI焉用NIU刀.你的,爬出去罢,哪怕你把蚰蜒一路留下的涎,叫作"银的闪光".
没黄羊,至少要蒸鹅才配祭夫子.
不知为何物的幻影啊,飘去罢--趁日出之前.




作者:Anonymous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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