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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请大家去全版或天桥或寒山参加我北京小左的民意调查,谢谢   
所跟贴 请大家去全版或天桥或寒山参加我北京小左的民意调查,谢谢 -- Anonymous - (592 Byte) 2002-4-22 周一, 上午12:22 (282 reads)
狼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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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215

经验值: 12262


文章标题: 你为什么一直回避回答实质问题? (144 reads)      时间: 2002-4-22 周一, 上午1:04

作者:狼协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其中两个问题是:



1、为什么斑竹要求举证就会“限制不同观点”,“导致不公”?

2、凭什么界定“刑事”和“民事”?



下面简单反驳你:



1) 法规与“discretionary power”在任何地方都有一个分界线。即使是在法庭上,最终的判决结果,在很多情况下仍然会依法官,陪审团成员和律师的情形而变。其操作细化的程度,部分取决于社会成本。奸坛为业余网友所建,规则和“discretionary power ”的分工到现在这种地步,已经算不错了。此外,我们以每次判决案例作为参照系,大大减少了法规的随意性。



2) 宪法规定言论自由,是否你就可以到戏院去大叫大嚷,而且这么干以后也不接受处置?你是否认为“公共场所不得大声喧哗”的“具体法”,就是跟宪法冲突,因此是“法理矛盾”,而必须取消?



3) 先生建议我“学习些法律常识,形式逻辑常识”。建议不错。我现在就向先生学习。请给出我“有罪推定”的法律依据。你举出大量扭曲的事实来证明我“有罪”,怎么还算“假定”?怎么我指出基本的事实是安魂曲并没有因坛规推出而受到惩罚,受处罚是他后面所犯的错误所导致,你回避这个问题,却提出什么“有罪推定”来,这是说明你扭曲事实有理吗?



作者:狼协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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