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庵居士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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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非赢利机构的财产权,在法律上属于美国联邦政府或州政府.
如果"中共在美國創辦和發行的僑報﹑美國中文電視﹑美洲時報﹑亞文中心﹑人民日報海外版"他们也是注册的非赢利机构,那么他们也就是美国政府的财产.但非常遗憾的是,据我所知,至少"人民日報海外版,僑報"不是非赢利机构.
无论是否是美国政府财产,美国政府都不能限制其言论自由.
建议你先学习一下美国法律,在发表意见,否则您会令人笑掉大牙.我回答你是为了不让您误触法律.是对您好,请你不要多心.
否则,你这类问题,我是不会回答更不用说理会了.实在是太低级.欠缺太多的法律常识.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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