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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RE网友,有关必删贴的诉状由法官直接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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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网友,有关必删贴的诉状由法官直接裁决   
所跟贴 不是吧,斑竹 -- RE - (266 Byte) 2004-11-24 周三, 上午5:18 (49 reads)
斑竹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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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文章标题: 你以后的帖子是否违规,由斑竹根据坛规判断。 (51 reads)      时间: 2004-11-24 周三, 上午5:23

到时候再有不同意见,还是可以上告法庭。

你有上任何帖的自由。斑竹有根据坛规删帖封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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