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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投诉书:对版主02伙同锺舟胡作非为行径的投诉!请法官过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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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投诉书:对版主02伙同锺舟胡作非为行径的投诉!请法官过目。。。   
须弥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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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5
文章: 1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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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投诉书:对版主02伙同锺舟胡作非为行径的投诉!请法官过目。。。 (710 reads)      时间: 2004-12-07 周二, 下午6:59

作者:须弥山主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投诉书:对版主02伙同锺舟胡作非为行径的投诉!请法官过目。。。

(我已经看到封名的坛规是说:(3)一日内上违反坛规的帖
子超过三次者。。。看来对我实行封名还有很遥远的距离,
因为我不会出现在“一天内”有“超过”三次违反坛规的帖
子,除非斑竹在私下偷偷的删除不告诉我,那就是版主的问题
了。不过也需要注意。另外,我发现下面版主05封RE笔名的作
法是错误的,因为RE并没有“超过”三贴,而是刚好三贴,望
版主05自己纠正错误,再者,版主02说我已经有两个必删贴了
,再有一个将考虑封名,请版二注意:应该是第四个违规贴出
来后,版主才有权封名,否则说明你们没有照坛规办事!明白
了吗?这些问题法官有解释权,但不应该解释为第三贴后就封
名吧?难道“中国文字”真的就可以这样的任意践踏吗?请法
官谴责版主们不依法办事的行径!)

由于海纳百川存在着一个以2U2M和锺舟这两个“白痴、弱智、
无耻之徒”(这几个修饰词请参照芦笛对高寒打擂的贴子,现
在依然还在坛上。而且高寒仍然属于本坛网友,有文集在海
川。我认为这几个词不雅,似乎不应该使用,但看到芦笛先
生多次使用,故也用上一用。如果这几个词懂事会的懂事们
认为芦笛可以说,别人不可以说,请修改坛规,在坛规上写
明“只有芦笛有用这些词骂人的权力”等条款)为首的胡作非
为、排斥异己的小集团,利用版主职权和与版主关系密切之
便,迫害了许多网人。就在前几天,他们利用职权和关系之
便,私下串连,无理纠缠,勾搭成奸(还不能说狼狈为奸,那
似乎犯规),强行删除我的多个贴子,为掩人耳目,还无耻之
极的说我上的贴子属于必删贴,为此,本人提出上诉,揭露并
谴责它们的“白痴、弱智和无耻”(同上参照,以后同)行
径。请法官受理。

由于版二这个白痴、弱智和无耻之徒,所删的贴子,据我猜
测都属于低于1000字的贴子,所以这个投诉应该属于小额法
庭的管辖范围(具体是哪个贴子本人不知道,因为版二只说
我有两个“必删贴”被删除,并且拒绝将有关贴子告诉我)。
据我所知,小额法庭可以有两种裁决形式,一是只由法官直
接给出结论,另外是也用陪审员的方法裁决(原谅我没有认
真读你们的规则,如果不是如此,请说明)。对於这一点,
本人有个不情之请:希望此次裁决只由法官大人自己裁决,
不必兴师动众。原因很简单,就是节日马上就要到来,本人
要计划公司的好多节日安排,不可能把时间花费在这种无聊
的打官司上。另外,也考虑到老道节日期间必定“装点道观
,法会连连”,所以,官司之事也就从速从简。再者说了,
这些事情,在那些弄谋弄权的白痴那里,比打赢了第三次世
界大战(的游戏)还得意,在我这里不过是百万富翁送给“叫
化子”的一个铜板而已,逗他们玩玩。所以,法官大人不必
太紧张。不过,我也想说句实话:如果老道也和他们这些人
同流合污了,那可真应了红楼梦那句话了:海纳百川除了挂
在前院的那块“民主、自由、理性”的牌坊是干净的,真就
是。。。嘿嘿,后面有话。

在很久以前,因为我写了几篇批驳芦笛的有关文章,比如芦
笛不懂装懂的卖弄什么逻辑思维、哲学评论、批一元二元论
、评满江红的平仄、批天园地方等,本人都给予了相应批评
。在我对他的批评中,完全是以非常正常的商榷的口吻,没
有半点的人身攻击,但是不幸的是,芦笛此人胸狭窄,容不
得半点不同意见。这些东西本人并没有放在心上,不过这使
得版二和锺舟这两个白痴怀恨在心,而且开始以不同的方法
进行打击和报复,只可惜这两个人的能力和水平极其有限,
不敢正面辩论,只是硬着头皮、不懂装懂的和我谈论我所批
判芦笛的话题,比如,小曲和戏曲音乐之类,都被我客气的
驳回,相信法官大人也已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奸坛分裂后
,本人给了版二这个伪技术版主足够的时间,想让他自己想
到办法让老海川的论坛页面至少达到一般论坛的页面水平,
唯恐他不愿接受别人的意见而感到尴尬。但因此人水平极低
的缘故,造成此坛长期象个昏暗的小茅屋,难堪之极,实在
看不下去的情况下,我让业余时间教过的一个二十出头的学
生弄了个样子出来,这才有了大致的意思,本人仍然怕这版
二下不来台,所以假托是我弄的。此后又多次就论坛的运作
方式给他提出意见,这无疑也让版二坏恨在心,当面陪笑脸
,伺机寻找背后下毒手的机会。有一次,当芦笛不懂装懂,
对满江红的平仄大发议论时,遭到我的批评,随即,此人伙
同锺舟就大肆的发作,想为芦笛开脱,只可惜这二人功力不
逮,反又被我收了一城。在此段时间内,版二还多次利用职
权之便,抛开坛规,肆意妄为,强行剥夺了贝苏尼等人的应
有权力,。。。桩桩件件,罄竹难书哇。这些恶行,理所当
然的得到了我的批评和谴责,当然也更激起了版二的怀恨,
还多次扬言要赶我离开,不过本人一向大度,不在乎这种市
井水平的种种报复,大义凛然,坚持不懈的和这两个“坏人
”作斗争:-)))

未完待续
(虽规定投诉为一篇贴子,但并没有规定多少字,本人打算
分三次写完,如果法官要求合并为一篇,我在把他们放在一
个贴子之中,再者,在时间上,我可以在一个星期的时间内
投诉,所以时间还足够呢)

作者:须弥山主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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