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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竹还有各位网友:你们大家都没有基本的是非判断力了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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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魂曲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2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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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魂曲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草庵居士在本坛公开指责一些网友是“中共特务”,其中至少有一位“不争论”属于本坛网友之一(大家可以去查查,他/她的帖子还有很多呢)。。。根据坛规,对这种行为(或者属于揭真身,或者属于诬陷诽谤),本坛不仅应该第一时间制止,而且应该严厉处罚违规人员----为什么如今对草庵的行为,斑竹至今不管,大家也至今不去痛斥呢?!
互联网上有互联网的规矩,揭露某位并没有故意捏造自己背景从中渔利之网人的“真实”身份,在这任何正经的公众论坛都是一种网人共诛之、网人共讨之的大逆不道行为!----因为只要任何一位网人,并没有危急其他网友的网络安全(比如就算是中共特情背景,如果他也就是在网上发发言,并没有掌握论坛数据库等网友隐私,也没有去刺探谁的真身。。。那么就谈不上他如何危害了网友安全),那么,他的真身属于共特也好、属于CIA甚至恐怖分子也好。。。都不应该去由其他的网人“揭发”----如果不强调这一点,那么抓“共特”可以,请问抓台湾军情局人员、美国CIA特务,传媒记者、私人侦探、警察。。。等等,是不是也都可以这么公开在网上进行了呢?如果这些人的个人隐私不受保障的话,那么我们大家所有人的个人隐私又凭什么要更有保障呢?
何况这种“揭露”,极大可能根本是牵强附会、捕风捉影,甚至是故意栽赃捏造----道理很简单:除非自己也属于特务机关或者反间谍的成员,否则你一个普通人怎么可能有本事确凿地掌握某位你身边的网友属于什么“网特”的铁证呢?
但随随便便公开“揭露”他人的“特务真身”,那么这本身就是一件很严重的指控了,不仅在网上可能彻底毁掉一个人的信誉,而且甚至在北美现实生活中也可能给别人带来极大的麻烦(一个其他国家的特务显然在北美不受欢迎)----正因为如此,这类指控如果要真的作出,首先就应该向美国FBI或者警察局提出举报、然后由他们调查惩处,而绝不应该在公众论坛这里咋咋呼呼----这不仅根本不是一种对待这类严肃指控的认真态度,而且本身也和随便公开信誓旦旦指责别人杀人、贪污一样,一旦不实都必将承担故意诽谤他人的法律罪名。
对于海纳百川这样的著名论坛来说,即使不从坛规角度考虑,容忍甚至纵容草庵居士这样公开“揭发”一些网人的“特务背景”,从商业角度看也是相当不明智的----如果被指控人并非什么“共特”,却忍无可忍向草庵居士提起诉讼,那么几乎可以肯定只要官司打到底,草庵的故意诽谤罪名就会坐实。那样的话作为诽谤载体的奸坛,不说惹祸上身,起码不必要的麻烦会不少----而且这样的事情传出去,今后别人又会怎么相信奸坛保护网人隐私不受侵犯的决心呢?!
至于草庵居士这个人的信誉尤其是他对网络安全的一贯态度(以前他甚至威胁过要通过大陆公安国安搞到网人真实信息然后整人家个狠的),大家有目共睹----也许有很多人觉得这不过是一场可供大家欣赏的闹剧,实在不值得认真对待。。。但问题不在草庵的指控本身有多少人相信,问题在于:对于奸坛和我们大家来说,只要容忍草庵这样公开地点名揭本坛网友真身,坏例一开,那么我们在保护网人隐私这方面的网络道德底线就从此彻底失守了!
因此,除非那些被草庵点名“揭真身”的网人自愿允许草庵这么做(比如老芦就点名叫板草庵揭自己“真身”,可惜草庵至今答不出来),否则,奸坛就应该坚决制止并惩罚草庵居士的这类“揭网友真身”行为---对本坛网友固然应该如此,对那些非本坛网友的“揭真身”,同样应该尽量限制,尤其不能允许奸坛成为“揭人真身”的首发论坛----只有一种情况除外,那就是如果某位网人主动对外吹牛自己真身有多么多么牛,而其中又存在涉嫌伪造欺骗的情节,那么网人当然有权对其的“真身”“经历”提出公开质疑---但即使这样,“揭真身”也应该仅仅局限于就事论事“打假”----好比说某人吹牛自己是亿万富翁,那么只要揭露此人不过一个穷光蛋就足够了,却完全没必要大爆其和老婆离婚的隐私云云。。。
总之我对论坛斑竹和众多网人对草庵揭本坛网友“真身”重大违规、缺德行为置若罔闻的表现深感痛心,但亡羊补牢、为时未晚,请坛方明鉴并参照对随便等网友“涉嫌公布或威胁公布他人隐私”的处罚判例进行严格查处。
作者:安魂曲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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