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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魏碑,我把你的修改稿拼凑出来了,贴在楼下,链接在内,请过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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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碑,我把你的修改稿拼凑出来了,贴在楼下,链接在内,请过目   
所跟贴 魏碑,我把你的修改稿拼凑出来了,贴在楼下,链接在内,请过目 -- Anonymous - (414 Byte) 2005-5-26 周四, 上午10:18 (340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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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请魏碑先生今天务必拨冗回答以下两个问题 (132 reads)      时间: 2005-5-26 周四, 上午10:59

作者:Anonymous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公事,请你先看了这原始资料:

http://www.hjclub.com/showtopic.asp?ID=614733

再回答我,这是否属于集体诈骗行为?Yes or no. 如果不是,理由何在?如何“各自表述”把煤炭洗成白的?让死人复活,让已经退出俱乐部的人在三个月后又变成俱乐部成员。

2、私事。我已经把获奖征文的原作和修改稿贴在楼下。请你说说,你作的那点编辑活(质量不论,我不想再跟你争吵下去,请别借题发挥,躲避要害),是否足以让你先当第二作者,后当“改编者”?我的理解是不行,理由早说过,第一,你干的是编辑活,不是改编活,前者是指体裁不变下的文字加工,后者是转换体裁。这定义是通用的,并不是什么“各自表述”。而编辑根本不能把自己的名字列在作者名单里。你是否同意我这结论,yes or no?

顺便说一下,你在茅房的帖子我特地去看了,谢谢你的授权,不过,我不能在此坛贴出,否则要违反隔离令,只能贴到热血汉奸去。既然你说没什么隐私可以暴的,则我就全文贴出了。我必须告诉你,那信如果贴出来,必将证实我以前的指控,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你必须为之负责。我以前从未贴过任何私人信件作为指控证明,这可是你逼我干的。

那信如果你还记得的话,根本就无法把对你和她评论分开,所以,你要我删去部分内容完全不可能,否则必将删去有关你的部分,那还不如不贴。

我的意思是,咱们先在这儿吵公事,吵完以后,咱俩再到热血去开单间。只要是我保留的证据,我统统可以贴出,决不含糊,如何?眼下还是集中在公事上,以免读者如无骗子看得稀里糊涂的。好么?

作者:Anonymous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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