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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来了。狼董,这个理你得评评,否则就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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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阿官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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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呵呵,02总算开始玩浑的了。
首先,02根本就没有讨论我的复议,其次,你02也没有证实你与删除我的贴无关——如果你有关,根据狼协过去的解释与建议,你根本就无权参与什么复议,而是应该回避;如你与删除我贴有关,你根本就没有权利删除我对狼协等人的建议与向陪审团申请。狼协说我原来的不“正式”,所以我就按他的要求重新提出,如何叫重复议题?海川所有规定的最高解释权在狼协,不在你,你02信口雌黄什么?!我按狼协要求,在再次质询当事人无回应后,才向陪审团及董事会提出正式向申诉,一切符合程序,你别告诉我你比狼协还有解释权威!再者,没有一条坛规要求,正式提出申请要用email,你胡解释什么?!!
02还好意思用“ (4)在帖子被删除后,仍反复上内容相同或近似的帖子超过两次者。”威胁人,你已先违反狼协对“独立的司法体系”的解释了,还教训别人守规矩?狼协让我再正式提申请,并对我其后的正式提出申请给予肯定,就成了你所谓“反复上内容相同或近似的帖子”,简直也太笑话了!
狼董,02这样乱搞早晚是会坏事D。
最后,法官的email我不知道,请给出。如现任法官是“英子”(?),我们有过冲突,应该换人受理。我保留我继续上诉的权利。
作者: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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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 -- 狼协 - (220 Byte) 2005-2-10 周四, 上午1:16 (117 reads)
- 我很PF您老 -- 大阿官 - (44 Byte) 2005-2-10 周四, 上午1:30 (102 reads)
- 你有上诉的权利,但是众议院不是复议被删贴的地方 -- 斑竹02 - (72 Byte) 2005-2-09 周三, 下午3:16 (88 reads)
- 最后忠告02 -- 大阿官 - (86 Byte) 2005-2-09 周三, 下午3:03 (130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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