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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李洪宽《大参考》未经许可刊载我们文章的共同声明(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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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关于禁止李洪宽《大参考》未经许可刊载我们文章的共同声明(征求意见稿)
所跟贴
关于禁止李洪宽《大参考》未经许可刊载我们文章的共同声明(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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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魂曲
- (698 Byte) 2005-4-06 周三, 下午3:46
(393 reads)
2u2m
[
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02/15
文章: 8074
经验值: 1371
标题:
提个意见
(141 reads)
时间:
2005-4-06 周三, 下午8:29
你是要网络作者签名呢,还是一般网友的支持签名?如果是前者,我想签名的不会多,写手毕竟比看贴的少。如果是后者,请注明,反正我看了现在的声明,不敢签,怕别人说:你又不写东西,吓起劲什么?
另外,楼下新鲜空气的贴子没有删,被斑竹移去隔壁众议院了。
返回顶端
本来就没追求签名的人数,而是要让公众知道李洪宽侵犯了很多作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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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魂曲
- (44 Byte) 2005-4-06 周三, 下午9:53
(87 reads)
这正是我想说的话,应该改成写手与读者的共同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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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天翁
- (0 Byte) 2005-4-06 周三, 下午8:59
(90 reads)
只有权利受到侵犯的人起来维权才具备道德感召力,否则就显得很怪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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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魂曲
- (102 Byte) 2005-4-06 周三, 下午9:48
(103 reads)
我觉得还是通过此事唤醒公民的自身权利感比较有意义,其实是一场公民常识教育,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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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天翁
- (39 Byte) 2005-4-06 周三, 下午10:00
(112 reads)
大鸟见识,非小安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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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大郎
- (69 Byte) 2005-4-06 周三, 下午10:23
(105 reads)
错了:不是受害者的人,不可能具备什么“道德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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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魂曲
- (38 Byte) 2005-4-06 周三, 下午10:09
(92 reads)
你的意思是,如果文明人在街上看见小偷偷钱包,没有干涉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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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天翁
- (75 Byte) 2005-4-06 周三, 下午10:12
(107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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