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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大家评评理:“反国家分裂法”中的“国家”究竟指的是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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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家评评理:“反国家分裂法”中的“国家”究竟指的是哪个??   
所跟贴 “分裂国家法”愚蠢程度甚至超过“统一法”,后者至少名称上可以自洽么 -- 安魂曲 - (0 Byte) 2004-12-19 周日, 上午6:51 (87 reads)
余大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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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中南海当年宣布胡耀帮辞职公报即有重大语病。而今“反国家分裂法”即古迷美丽水平 (96 reads)      时间: 2004-12-19 周日, 上午7:13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反国家分裂法”
作为一个词组,按新潮语法,至少可以有三种组合解析:
[反(国家分裂法)]
[(反国家)d(分裂法)]
[(反国家分裂)d法]
所以,本来只能正面表述叫“国家统一法”-
是关于国家统一的法律。
现在用了“国家分裂”,很容易看作
有个“关于如何进行国家分裂的具体法规”;
于是只好前面再加个“反”字。

须知,XX法最前面再加反字,作为文书语言、法律语言,
是不规范的,是应当避免用否定前缀这种表述的。
中南海小学语文程度不及格,能治好中国?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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