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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碑 再回应芦笛几句 2005-5-23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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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碑 再回应芦笛几句 2005-5-23 12:13
魏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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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魏碑 再回应芦笛几句 2005-5-23 12:13
(440 reads)
时间:
2005-5-24 周二, 下午3:31
作者:
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作者: 魏碑 再回应芦笛几句 2005-5-23 12:13 [Click:123]
你的4大罪状本人都回应过不止1次,除了“芦风”一项我觉得有必要提供如下照片外,
其它都没必要做什么补充。所以只能还是重复如下声明:
有几次被骂得紧了,前后也回应过几次,依你的疏而不漏的本事不会没有备份。所以我这里
就再仿照我的挑战:你如果再想重温我们之间的任何往事,我授权你把当时来往的所有帖子、
E信、和我先后的答贴(不论内外坛),除个人信息外统统公布出来作为证明”。不然的话,
就请闭上你那滔滔不绝的祥林大嘴。
================
再加几句:
作为一个前辈芦迷,我仍然认为芦笛在不少方面确有过人之才,个别领域甚至有
少见的天才。可惜上帝经常在创造天才的时候,同时留给他少许巨大缺陷以示公平。
芦笛最大缺陷之一是在与他人发生争吵时(几乎都是由别人对他的部分否定而起),
只要对方对他挥来5记老拳回击超过2、3拳,他必定头昏脑胀,哇哇大哭大叫,这时
什么事实、公平、正义、常识、逻辑之类的全部一团乱糟,直到他把对方骂得百无
一是,狗血淋头,他自认得胜后,方肯班师。这些好戏对于上网超过2、3年的一定看了
无数遍了,如果有不同意上述结论的,我将深感意外。
本人一贯认为世界上任何难题,都有相对比较漂亮的解决之道。但对于芦笛的这种
罕见情况,除了对他的所有争吵帖子当成3岁孩子的哭闹一笑置之之外,我还真想
不出更好的办法。所以我真心但愿这是有关个人恩怨的最后1贴,希望保重。要非写
不行,就再多写点益人益己没准可能的传世之作。
魏碑
5/23/2005
==============
部分ZT 芦笛(
信天翁 标题:关于私事篇,写作前先说两句,请魏爷三思 - 2005-5-23 00:24 (56 reads
。。。
请允许我提醒你,你干过的坑害朋友的事一共有四桩: (海纳百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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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拿我去做送给银河的见面礼,开了个合同逼迫我签,逼我把终生版税三分之一全部送给银河老总,网上版权全部送给银河网,却丝毫不给我任何报酬,只是给我在银河网上开个“特别专栏”,为此我每周必须交起码三篇稿,由你负责把关“编辑”,以胸无点墨之身作我的上司。我活了半个世纪,还从未见过如此黑了心坑害朋友的人。 (海纳百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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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事你敢否认么?请允许我提醒你,这事咱们在俱乐部内坛扯过,我那个帖子,所有的俱乐部成员都看过,而你当时可是默不作声,什么话都没说,是不是?要不要我把跟贴评论的同仁名字点出一两个来? (海纳百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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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盗窃我的散文《邑水寒》,未经我授权便私自将名字改为“芦风”。此后又在作者简介里塞进了你的简历,使作者完全变成了你一人。 (海纳百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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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咱们在银河内部沙龙吵过。你说我造谣,请给出证据来,证明我确实授权让你改动作者名字,证明我同意你把自己的简历塞进作者简介去,就此冒充该文作者。 (海纳百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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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头到尾,我只在银河内部沙龙说过一句:“你爱怎么改怎么改,别来问我,烦死了”,那是授权给你改动文章内容,没授权让你改动作者名字,更没授权让你冒充唯一作者。 (海纳百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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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要把那登了该文的杂志照片贴出来,请问能说明什么问题?我想请教,在我明确拒绝你寄来征求意见的作者简介之后,你怎么解决那难题?最后出现的作者简介到底是我还是你的经历阿?你怎么可以在我明确拒绝你冒充作者后还继续这么干,甚至扬言如此无耻行为乃是为了保护我的安全?世上还有比你更不要脸的小偷么? (海纳百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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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写信给俱乐部同仁造谣中伤诬蔑我和我的家人。证据已经贴在下面。 (海纳百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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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效法老娘们盘是弄非,伙同XX挑起我和银河副总裁的大战。 (海纳百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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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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