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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二爷,“山鬼”的正式布告在这里,请仔细过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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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二爷,“山鬼”的正式布告在这里,请仔细过目,谢谢!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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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管理员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6
经验值: 519247
标题:
赛二爷,“山鬼”的正式布告在这里,请仔细过目,谢谢!
(537 reads)
时间:
2005-2-27 周日, 下午2:23
作者:
芦笛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山鬼 “吃草的老虎”网友请进: 2004-10-20 04:32 [Click:93]
您可能对小坛的规则还不熟悉,有些误会。根据2.2.1.3,斑竹可以酌情将“本坛管理人员攻击网友的帖子,和网友攻击管理人员的帖子”加以删除。对于在外坛长期高频率攻击本坛管理团队的网人,我们没有义务提供服务,因此您转达的某网人注册上帖要求碍难满足。
作者: 山鬼 关于删帖封名问题的解释 2004-10-20 04:43 [Click:134]
最近陆续有网友对若干封名处理提出疑问,兹一并解释如下。首先需要重申本坛规则开宗明义所提倡的原则:本坛欢迎广大网友在理性平等、文明表述的基础上,畅所欲言。基本原则是“话题不限,观点不限,鼓励对话,反对对抗”。下面所列的具体移帖、删帖、封名等消极管理手段,都是为了实现,并从属于这个积极原则的。如果不对各种非理性因素加以控制,就没有理性平等和文明表述,就没有百花齐放的多元共存。我们不能认为,对于任何大屠杀的歌颂赞美,对于任何种族、派别、职业死者的侮辱戏弄属于理性文明的言论,容忍旨在激怒论战对手的言论就意味着默许侵犯其他网友坚持理性文明表述的权利。事实证明,当这几位网友“行使”他们所理解的“言论自由”权利期间,本坛的好帖数量和点击率急遽下降,许多网友因为厌恶这些言论而离去。这些被封名网友是被毁掉了理性和爱心的一群。我们极其不想看到他们坏了论坛气氛,不愿让自己出力建设的论坛成为这些人发泄仇恨的去处,但又不忍在他们被伤害的心上再加上我们的一刀。有鉴于此,在采取果断措施之前,管理团队在许多网友的配合下对这几位网友多次进行过耐心说服,期望他们改变做法,终归于无效。封名的坛规依据,请参阅2.3.1、2.4.4。另外请大家注意规则2.2.1.3。本坛斑竹系志愿为网友服务的团队,斑竹个人对于自由、民主、法治、人权的观点将采用常用笔名发表,谢绝接受通过处理“灰色地带创造发明”来经受“考验”。
作者:
芦笛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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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是,他自己后来又说,“本坛没有‘永远驱逐’某网友的规定”!
--
芦笛
- (256 Byte) 2005-2-27 周日, 下午2:28
(190 reads)
更有趣的是,
--
赛昆
- (121 Byte) 2005-2-28 周一, 上午1:27
(181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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