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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草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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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关于草虾案
所跟贴
关于草虾案
--
斑竹02
- (249 Byte) 2005-2-13 周日, 上午5:39
(277 reads)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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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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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管理员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6
经验值: 519243
标题:
支持,循已有法制渠道申诉,不能以网友说情方式起哄,这才是对游戏规则的尊重。鲁大人
(114 reads)
时间:
2005-2-13 周日, 上午7:10
作者:
芦笛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楼下的帖子写得非常好,如果草虾是冤枉的,那封IP本身对他也是个保护,正如银行怀疑信用卡是盗窃而来时拒付款一样。
草虾的申辩我无法理解。据说,老2封的IP是203首长,他是201首长,这么说,老2根本就封错人了,封的不是他而是别人的IP,那他还来什么劲尼?换个名字(例如草虾_,或by 草虾)一类向网上法庭起诉,请求解除封名不就完了?
所以,我看这事不用扯了,草虾自己说,他没有给封IP,小偷辈再无理由在此无理取闹,可以散去了。剩下的事就只是个封名案,网站有明细规定怎么申诉。
作者:
芦笛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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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电话或者DSL最后的3位字段会变,这就是所谓动态IP,另外子敬请进
--
消极
- (23 Byte) 2005-2-13 周日, 上午7:32
(101 reads)
俺本来想,
--
鲁肃
- (15 Byte) 2005-2-13 周日, 上午8:28
(96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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